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众留言: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答: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为: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八不准”是耕地保护的八条禁令,广大人民群众切勿违反。
2.听众留言:村里九十年代安排的宅基地现在报建时被告知为耕地是什么原因?
答:这位听众提的问题在全市各县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是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依照《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依法依规开展的,实地地类没有变化那么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不会变更。由于该“宅基地”自九十年代以来尚未建设,且该地块地类一直为耕地,因此在土地调查中被认定为耕地。建议村民申请宅基地需按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依法依规向村、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逐级申请宅基地使用手续,完善手续后再进行建设。
3.刘女士来电:想在老城区买套厝,听说现在很多地方在房产过户时能一起办理电卡换名,还是要等过户后,领证了再去供电所那里办理?
4.卢女士来电:文祠镇老厝以前有登记过,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确权?
问:由于历史原因,房子没有水卡电卡,确权的时候可以申请吗?
答:产权没确立的,目前管理较严格,故无法报水电。确权之后就有了不动产权证,可以依法申请用电用水。
问:确权后拿到哪里办理电卡水卡?
答:提供不动产证书在当地供电所和用水网点就可以办理。一般在农村应该是找当地的村镇建办公室就可以办理这些业务。
问:目前无水电的问题难解决吗?
5.听众留言:最近农村都在开展的“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具体是什么内容和原来的宅基地登记有什么区别?
答:“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是国家一项重大便民利民举措,主要是指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和原来宅基地区别是原来的宅基地登记只登记了土地,并未对房屋进行确权登记,现在是将房屋和土地一并确权登记。
二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权属存在争议,通过这次房地一体统一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进行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三是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房地一体的统一登记,很多群众都知道,是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测量和登记,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位置、面积等权属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6.李先生来电:我居住在广州,有一房产在潮州,准备将房产抵押,向广州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现在不方便去潮州办理,请问抵押登记可以网上办吗?
答:李先生您好!近期我们在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这类业务属于跨区域通办,可以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平台网上办理。在广州的银行提供资料后申请,银行就会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平台向我们属地不动产机构发起申请,我们会在线上受理。资料齐备在一天内我们在网上审核后反馈信息,发出不动产电子抵押登记证明,您的贷款业务就可以办理。具体可以到要办理的银行咨询。
7.公众号留言:二手房买卖是否需要配偶同时到场签名?
答: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水平,对于产权清晰无异议的不动产权(除家庭共同所有的房改房外)可由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办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即是不动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可以由这个人来办理。如果存在夫妻共有的情况,那就需要配偶到场签名。
8.公众号留言:请问新一轮的基本农田的划定是怎么规定?面积多少?
答:关于基本农田的情况涉及到“三区三线”的划定。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下,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四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直到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函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圆满完成。本轮基本农田和耕保量的划定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在“三调”识别出来的长期利用稳定耕地上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为26.6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永田面积22.68万亩。本次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将按国家要求实行严格保护,各类建设应注意不要侵占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一起保护我国的粮食安全。
9.吴先生来电:想买老城区的房子,厝主拿了本证看,上面写着划拨土地。听说办证要交什么钱,这样可以吗?要办什么手续?
问:费用贵不贵?
答: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小区的,按房产价值1%算。如果是自建房则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应补缴地价,还是要看具体地段、建筑物情况等。
问:他们说不要理手续,把证给我,签协议这样可以吗?
答:建议不要这样做,这样对你的权益没有法律保障,以后容易产生纠纷。从产权来看,产权没有到你名下,房产存在遗留问题,以后对你来说存在不确定性,会比较被动。建议还是理好手续,把房产确权到你名下,这样最有保障。
10.公众号留言:在老市区买房,有土地证的。当时买卖双方已签了合同,但卖方不配合办理手续。这种情况要怎样保障房产的合法性?
答:这个问题与上一位朋友的情况有一点相似。老市区房产过户手续比较繁琐,有些群众就说把证交给你,再签个协议就好。这种情况刚才苏局长也有说了,我们不支持这种做法。产权转移登记未登记到登记簿,即产权物权未确立,如果遇到法院查封,或其他债权纠纷涉诉,你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位留言的朋友签订合同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合同签订后物权还未确立,只是一种契约,对于这种情况,可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判决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提问:即无法根据这份合约单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答:是的。不动产权处置必须双方到场。唯一例外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有效,义务人必须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法院可以出具法律文书协助执行,由受买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这种在拍卖或房产纠纷裁决中比较常见。
11.公众号留言:我是新春园的住户,新春园多年来无办过户,涉及要补缴部分资金。现在愿意补缴,但是不知道钱补缴到哪里,不知道如何办理。
12.郑先生来电:咨询西荣路金龙市场楼上办证情况。我家房子因为十多年前金龙市场火灾影响,由政府进行重建,近期听说可以重新办证,想了解一下。
曾科长询问:郑先生,请问您是否金龙市场即康乐园的住户?
群众回答:是的。
答:您提到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三大战役”,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把金龙市场确权登记问题列为重点问题。经各方努力,金龙市场大确权登记已完成。
13.公众号留言:我住的是公产房,邻居占用通道,沟通无果后,是不是由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还是需要到哪个部门?
答:公产房管理原是在房管部门,机构改革后转到住建部门。现管理是住建部门下属的公房管理中心,若有公产房产权被占用等问题可以直接与该中心反映。若是公共通道被占用的情况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