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党的建设严重虚化,管党治党不力

根据巡察组提出公司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党组织建设缺失、党组织地位边缘化、重业务轻党建等突出问题,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各分公司、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深入反思,深刻吸取原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坚定把抓好公司党的建设作为本次巡察工作整改的重中之重,从唤醒公司党员的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出发,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一)党的组织建设缺失

1、未按规定设立党支部

针对这一问题,公司进行深刻反思,在当前全市国资国企深入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好“两个责任”。公司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善公司党建的各项工作。一是拟定了《中共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待公司领导班子配齐后立即实施;二是把党的组织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三是确定公司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明确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思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党组织地位边缘化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是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经理和部室负责人是分管部门具体责任人的工作体系,并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将公司党建任务层层传导、级级带动,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程序、责任等进一步作出规范,把涉及公司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纳入公司党组织研究,将公司党组织审议重要问题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条件,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发展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3、未按规定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全面加强思想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五为“主题党日”,设立公司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员自学台账,精心制定党员集体学习计划和集体学习台账,定期抽查党员学习记录,要求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两月来公司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做到学习有平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成效。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内容列入集体学习计划,全体党员认真对照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思想认同核心、政治看齐核心、行动紧跟核心。年底前公司将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打扫“思想灰尘”、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4、7年未发展新党员

5、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手册》,深刻认识做好党务工作对加强公司党建和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性。结合公司人员情况,明确专职和兼职党务人员。办公室专职党务人员由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马克思主要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的同志担任。目前公司正加紧研究党务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保障机制,并研究制定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培训计划,不断调动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提升公司整体党务工作能力。

6、党费收缴不及时

针对公司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明确办公室专职党务人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公司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仔细核定党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已足额按季收缴党费,同时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7、重业务轻党建,党员未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深刻吸取原公司负责人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政治要求置若罔闻,背弃国有企业应担负的政治责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致使公司存在巨大风险、背上沉重负担的教训。通过召开支部会和个别谈话等,将道理讲好讲透,坚决转变“重业务轻党建”观念,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党建放在作风改进上、体现到各项业务开展上,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二是重点从机制上找原因,以党建责任考核为抓手,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把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挂钩,保证党建责任落实。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教育党员争当先锋。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特色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切实加强党员的政治素养。二是教育引导党员争当干事创业的先锋。以“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为主题,全体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开展争当“迎接十九大、服务‘155’,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活动,有效激发公司党员的工作热情。三是教育引导党员争当为民服务的先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入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系列活动,激发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号召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争当服务人民的先锋。

8、党员未发挥监督作用,对违规问题漠然视之

一是组织集体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升公司党员的监督意识。二是为扩宽党员监督渠道,完善公司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司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对涉及公司党建决策、人事管理、业务开展、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定期向党员通报。三是加强党务公开考核和检查,建立党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对公司党员反馈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向全体党员通报处理情况,使公司党员监督取得实效。

(二)违规聘用人员

1、内聘人员随意性大,不经集体研究,不向主管部门报备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聘用人员整改方案》的整改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公司招聘各环节工作。一是加强招聘程序管理。明确公司招聘方案在经公司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送市国资委审定后方可实施。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由市国资委组织宣传科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司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将招聘工作阳光化,杜绝暗箱操作。

2、人员超编

3、公开招聘条件不严格,标准不统一

一是严格招聘条件。根据公司准金融机构的特点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学历、履历、职称、政治面貌等刚性要求,切实做到条件明确、口径适宜。二是加强招聘方案管理。在公司招聘方案中明确招聘原因、人数、应聘条件、考察录用方式、信息发布渠道和责任人等,使招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将招聘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

(三)缺乏规矩意识,无视审计整改要求

二、未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违规经营管理,致使公司存在严重损失和巨大风险

(一)严重偏离市政府要求,违规扩大经营范围

1、违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增加了经营风险

一是全面停止委托贷款业务;二是清理以前年度发放的委托贷款,针对不同项目安排项目经理通过现场催收、司法催收多管齐下的措施对逾期委托贷款加大追偿力度。截止2017年9月30日,业务部针对每个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催收方案,累计收回3416.9万元委托贷款本金。下一步公司将针对逾期委托贷款,每周跟进催收进度,每月根据催收安排表,对每个项目进行专项追偿,并落实专人跟踪,对于需要司法催收的,督促合规评审部做好司法起诉、资产保全、查封及财产执行等工作。

2、擅自为非农企业提供担保

(二)未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

2、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缺失,董事会未充分发挥决策作用,监事会未有效执行职责

及时形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经市国资委审定后按程序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待人员配备到位后,立即按照其职权开始工作。

3、经理层经营管理混乱,缺乏风险意识

公司针对这一问题,完善经理层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待市委、市国资委对公司经理层人员进行配备后,依法行使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按照市政府《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将公司经营业绩与薪酬分配挂钩,提升经理层科学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出台《经理层业务能力培训办法》,增强经理层业务能力。修订公司《担保项目评审办法》,明确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评审会具体工作,建立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组成的审保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表决制度。

