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打造一支敬业、进取、创新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民政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
二、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经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合江县城常住一年以上的居民。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子办公(会电脑操作)。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交报名费。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递减招考名额直至符合开考比例。
(二)报名地点:符阳街道办事处四楼社会事务办公室(合江县符阳街道新华北路85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户口簿或提供在县城居住的有效证件(社区证明、房产证、结婚证等),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件、社工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递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六、考试
(一)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扣分。
2.加扣分事项。日常工作开展中个人被县级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表彰的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0.2分/次;被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0.5分/次;省各厅(局)、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1分/次,其他更高级别的通报以此类推。同种内容的各级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加扣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执行。
3.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顺序优先录取。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成绩+加扣分)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由符阳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患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排名安排工作岗位,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聘用,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
九、待遇
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待遇参照现有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民政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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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
合江县民政局
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3日
原标题: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民政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符阳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