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房子对于各大国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归结起来有这3点原因,首先,就是房子让人有属于自己的落脚点。而且传统思想更主张"有房才有家"。现在社会,房子的重要性就更不言而喻了。
其次,就是房子绑定了很多社会资源,比如结婚、孩子读书、就医、甚至是未来养老的一大资源。
最后,有房才能有面子,同时,有房子还能赚钱,毕竟在中国买房已经和赚钱划上等号了。
也正因如此,很多人不惜掏空6个钱包和背负30年房贷都要买上房子。可随着房价越来越高,让很多刚出社会的年轻人只能"望房兴叹"。以深圳为例,按照目前的工资想要在深圳买房,最起码得不吃不喝43.5年才有机会。
于是,很多年轻人在买房无望的情况下,只能寄望父母手中的房子了。当然,这也没啥问题,毕竟父债子偿,那么父母的财产也应该是由孩子来继承了,这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从2022年5月1日起新的《民法典》开始实施,这意味着继承权将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起执行继承权新规--千万别以为"父财必然子承",尤其是在新规下,这3类房子是无法继承过户的,独生子女们,要特别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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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继承人并未明确归属的房子。
有个例子很典型,新京报在5月份的时候报道过一个事,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300万元的房产,可就在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小明不能够继承全额遗产。
因为小明的父母没有明确归属房子给小明,所以按照继承第一人来说,应该是小明的奶奶。而这套房子如果她奶奶不指定给小明的话,未来继承人还得排小明的大伯姑姑们,跟小明就没啥关系了。
二、宅基地和老公房家属院无法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和城市的"老公房家属院",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过户,哪怕独生子女也不行。
新华社曾在5月份报道,自然资源部会同七部委共同研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出了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划重点:自然资源部说的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离世后,宅基地和老公用房还由子女使用,这是允许的,但产权是不能被继承的,因为农村宅基地和城市单位老公用房的产权归集体所有,过户也就无从谈起。
三、设立居住证的房子无法继承。
大家对这个概念可能比较陌生,但是对这类做法应该并不陌生。我举个例子给大家听,现在不是很多孤寡老人,由于子女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只能找保姆来照顾。因为保姆照顾的老人家非常好,加上保姆也是无儿无子,所以老人去世后,担心保姆也没地方去居住,就设立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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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继承权的新规,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尤为值得注意,不要想当然觉得自己属于独生子女,财产继承就万无一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