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那些事,你都了解了吗?

婚姻中,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继承其遗产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了夫妻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在继承编法定继承一章明确了配偶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配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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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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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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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答: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在面对夫妻一方出具借条的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有针对性的收集和保留证据并向法庭提交,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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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情况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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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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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律师普法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如下: 1、如果死亡一方生前未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https://www.110ask.com/answer/10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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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同居,男方去世后留下百万遗产,女友和女儿谁能合法继承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彼此的亲友往往会认为双方就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去世对方能否当然地继承遗产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同居关系当中可能存在继承关系,或者说有分配遗产的权利,但是并不能像法定继承人一样无条件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https://www.jnnews.tv/p/1030770.html
6.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去世后财产由子女继承,该约定有效吗?2010年2月18日,张某男与李某女来我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位于L市的住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在任何一方死亡后归女儿张小E继承。 同年10月份,张某男与王某女结婚,2017年6月张某男因病去世,王某女继续居住使用上述房屋,并称其为张某男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分割该房屋遗产,从而与张小E产生争议,http://www.hx-notary.com/hxnotary/wap_doc/11316737.html
7.丈夫身亡房屋登记于妻子名下,公公婆婆有继承权吗?本案中,黄某生前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案涉房屋是黄某与乐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黄某不幸去世后,其中50%部分属于遗产,依法由享有继承权的人继承。原告作为黄某的父、母,与黄某的妻子、女儿皆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关于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7/id/73850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