我买的二手房住了不到一年咋就成了别人的了(图)新闻中心

在装修一新的房子里,杨先生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此事本报记者赵雄韬摄来西安打工的杨峰,看到网上售卖二手房信息,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房主的委托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房款25.5万元。随后,他在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一家人也高高兴兴地入住新房。

时隔一年多,他接到法院传票:他所购买的房子,程序涉嫌违法。两审法院均作出撤销房管局为杨峰办理的房产证登记号。

面对即将失去的房子,他忐忑难安……

事件经过

两月办妥交易手续未见房主就完成交易

今年38岁的杨峰,来自乾县峰阳镇农村,现在西安搞销售,家有妻子儿女。

杨峰说,2009年年初,他在网上看到西安一家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部(房屋中介公司)发布了一条出售二手房的信息。这套房位于西安市纬二十六街马滹沱村福安花园,面积73.6平方米,两室一厅。考虑到房子离单位近,孩子上学也方便,杨峰联系了这家中介。

2009年4月3日,通过该公司,杨峰与房主的全权委托人马溪寿约定,房价为25.5万元,税费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各负担50%,中介公司提供房产过户、贷款按揭等手续办理服务,杨峰负担各种税费及中介服务费共一万元,并于当日给中介公司支付5000元。

同年4月25日,杨峰通过中介公司与马溪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月30日,杨峰将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交由房屋中介公司和马溪寿办理过户登记。

5月27日,杨峰在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4楼窗口查到房产已过户到自己名下。当月月底,杨峰领到房产证,被中介公司法人代表拿走。当月,杨峰向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个人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及《西安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从银行处贷款16万元,支付剩余房款。

期间杨峰花了3万元,将毛坯房进行简单装修后入住。

6月3日,双方所有买卖手续按照约定办妥。

入住不到一年接法院传票花钱买的房竟是“继承”的

2010年4月14日,就在入住不到一年的时候,杨峰接到未央区法院传票,法院称:房屋原主人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简称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杨峰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恢复房屋原主人颜坤的房产证。杨峰作为第三人被要求出庭。

这一变故让杨峰摸不着头脑,在法院转交的原告诉状里称:原告颜坤于2003年3月30日购买了位于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福安花园的房子。2004年12月1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现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原告发现房屋由第三人依据陕西省某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过户到杨峰名下。《继承公证书》声称原告和原告的父母死亡,杨峰作为原告兄长继承了房屋。而事实是,原告及原告父母健在,且原告与杨峰无任何亲缘关系。经询问陕西某公证处,杨峰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系伪造。这一点,房管局已向莲湖警方报案。

在出庭前,杨峰火急火燎地向曾经的房主全权委托人马溪寿及房屋中介公司法人代表询问,法人代表称自己根本不知情。而马溪寿这时却说:他并不是替房主颜坤代理卖房事宜,委托者另有其人。这一信息让杨峰震惊。

法院判决

因伪造继承公证书撤销杨峰房产证

法院审理查明,《继承公证书》确认系伪造。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杨峰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杨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今年4月1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住了两年的房子即将失去,杨峰心里不是个滋味,也非常焦虑。

他认为,是马溪寿和周江涛等房屋中介拿着虚假手续骗了房管局,与自己无关。这些人涉嫌诈骗,本月中旬,杨峰在西安市西关遇见了马溪寿,将其扭送至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经侦大队,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其他同案犯,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我花了钱、住了两年的房子,被判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涉嫌诈骗的人已经被抓,但我的合法权益应该如何保护?”目前,杨峰向未央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原告颜坤协助将产权证过户到他的名下。未央法院已受理此案。

解开谜团

继承公证到底谁办的?公证处证实是伪造

杨峰觉得很委屈,所谓《继承公证书》,自己压根儿不知道,当时的过户手续是房屋中介公司和马溪寿办理的。

据未央区法院2010年8月15日调查笔录显示:原告方代理律师称,原告颜坤买房后,通过中介公司卖给张雨轩,颜坤曾委托马溪寿办理过户手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原告得知房屋过户到第三人杨峰名下”。原告查询杨峰的转移登记手续发现,其主要过户依据是陕西某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而该公证处后证实公证书系伪造。

