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第一批共7件民法典配套新的司法解释。记者注意到,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明确,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如果有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应当分给适当遗产。
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表示,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贺小荣介绍说,此次修改制定继承编司法解释也是以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出发点,其中的亮点主要有:一是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三是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四是确保遗产顺利分割。
继承编司法解释明确,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如果有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应当分给适当遗产,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实践中经常有通过公证方式设立遗嘱后,遗嘱人因为重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再次设立公证遗嘱的情况,为保障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真实意愿,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删除了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最高法在修改清理中也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条文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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