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父母的房子“送”给子女,生前与生后差别很大
首先是房产继承。父母过世,按照《继承法》子女顺位获得父母的房产。依照规定,房产在100万元之内,按0.5点位计费,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2.5计费,1001万元以上按照1.5点位计费。这样看来,继承房产的费用仅仅包括公证费,直白一点来说,父母200万元房子,子女的继承费用大约要花费一万七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财产继承也有位次之分,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差别,而顺位继承就是按顺序来继承,同时有几个继承人,就要按比例分割财产。
第二种继承就是房产赠与。要是父母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的房子给子女,房产赠与的费用价值不菲。还是以200万元的房子计算,契税三个点位6万元,公证费一万七,共计七万八,与继承相比多花六万元。
第三个途径就是房产买卖。应该说,父母通过买卖把自己的房子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种方式显得很是滑稽。从费用上来说,还是按200万的房产价值来计算的。按照满五年才可以转让的规定来说,要缴纳的费用通算下来也不过六万元。但是要是不能满足五年这个期限,你要掏的费用可不止这个数。
要是父母在省内只有这一套房子,那么带来的问题就更多,而要多花费的钱也一定不少。至于房产增值税以及其他的费用其实无足轻重。
总的来说,来自父母的房产,算得上是雨露滋润,是来自先人的一种恩赐。我们既不能因为继承遗产而兄弟姐妹反目,更不能把这种恩赐当成意外之财。当然在传承父母房产的时候,也要科学分析,冷静对待。
这期间,最好的方式顺位继承,这样一可以顺从老人的遗愿,也算是给父母一个态度,是值得推荐的一种解决遗产的最佳方案。当然对于房产赠与,只要是父母的意愿,也要加以尊重。当然这样的话要多花几万块的费用,这一点还是要去与亲属多加商议,以免多花冤枉钱。
至于通过买卖传承房产,一般来说我们不会推荐。这一则是因为买卖环节多,硬件要求也特别多,更何况一般人也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来传承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