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份额如何分配计算(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分配比例)婚姻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也就是原则上平均分配,多少照顾还是小学生的女儿一点。当然,两个哥哥愿意多给妹妹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THE END
1.二婚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二婚遗产可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分配。法定继承遵循顺序,均等分配,但双方可协商决定不均等分配;而遗嘱则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042671.html
2.再婚后的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法律常识一、再婚后的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再婚后的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当中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https://www.lawpa.cn/changshi/176879.html
3.再婚家庭继承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5,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https://mip.64365.com/zs/1170585.aspx
4.离婚后遗产房产前妻孩子有继承权及二婚重组家庭子女继承疑问对二婚重组家庭的子女,他们同样享有继承权。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无论是在原夫妻关系中所生的子女还是在二婚重组家庭中所生的子女,都可以依法享受继承权。在具体继承时,需要依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或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实施分配。 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h/206724.html
5.新婚姻法二婚遗产分配婚礼纪二婚的人总是缺少安全感,因为有失败的婚姻经历之后很怕再次被嫌弃,所以在面对财产分割问题时就会变得异常的敏感。那在遗产分配上,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遗产分配的顺序又是怎样的? 1、遗产分配由继承法规定 《婚姻法》并没有特别说明遗产分配规定,而是在《继承法》第五条。该条款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https://www.hunliji.com/bai_ke/detail_52439/
6.大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司法服务·遗产如何继承?再婚家庭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一般应均等,也有特殊照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原则上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有例外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https://www.gzdafang.gov.cn/ggfw/sffw/201912/t20191211_29579811.html
7.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是什么 再婚遗产继承顺序: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全部3个答案 > 1.6万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63858.html
8.已故儿子能否继承父母房产(儿子死了父母的遗产媳妇有没有分)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https://www.dalvlaw.cn/question/483286.html
9.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有哪些规定?新继承法: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简介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https://www.jiwu.com/baike/46108.html
10.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在中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五种人将按照这个顺序来继承遗产。 【第二部分】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 1 配偶 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他的配偶将首先继承他的遗产。具体分配比例会取决于他们的婚姻状况(例如http://www.bjcxls.com/flzs/1268.html
11.二婚配偶死后财产怎么分配二婚配偶死后财产怎么分配云淡天高 好评回答 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其夫个人名下的的其它财产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OlnXSAEWOrT.html
12.202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一、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http://www.nj48.com/open.asp?id=151192
13.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在遗产分割时,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性别、年龄等因素,依次确定继承顺序,按照顺序分割遗产的一种法律规定。在中国,遗产继承顺序主要分为四种,即直http://www.yllawyer.com/baike/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