4、随意确定评估抵押物价值

一是公司根据市国资委等部门管理要求,征求业务、风控、合规、评估专家及律师意见,讨论修订《反担保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抵押物价值评估要求、抵押物范围认定、抵质押率确定、抵质押设定等多个规定,从制度上解决抵押物价值确认的问题;二是确定两家中介评估机构作为我公司对担保项目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机构;三是将抵押物评估流程写入《担保业务操作规范》。要求项目评审流程中严格规范抵押物评估程序,对新增业务的抵押物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价值审定抵押物,在业务办理档案中必须留存评估报告备查,降低操作风险。

5、违反规定办理担保和委托贷款业务

6、无视业务部发现的风险点

一方面,继续强化业务部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风险甄别意识,明确项目经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首接负责制,组织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其风险甄别意识,对发现的项目风险点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据实上报审保会审定。另一方面,不断完善项目审核程序,在项目调查中实行双人制,风控部的风险经理协同业务部的项目经理共同对担保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降低操作风险。在项目评审中,要求评审专家对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项目风险点进行逐一分析讨论,不得对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保证评审会对项目整体情况清晰明白。

7、无视监管部提出的风险而执意担保,造成损失

为提高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对公司部门进行重新拆分,将原有监管部拆分为风险控制部和合规评审部,合规评审部负责合同审理、司法追偿,由风险控制部主抓业务风险控制。要求风险控制部对项目风险审查严格把关,对新增担保项目在风险研判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当前国家信贷政策和农业担保政策的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项目在审查中发现客户经理在保前调查不详的,可能存在风险疑点,客户经理要进行补充调查;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退回客户经理作进一步调查,若重新上报项目中仍然存在较大明显风险的建议不予上会审议。

8、未经审核即召开审保会签订合同

修订《担保项目评审规范》,将审保会定位为对担保项目进行民主评议的内部专业机构。董事长不参与、不干涉业务评审工作,但对担保项目享有“一票否决权”。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流程办理担保业务,未经评审及审批的担保项目,项目经理不得事先拟制合同,不得先签后审,不得先放后批,不得反向操作、不得逆程序办理。对风控部未出具《风险评价报告》的担保项目不得上会,对合规部提出有重大法律缺陷的项目不得上会。

9、不按审保会确定的费率收取担保费、退还保证金

针对这一问题,认真修订《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明确担保费的收取标准,按政策收取合理担保费用。同时严格执行担保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经评审审批确定,不再降低,不得中途退费。风险保证金是企业借款履约的保证措施,没有临时性付息等特殊情况,在到期解保前不得退还企业,确需退还的,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10、违反规定集中为单一客户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及担保贷款

公司业务部对在保项目进行筛查,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通知中对贷款额度一般客户不超过300万,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的要求,对在保业务压缩贷款额度和新增业务进行严格控制,化解单一客户额度超标问题。业务部根据风控部每月出具的《重点客户业务情况统计表》,针对每个客户制定催收及风险化解方案,加大催收力度,逐步减少担保客户及关联方的额度,截止今年9月底,公司已对授信额度较大的客户压缩业务11笔,压缩授信金额5651万元。

(三)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1、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

公司按照整改方案,与承租方进行多次交涉,并结合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经市国资委同意达成了终止租赁合同协议。公司正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重新公开招租。

三、关于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违规报销有关费用

针对这一问题,公司财务部对票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原高管人员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油费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部分员工存在的违规报销、报销弄虚作假的费用进行了清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同时制定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对今后的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一)公私不分,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个别员工虚报费用

(二)超出标准开支差旅费和扩大差旅费报销范围,高管人员住宿标准超标,员工在差旅费违规报销费用

(三)未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存在无依据支出的情况

(四)费用报销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票单位与报销事宜不符

修订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费用的开支,经办人应准确填写报销事项,部门负责人须对报销事项程序合法性、内容真实性、金额准确性核实签字,财务部门须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查费用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政策允许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所附原始单据是否合法有效,报销单据填制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对报销事项进行最终审批。对未附清单和不相符的一律不报销。

四、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一)会议费超范围开支,为股东会参会人员购买纪念品保温杯

(二)自立名目为员工发放津补贴,未经审批自定“物价补贴、节日补贴、目标奖(年终)、担保业务奖励”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精神,重新制定《员工薪酬管理规定》,规范公司薪酬发放和薪酬标准,对公司福利及福利性待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处理。对公司工资薪酬比例进行调整,按照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4:4:2比例,增加业务绩效奖励、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励,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起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薪酬体系,将公司薪酬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在市国资委核定的范围内。

(三)超标准购置公车,未经审批购买业务汽车2台,超标购买汽车1台

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对车辆的购置一律向国资委申报,并严格按照批复执行。对已经购买的车辆待市属国企车辆改革方案出台后,按照方案及时进行处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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