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今欲离婚如何分?
李某婚前在余姚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完首付款后向银行按揭贷款60万,随后办理了该商品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听完公证员的解释后,赵某表示原本以为自己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虽然要离婚了,还是能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而现在只能接受李某将先前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利息返还给自己,并接受李某的补偿了。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