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父亲立遗嘱把属于他的大部分房产给私生子,儿女不同意,可以父亲积极沟通。同时,在继承发生后,若该遗嘱无效,则需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2、通常情况下,继承时遗嘱优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同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利。
遗产三种继承方式:法定/遗嘱/指定
1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缺点:辛苦打拼的财富有可能传给不想给的人手中。
2遗嘱
3人寿保单
设有受益人,所以在财富传承中是指定传承,确保可以把财富传给想给的人。有一点在设置身故受益人时至少设2人,顺序和比例依据意愿分配,这样可以做到完美无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