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开始了,
今年的填报工作与往年相比有哪些新变化和新要求?
有哪些易错易漏点要特别注意呢?
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一份填报注意事项,
一起来学习吧!
1
做好“四必读”
充分沟通
3
认真核实
查阅出国(境)证件、房产证或合同、理财账户等信息,也可到房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核实。
01
列入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填报对象,按实际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分别填写(如担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三级调研员,须在“现任职务”栏填写职务名称,同时在“职级”栏填写“三级调研员”)。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填报对象,在“现任职务”栏中填写,“职级”栏不填写。
02
实行领导干部和配偶“双签字”承诺,除了要求领导干部在报告表中承诺签名,还要求配偶协助梳理核实有关事项后在《提醒函》上签字。
03
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一栏,增加了“企业状态”的内容。
如何规范填报
证件及出国(境)情况篇
易漏报的证件
1.因私出国(境)证件已交由组织集中保管,仍属于个人持有,需要填报;
2.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因私证件需填报;
3.旅游、考察时统一安排的边境口岸城市半日游、半日考察等属于因私出国(境),需要填报;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公私证合二为一的证件,建议无论因私或因公持有,一并填报。
1.出(入)境起止日期以边检部门办理手续的日期为准。
2.逐一填写从出国(境)至回国(境)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含转机过境签国家和边境口岸城市。
房产篇
易漏报的房产有哪些?
1.当年出售、赠予他人或其他去向的;
2.他人实际出资购买及使用,但房产注册登记在本人或亲属名下的,或与他人共有的房产;
3.已出售、转让房产(包括购房指标)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4.新购买的房产,只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尚未交房或取得房产证的;
6.继承或接受赠与的;
7.配偶婚前拥有的或离婚财产分割未过户的。
特别提示
1.应填报房产的建筑面积而非套内面积。
金融投资篇
股票、基金
1、股票、基金的查询日期
填报日期前一交易日收盘时股票、基金的市(净)值。
知识点:股票、基金的交易日为除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
(1)多年前购买未交易的、借身份证给他人开户的、委托他人操作的股票和基金,都需要填报。
(2)通过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类基金销售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中属于基金的产品,均需填报。
(3)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客户资产交由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托管,股票账户余额自动转存基金,也应按基金填报。如招商证券智远天添利、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安信证劵天利宝等。
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均需填报。(不能仅凭产品推荐人员意见,未作核对就认定不属于投资型保险)
1.主险捆绑的附加险、保险公司赠送的附加险、主险投资分红形成的新的投资型保险账户。
2.填报时照抄往年的“保费或投资金”或按首年缴纳保费(投资金)填报,新增累积已缴纳的保费(投资金)部分。
1.注意区分“投保人”与“受益人”,“投保人”为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但“受益人”是他人的,也要填报。
通过中国保险协会网站(www.iachina.cn,“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查询该保险是否属于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3.如何判断保险是否失效
保险是否已失效,不以是否还要缴纳保费为标准,要看保险合同是否仍然生效、是否还在保障期。
经商办企业篇
投资企业情况可在天眼查网站(www.tianyancha.com)查询。
易漏的经商办企业情况
1.儿媳或女婿经商办企业情况;
2.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等企业情况;
3.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注册企业或代持股份,即使未参与企业经营,应当填报;
4.内部职工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应当填报;
5.企业已经转让给他人,但尚未变更手续的,应当填报;
6.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等,应当在经商办企业的事项中填报。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创办或投资的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既应在表13经商办企业中填报投资情况,也应在表7从业事项中填报担任职务情况。
注
1.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中的内容和填写在表格中的内容具有一样的效力。
2.以上所列情形,不能涵盖所有。填报时,请按照规范、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总要求认真核对。
再次提醒填报原则
存疑就报,应报尽报!
原标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建议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