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套房没处理,离婚后想卖房能公正解决吗?
孤寡老人一直受到外甥女的照顾扶养,身后财产能留给扶养人吗?
中年夫妻想将财产通过遗嘱方式留给孩子和配偶,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哪个效力更大?
每周五中午12点山东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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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创人员合影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一处二级调研员刘趁华(左三)、
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公证员贾庆国(左二)和吕志研(右二)
问题一
听众郑女士咨询:
姐姐和前夫已经离婚5年了,当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有一处在姐姐名下的那个外地房产没有分,现在她想把这个房子卖了,可是房管局告诉她,这个房子的这个产权不明没法卖,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去分呢?就是公证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去帮助她。
公证员吕志研解答:
这个房产有可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是你姐姐和她前夫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出售该房产需要你姐姐与其前夫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出售手续。如果他的前夫不能或不方便亲自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话,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由受托人和你姐姐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所以在这里我们给大家一个提示,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一定要写好,最好是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会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综合全面地考虑,起草规范的协议文书,以免将来有以上的后患。
问题二
听众关女士咨询:
我邻居丁大爷是一个孤寡老人,老伴也走了,一辈子没有孩子。但是呢,这个丁伯伯他有一个妹妹,前两年他的妹妹和妹夫都走了,他的妹妹有一个女儿,这个丁伯伯呢,就是一直都是他妹妹的女儿,其实就是他外甥女在照顾他。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就是说丁伯伯跟我说,就是说他的外甥女要求,因为一直照顾他嘛,就想继承他的一套房产,就是这种情况应该是不是可以办理公证,然后怎么去操作这个事情?
因为老丁妹妹已去世,老丁外甥女对老丁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老丁妹妹比老丁去世晚的话,老丁外甥女对老丁遗产有转继承权的。针对老丁的上述情况,老丁与其外甥女可以之间签一个遗赠抚养协议,由老丁外甥女对老丁进行抚养赡养,老丁去世之后的房产给遗赠给其外甥女即可。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比遗嘱效力要高,比法定继承的效力更高。
问题三
听众陈先生咨询:我们夫妻两人50来岁,常旅游,还有一个孩子在国外上大学,我们想把自己名下的财产想以后给孩子,或者是我们夫妻之间给一个相互的继承权这种遗嘱,我想问一下这个公证怎么去公证,收费怎么收的。除去公证之外,比方说我们写一份遗嘱,没有公证,这种也可以吗?
公证员贾庆国:
我建议这位先生可以和其老伴分别做一个遗嘱公证,你们两个人之间怎么商量的就怎么约定,谁先去世,然后另一方是继承还是不继承,还是直接由孩子继承,这个你们可以自己做出决定。所以在这里我们建议还是要做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法定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公证是按件收费,一件是两千至四千,不同地方的公证处收费标准可有浮动。办理遗嘱公证的好处就是公证处的公证员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他能够给你合理地滤掉不合法的一些成分,确保所立遗嘱的效力,将来才能够使你的这个遗嘱按你的意愿去实现。
每周五中午12点-13点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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