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忐忑不安后,受害业主们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公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书。该案中,房产中介韦远鹏伙同曾芝宁、许琼允,利用“邕e登”App的漏洞,以查档为名欺骗房主刷脸认证,私自将房产办理过户到买家名下,再向第三人办理抵押贷款获得钱款。2020年3月至10月,3人在南宁市辖区作案29起,涉案金额4024万余元。
新年伊始,覃女士拿到了法院一审判决书,按照判决内容,被骗走的房产将返还给她。受访者供图
涉案4000多万元,房产中介获重刑
1月3日,覃女士等人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有关自己住房去向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上明确规定,此前被韦远鹏等人骗走的住房,依法返还给原房主。
2020年7月30日,覃女士在出售自己的一套住房时,被优居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韦远鹏以查档为由,通过“邕e登”App刷脸过户给他人,并进行抵押,而她只拿到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在意识到被骗后,覃女士报了警。
自2020年3月至10月,3人利用上述手段,在南宁作案29起,涉案金额4024万余元,其中韦远鹏参与29起,曾芝宁参与18起,许琼允参与14起。2020年10月,3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12月2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韦远鹏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曾芝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许琼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两名同伙与主犯有债务关系
记者从判决书上梳理发现,庭审中,韦远鹏等3名被告人就自己为何作案及动机进行了供述,3人之间有借贷关系。
被告人韦远鹏供述称,2020年1月其从许琼允处得知“邕e登”App可以刷脸过户,便与曾、许二人一起商量通过这个App先将房产过户到买家名下,拿到房产证后去办理私人抵押获得资金周转,等银行贷款批下来后再支付房主剩余房款和偿还抵押贷款。
许、曾二人先后拿走140万、100万资金,导致资金空缺太大。为填补资金空缺,韦远鹏从2020年6月开始以查档为名欺骗卖家刷脸过户,找代持人代持房产,取得房产证后抵押贷款,用于偿还之前欠下的原房主或第三方抵押的钱。
对于韦远鹏的供述,曾芝宁和许琼允二人并不认可。两人认为参与到韦远鹏的犯罪活动中,是因为借了韦的钱还不上,只能配合他继续做下去。
涉案房产系盗窃所得,应返还原房主
2022年10月25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覃女士与另外两名受骗业主参加了旁听。两个月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明确涉案房产应返还原房主。
受骗业主收到法院开具的出庭通知书。
判决书显示,借款人的损失不应由原房主房产受偿,而应责令本案被告人退赔。原房主从韦远鹏处得到的定金及其他款项,系韦远鹏为实施犯罪付出的成本,属于赃款,由原房主退还后作为追缴的赃款,统一处理,按比例退还借款被害人。
1月7日下午,覃女士告诉记者,对于何时能拿回自己的房产,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不清楚还会不会上诉,法院说后面会给我们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