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1、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2、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4、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存档。
(三)办理
1、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
2、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3、及经办人委托书;
4、预收客户;
6、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收据交还客户。
4、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5、预收客户抵押;
6、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8、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9、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六)办理房产证
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
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抵押,可以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三)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4(四)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