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原房主与杨峰无任何亲缘关系,且颜坤及父母均健在。

一审法庭上,原告颜坤的委托代理人马一羊,其实是张雨轩的丈夫。事实上,张雨轩与一名叫周江涛的男子合伙做房屋生意,张雨轩已分两次给颜坤付过19.5万元房款。而杨峰的购房行为,颜坤不知情,而25.5万元的房款也是通过中介公司及马溪寿转到了周江涛手中。此次卖房,比张雨轩买房时有了6万元的差价。

案卷还提到:张雨轩及其合伙人周江涛专门从事房屋生意。周江涛讲:“我与张雨轩是合作关系,是张雨轩通过颜坤将杨峰告到法院,我肯定不想让她告,其实真正的原告,是张雨轩。”

为何要伪造继承公证?为节省部分过户费

马溪寿、周江涛及张雨轩的法庭调查笔录显示:2008年5月份,周江涛与张雨轩做房屋生意,因周江涛没有资金,便约定由张雨轩出资,周江涛付给张雨轩高息。为保障张雨轩的资金安全,便约定将户名过到张雨轩名下,之后再往外卖,获利二人分。但因房子是经适房,五年之内不能过户,无法过户到张雨轩名下。

2008年5月左右,颜坤和周江涛到公证处做公证,因周江涛未带身份证,便用马溪寿的身份证办理公证及委托书。2009年6月份,马溪寿将房子卖给杨峰,房价25.5万元,差额为6万元。马溪寿这时才说出,与杨峰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有些手续不是杨峰签字,是周江涛找人签字,包括证明颜坤死亡的公证书。以继承名义不仅可以成功办过户,还不用缴总房款的3%的费用。

杨峰交完房款后,马溪寿将房款给了周江涛,并未交给房主颜坤。

周江涛这样做也是背着张雨轩,据未央区法院2010年10月21日同周江涛的谈话笔录显示:“将房子卖给杨峰是我背着张雨轩做的,买卖过程中我没有出面,都是让马溪寿去办的,说房主颜坤及其父母死亡的《继承公证书》是假的,是一个姓贾的男子给做的。”

笔录显示,马溪寿之前在房屋中介干过活,和周江涛是朋友,周江涛是房屋中介的人。(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本报记者杨小刚

THE END
1.房产证上户主去世后的过户指南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后,办理过户手续需遵循一定的法定流程。首先,需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这是过户手续的基础。 接下来,所有法定继承人需协商一致,选定房产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然后,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和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外销商品房需到市公证https://www.guohu360.com/article-detail/NjmzQaqB
2.夫妻房产老公去世后如何办理过户法律问题大全丈去世十年如何办理房产过户自己明下? 房主去世过户房产如下: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https://china.findlaw.cn/ask/jz/zt_84978/
3.如果人死了房产证怎么过户房主过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是: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分两种:1、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如果人死了房产证怎么过户 https://www.64365.com/zs/954964.aspx
4.房产证主人去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2. 如果房屋的继承需要法院干预,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出示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的通知书。 3.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房产过户到多个人名下,需要继承人共同办理手续,其他继承人需要提供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 以上是房产证主人去世后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https://www.jiwu.com/baike/115171.html
5.父母死亡房产证过户,父母死亡后房产证过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可能会遭遇到许多无法预知的变故,其中之一便是父母的离世,当父母不幸过世后,除了面临情感上的打击,遗产的继承和处理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房产作为家庭的重要资产,其过户问题尤为重要,本文将围绕父母死亡后的房产证过户问题,介绍相关的流程、注意事项及关键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这一难题。 https://xinbaowujin.com/post/1280.html
6.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最新政策,父亲没了,母亲还在,怎么继承房产现在我们聊一聊关于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最新政策,对其进行介绍,并列出相关的游玩线路和游玩攻略。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政策及操作流程解析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1. 房产证过户准备相关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https://5g.sgkl.cc/post/1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