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ST美雅公告编号:2007-76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接本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广新轻纺公司")通知函。该通知函称:广新轻纺公司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68%)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广弘公司(有关内容见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获知的有关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注册资本:壹亿贰佰捌拾伍万叁仟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河
注册号:44000010096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地税字)44010472477885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股东姓名: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广新轻纺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8%,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转让价格及支付
广弘公司拟以每股1元的价格受让广新轻纺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8%),总计价款为:117,697,245元(大写:壹亿壹仟柒佰陆拾玖万柒仟贰佰肆拾伍元)。
3、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自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生效为股份转让协议书履行的先决条件: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正式签名,且必须加盖各自公章;
(3)本次股份转让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股份过户
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5日内,双方共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份过户到广弘公司名下的手续。
5、承诺
广弘公司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作为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将连同其他非流通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同时承诺以再次豁免本公司债务的方式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以协助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过渡期间的安排
在过渡期间内,双方应当共同维持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除正常经营所需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不得利用其地位从事任何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任何不利变化的任何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进行分配利润、借款、资产处置等。
三、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证券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ST美雅公告编号:2007-77
关于大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接本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广新轻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原材辅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纺原辅料公司”)发出的通知函,获悉广新轻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省纺原辅料公司”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分别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广弘公司分别受让广新轻纺公司和省纺原辅料公司对我公司的全部债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债权受让方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注册资本:壹亿贰佰捌拾伍万叁仟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河;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962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规定的从其规定);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地税字)440104724778854;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2007年12月26日,广弘公司与本公司大股东广新轻纺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受让其所持本公司117,697,24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68%)国有法人股,广弘公司为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
二、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广新轻纺公司与广弘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广新轻纺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到期债权共计3,500,000元整,以及该项债权截至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合法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转让给广弘公司。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省纺原辅料公司与广弘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省纺原辅料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本公司到期债权共计人民币305,691,107.22元,以及该项债权截至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合法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以及包括省纺原辅料公司所取得的本公司为上述债权所提供的一切担保权利,转让给广弘公司。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个债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由潜在控股股东广弘公司参与本公司的重组工作进入操作阶段,对公司日后开展重组将产生积极影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美雅
股票代码:0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住所:广州市小北路168号粤纺大厦16楼
通讯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68号粤纺大厦16楼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行为,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广新轻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68号粤纺大厦16楼
3.通讯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68号粤纺大厦16楼
4、法定代表人:朱明艺
5.注册资金:28780万元
6.注册号码:4400001002084
7.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9.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4190340152
10.主要股东: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新轻纺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因2007年12月26日广新轻纺与广弘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广新轻纺拟将其持有的S*ST美雅117,697,245股股份转让广弘公司,广新轻纺将不再持有S*ST美雅股份,也没有在本次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增加持有S*ST美雅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广新轻纺目前持有S*ST美雅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S*ST美雅总股本的29.68%。
二、协议转让情况
2007年12月26日,广新轻纺与广弘公司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转让方: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受让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1)数量:117,697,245股
(2)比例:占S*ST美雅总股本的29.68%
(3)性质:国有法人股
3.转让价款:117,697,245元人民币
4.付款安排: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以转帐方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自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为其履行的先决条件:
(2)本次转让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7.特别条款:无
三、协议转让引致的控制权变更情况
1.广新轻纺目前为S*ST美雅第一大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广新轻纺将失去控股权。广新轻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以及本次受让意图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广弘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成立,目前持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6月2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9625。
(2)广弘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都通过工商年检,未发现其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发现其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主体资格要求。
(3)广弘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现其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发现其成立以来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广弘公司是广东省属三大资产经营公司之一,属下拥有食品、医药、国际贸易、教育发行、旅游酒店和建筑房地产等产业。广弘公司本次受让的意图在于通过资本运作使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增强,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回报。
综上,广弘公司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2.广新轻纺及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的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广新轻纺持有的S*ST美雅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广新轻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广新轻纺转让目标股份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转让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朱明艺
(签章)
2007年12月26日
附: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日期:200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ST美雅公告编号:2007-75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2.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人民西路40号美雅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柯惠琪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张硕城先生得票结果:赞成票140,95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张硕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卫华先生得票结果:赞成票140,95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杨卫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龚洁敏女士得票结果:赞成票140,952,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龚洁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三个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已于股东大会前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07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0,952,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律师出席了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80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8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广东省国资委直属三大资产经营公司之一,属下拥有冷冻食品、医药、有色金属贸易、教育出版物发行、旅游酒店、建筑房地产等产业。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致力发展冷冻食品、医药、有色金属贸易、教育出版物发行四大成长性高、竞争力强、市场领域宽的支柱产业,并带动其他产业全面协调、多元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说明
冷冻食品
1、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10012
