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开始至2020年8月31号完成。
关于是否把现在的房贷转换为LPR,后台接到了很多朋友的疑问,现在做出十个疑问和解答,方便大家参考!
一:首先了解基准利率和LPR的区别
答:
A:法定基准利率
在2019年10日8号之前,都是采取央行2015年10月24日发布的基准利率:
1年以内(含1年),年化利率4.35%
1年到5年(含5年),年化利率4.75%
5年以上,年化利率4.90%
公积金:
5年以内(含5年),2.75%
5年以上,3.25%
B:LPR利率
LPR的计算方法由18家银行共同报价产生,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最后算术平均得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重新报价计算,可以简单解读为,这是一个市场化利率的意思。
所以,LPR利率取决于一个市场供需关系的平衡过程,并不是说利息一定会降,相反,市场化定价,这个利率既有可能降低,也有可能提高。
二:定价基准和浮动利率如何改变
A:2015年10月--2019年8月:
定价基准为基准利率(5年期)为4.9
浮动利率(5年期)为“贷款基准利率(4.9)×倍数”(比如:8折的倍数就是0.8,上浮1.05倍的倍数就是1.05),
B:在2019年8月20号开始
定价基准为最新的LPR
浮动利率为“LPR±点差”
三:什么贷款需要转换定价基准
答:需要转换定价基准的贷款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
A: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
B: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C:浮动利率
以下三种情况不需要转换:
A:已参考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浮动利率贷款等无需转换。
B:已是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C: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要转换,但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要转换定价基准
四:什么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如何确定贷款是否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
重定价日:就是您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调整的日子。个人房贷的重定价日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简称“对应日”)。
如果一笔浮动利率贷款,已经过了最后一次重定价日,这笔贷款就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而在2020年3月之前,以及2020年3-8月,进入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都可以不转换定价基准。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转换。
五:符合存量贷款都一定要转换基准吗
答: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银行和客户的双方的选择,可以选择换或者不换。
六:银行会不会故意提高LPR报价
答:18家LPR报价行都是具有比较强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定价能力的银行,报价都是根据真实交易作为参考依据的。
同时,人民银行和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各报价行的报价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其报价质量,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报价行进行优胜劣汰。
七:为什么转换后贷款利率是加点形式而不是倍数的形式?
答:过去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浮动时,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会对贷款执行利率产生放大/缩小的不对称效应。例如,如果两笔贷款利率分别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和1.2倍,则贷款基准利率上升/下降0.1个百分点时,这两笔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将分别上升/下降0.08个和0.12个百分点,影响效果明显不相同。
而转换后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加减点定价,符合国际惯例。更重要的是,可确保未来LPR变动时,对所有贷款利率的影响都是同向同幅的。例如,LPR每上升/下降0.1个百分点,所有按照LPR加减点方式确定的贷款利率都会同样上升/下降0.1个百分点,更加公平。
八:个人房贷利率转换为LPR还是固定利率更好
答: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您自己的判断,特别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您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举个例子,如果您目前的个人房贷利率是在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打9折,那么按照目前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您的实际执行利率水平为4.41%(=4.9%×0.9)。根据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个人房贷转换前后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1)如果您选择转为固定利率,那么您的个人房贷在整个合同剩余期限内,都将执行4.41%这个利率。
(2)如果您选择转为参考LPR定价,您的个人房贷利率水平将按照“5年期以上LPR+(-0.39%)”确定。其中,-0.39是固定加点点差,根据当前实际执行利率(4.41%)与2019年12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8%)之间的差确定。转换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前,您的房贷利率还是4.41%,但计算方式变成了“LPR4.8%+(-0.39%)”;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您的房贷利率就会变成“当时最新的5年期LPR+(-0.39%)”;以后每个重定价日都以此类推。
对比上述方式,很明显,如果您判断未来5年期以上LPR+(-0.39%)>4.41%,即5年期以上LPR>4.41%+0.39%=4.8%,也就是说未来的LPR比4.8%高,就可选择第(1)种;反之,如果您判断未来LPR比4.8%低,就可选择第(2)种。
九:可以任意选择重定价日期吗?之前重定价周期少于一年的怎么办?
答: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等要素,可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约定。根据近期主要银行发布的公告,个人房贷重新约定的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对于原合同重定价周期短于一年(如按季度、按半年重定价)的贷款,可不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继续按原合同重定价周期执行。
十:如何计算现在LPR方式?
答:案例分析
如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30年,剩余期限为25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现执行利率为4.9%×(1+15%)=5.635%。
A:选择固定利率不变
可以继续按照目前房贷利率的5.635%继续执行,剩下的25年每个月月供不变。
B:选择一年期不固定利率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
即:5.635%-4.8%=0.835%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835个百分点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利率为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加点幅度=2020年执行利率
即:4.8%+0.835%=5.635%
所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635%,进而2020年房贷利率是不变的。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