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律与社会的变革正在悄然发生。2024年11月26日,香港终审法院作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裁定政府在两起案件中败诉,首次明确同性伴侣在遗产继承和住房申请方面享有与异性伴侣同等的权利。这一判决不仅为同性伴侣带来了法律上的保障,更是对社会平权的一次重大推动。
过去,香港的房委会在居屋和公屋政策上对同性伴侣采取了歧视性措施,导致许多同性伴侣在申请住房时遭遇不公。在《无遗嘱者遗产条例》中,同性配偶的权益同样被忽视,法律上对“有效婚姻”的定义不包括同性婚姻。这一现象引发了同性伴侣的不满,三名同性伴侣因此提出了司法复核。
其中,李亦豪代表已故配偶吴翰林提起诉讼,指控房委会不承认其在英国合法婚姻的权益,使其无法继承配偶的遗产。此外,NickInfinger与其丈夫在加拿大结婚后,以“一般家庭”身份申请公屋,却遭到拒绝。
在经过高等法院和上诉庭的支持后,政府对此提出了终极上诉。然而,终审法院最终裁定政府败诉,法官们明确表示,海外缔结的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无异,双方应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关键判决点:社会反响与意义
另一名申请人NickInfinger在得知结果后,感谢其伴侣,强调法庭的裁决是对同性伴侣爱的认可。他表示,这一判决不仅关乎法律,更关乎社会对爱的理解与接受。
尽管政府在此次案件中败诉,但其依然坚持传统家庭的价值观,并试图通过《基本法》来维持现有的社会福利制度。房委会在上诉时辩称,政府的政策旨在支持传统家庭和鼓励生育。然而,终院法官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房委会的首要目标应是满足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而不是以生育能力来区分家庭。
这一裁决的意义不仅在于法律层面的胜利,更在于它为香港的社会变革提供了新的动力。随着社会对同性伴侣权益的逐渐认可,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法律和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这一变化。
胜诉后,李亦豪发给已逝配偶吴翰林的公开信全文:
翰林:
2019年,你提出司法复核,原意是为了保护我,好让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住在我们自己的家里,亦免到有天我失去至亲,还要流离失所。
5年多后的今天,你不在了。过往的日子,我活在伤痛中,但我没有放弃过你追求平等的初衷,一直继续努力经营我们的案件,努力捍卫我们由始至终都是一家人的事实。
没有了你在旁,政府及房署在案件中的论调总是好像变得更加残忍,令我感到更加难受。
走到今天,2024年11月26日,我们的案件终于划上句号了。我感激法庭肯定你的苦,肯定你对同志平权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