(3)法定代表人:陈子召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5)住所:广州市西村水厂路5号自编37栋。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商品除外);货物装卸,代办仓储;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限消防已验收合格的物业);农副产品收购(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食品冷藏及空调、冷藏设备的技术咨询;畜禽饲养(由属下企业经营);商贸信息咨询。
2、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902224
(3)法定代表人:江达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5)住所:广州市东山区环市东路486号广良大厦16楼
(6)经营范围:粮油收购;批发、零售:定型包装食品(不含保健食品),零售:米面及其制品,卷烟、雪茄烟(以上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粮油,饲料,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金属材料,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家用电器的开发、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代办货运;自有物业出租管理。
农牧养殖
1、中山农牧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20001012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
(5)住所:中山市南郎镇合外村
(6)经营范围:畜禽饲养业;销售;饲料及添加剂、食用菌;饲养、销售种猪、猪苗、肉猪;农业种植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1300000011582
(3)法定代表人:唐伟
(4)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玖拾贰万贰仟陆佰元
(5)住所:惠州市三栋镇大帽山
(6)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动物养殖,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不含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食品、副食品、化工产品(有专项规定除外)(不含商场、仓库)。
出版发行
1、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3039
(3)法定代表人:黄湘晴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二马路23-25号冠城大厦4楼428室
(6)经营范围: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批发零售(有效期至2009年3月31日止),电子出版物零售(有效期至2008年3月31日止),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
医药
1、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9323
(3)法定代表人:周放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马棚岗22号中粤大厦九楼
(6)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抗生素制剂(有效期至2009年12月9日)。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有效期至2009年5月11日),保健食品(有效期至2009年7月11日),汽车(不含小轿车)。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办运输手续。(以下项目由分公司另办执照经营)货物仓储及本集团物业的租赁、管理。收购农产品(专项审批项目除外)。
2、广东广弘药材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902067
(3)法定代表人:廖继祥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5)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中山二路马棚岗22号第1102房
(6)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3、广东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901005
(3)法定代表人:邹彤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7号九楼
(6)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上述各项有效期至2009年12月9日)。销售:医疗器械(以上项目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制药机械,金属材料,饲料添加剂。医药技术信息咨询,新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自有物业出租。
4、广东省卫生发展总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3513
(3)法定代表人:庄小鹰
(4)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玖拾伍万叁仟元
(5)住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6)经营范围:主营:中药材(收购),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诊断药品,血液制品(至2004年12月31日止);医疗器械(至2006年4月29日止);百货,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银),日用杂品,副食品,其它食品(不含烟酒),医用车辆。
兼营:卫生材料及有关药品的技术咨询服务,复印,打字,名片,绘图,晒图,代理印刷。
5、广东广弘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901897
(3)法定代表人:吴楚升
(5)住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栅外街14号2栋
(6)经营范围:销售:中药材(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材料,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诊断药品,治疗诊断性生物制品(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6、广东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3245
(3)法定代表人:吴小立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元
(5)住所:广州市惠福东路442号
兼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普通机械,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日用杂品,交电,汽车(不含小轿车)。
7、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5448
(3)法定代表人:邓伟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2号
(6)经营范围:主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批发(以上项目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兼营: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业务,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
有色金属贸易
1、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2167
(3)法定代表人:余小波
(5)住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345号润侨大厦二楼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具体按外经贸贸秩【2002】2856号资格证书经营);为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有关咨询服务;销售:其它食品(烟酒限零售),副食品,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
2、广东广弘金属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10863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大院24号首层东区
(6)经营范围:代办货运手续,货物(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机械租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广东省华侨铝制品厂
(2)注册号:4400001004629
(3)法定代表人:孟昭有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零叁万柒仟元
(5)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
(6)经营范围:主营:日用铝制品、型材制造、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炉具、制衣、劳保用品加工、制造;电子产品装配等。
兼营:不锈钢建材、装饰材料的加工、销售;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旅游酒店
1、广东省拱北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4001001266
(3)法定代表人:林乐生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陆万元
(5)住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大道东侧华侨宾馆附楼
(6)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非酒精饮料、农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文化办公机械、物业管理。
2、广东省国际体育旅游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0779
(3)法定代表人:刘玉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
(5)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408号二楼
(6)经营范围:主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兼营:体育设备器材、运动服装、体育科研器材、体育用品、工艺艺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对外体育咨询、互聘体育教练;组织体育团队作商业性表演(专项审批项目除外)。
建筑房地产
1、广东广弘房产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10132
(3)法定代表人:郑宗伟
(5)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754号之八11楼
(6)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限东山区东风东路754-8号8至12楼);投资项目策划;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商贸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商品除外)。
2、广东省广弘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000000010622
(3)法定代表人:周汉智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1号十楼
(6)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持有效资质证书或许可批准文件经营)。
3、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公司
(2)注册号:4400001004808
(3)法定代表人:邓文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
(5)住所:广州市梅花路30号二楼
(6)经营范围:主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B103044010204号资质证经营);装饰工程设计(按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经营)。
4、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公司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鹤山市
股票简称
S*ST美雅
股票代码
0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广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17,697,245股持股比例:29.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减少29.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新轻纺
指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S*ST美雅、上市公司
指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弘公司
指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转让
指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将其持有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68%股份转让给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就本次转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目标股份
指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持有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68%股份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
朱明艺
男
广州
总经理
李炎标
党委书记
刘富辉
副总经理
凌方才
罗奔红
徐刚
收购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粤美雅、上市公司
广新轻纺
本次收购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收购广新轻纺持有的上市公司11769.7245万股股份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新轻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办法》
指《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资委
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人名称: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法定代表人:
崔河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2,853,000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102,853,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0年8月22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0001009625(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
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