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房贷时,借款人需要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一系列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6.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请确保您准备齐全这些资料,以便顺利进行贷款审批。
2.一旦审批通过,借款人需要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3.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将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后,银行将通过转账方式将贷款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5.在贷款结清方面,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情况。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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