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7、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