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经历过遗产继承的朋友一定有过这样的疑惑,明明是父(母)生前存在银行里的钱,自己作为他们唯一的子女却不能支取,反而需要提供继承公证书等等一些有的没的材料才能支取,十分的不合理。
实际上,银行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发生继承纠纷,毕竟独生子女只能证明自己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不能保证没有其他继承人,所以需要通过公证等方法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
【4种支取方法】
1.通过取款机直接支取
这种方法需要有银行卡并且知道密码的情况,可以通过自助取款机直接支取存款,但每天能够支取的金额有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每天支取上限是2万元(不同银行的取款上限可能不同),并且需要通过多次支取的方式才能全部取完。
2.办理代理取款
代理取款需要准备的最重要的材料就是委托人身份证,也就是已过世父(母)的身份证,所以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父(母)身份证未注销,而这种方法的取款上限一般是每天5万元。
3.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前两种方法本质上都属于“钻空子”的简便方法,毕竟有时候父(母)的银行存款并不多,通过继承的方式确实有些复杂。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前提是所有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无异议,如果有继承人不同意是不能办理的。
4.通过诉讼程序继承
通过诉讼程序继承是指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由法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判决,确定遗产如何继承,之后拿着法院的生效调解、判决书同样可以到银行当中将父(母)的存款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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