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听过很多对亲情的赞美之言。
可是经历得多了,就会发现这些话也有与现实相矛盾的时候。
34岁男子因病去世,留下30万的保险理赔金额。
妻子(贺红玲)取时却发现钱已被大姑姐和公公婆婆取走。
女子叫来调解员,前往大姑姐家。
大姑姐对着贺红玲喊:“钱在我账户里,等我弟弟的儿子叶航(化名)18岁了给他。”
——【·案情回顾·】——
一个平常一家三口,他们虽然并不富裕,却也在想如何生活的更好,夫妻二人各司其职。
丈夫(叶某)经常外出出差,妻子照顾刚出生不久的5岁的儿子。
如果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是非常幸福美满的,可是天不遂人愿,意外终究是发生了。
噩耗突然到来,34岁的叶某因病去世了。
当噩耗传来时,这个家里的所有人都很诧异,之后慢慢演变为了悲痛。
但生活不会因此停下脚步,还要去处理叶某的丧事。
贺红玲想着这钱肯定是自己的,没想过钱会被别人取走。
她也没急着去把钱取回来,先把丈夫的身后事料理好。
当她去银行取这笔钱时,却发现这笔钱已经被取走了。
贺红玲一脸错愕,仔细查询才知道被婆家的大姑姐取走了。
她很生气,难不成是自己和婆婆、大姑姐平日里经常吵架,她们伺机报复吗?
之前她们之间的矛盾很多,只是叶某还在世,她为了维持这个家,矛盾才被压下来。
更重要的是贺红玲也没想到大姑姐会把钱取走。
所以理赔金可以由叶某的父母或者贺红玲等直系亲属到场取走。
之后贺红玲多次去讨要,但每一次双方都因为这钱的归属权吵得不可开交。
吵着吵着最后一点情意也吵没了,又或者昔日的联系不过是虚与委蛇。
现在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破裂的边缘了,甚至可以说已经撕破脸了。
再加上金钱利益的冲突,昔日的亲人就这样开始对彼此破口大骂。
闹到最后也仍然没有结果。
最后贺红玲始终拗不过婆家,没有人帮助的贺红玲无奈之下请来了调解员。
她也很想要这钱,但目前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又或者她寄希望于这次调解。想看看还有没有转机能把钱要回来。那么调解员是否能帮她把钱要回来呢?
叶红说:“钱在我账户里,等弟弟的儿子叶航18岁了。我就给他。”但姐夫却站出来说:“钱不在我们这儿,你想要钱去公公那里要去!”
公公:“别在这里闹,你们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吵,调解员没办法只能让他们先吵。
争吵之后,双方才坐下来接受调解。之后经过调解员核实,对双方进行分开询问。
面对调解员的询问,叶红改口:“钱不在我这里,取钱时是自己帮着爸妈到银行取的。
钱存在我账户,但卡一直在我爸手里。”
调解员问:“这钱按常理来说最适合贺红梅保管,为什么公公会拿走?”
而叶红却说:“爸妈可能是为了5岁的孙子叶航着想,怕她把钱挥霍掉。想把钱用到孙子身上,毕竟这是弟弟留下的钱。”
贺红玲哭诉道:“自己也会为儿子着想。自己本来也想着把30万理赔金留给儿子。”
叶红呛了一句:“那把钱放爸妈那跟放你那有什么区别。”
“不行,钱只有放我这,我才放心!”贺红玲也立刻怼了回去。
调解员还想接着问叶红为什么这么对贺红玲的时候,却见叶红已经很烦了。
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叶红也没了之前想插手弟弟的事情的心情。
见他们还不走,她便开始赶人。
也不给贺红玲等人说话的机会,让他们到公公婆婆那里说理去。贺红玲和调解员在叶红那里吃了闭门羹。之后再找,也是直接赶人,不愿与调解员多说什么。
没办法她们去找公公,而在公公那里也得到了答复。“是,钱确实是在我手里,但我是不会花这钱的,这钱是留给自己孙子的。”
“这不行,钱必须放我手里,我才放心”贺红玲说。“这不行,你太不让人放心了。”公公说。
调解员对此很不解,正准备问原因,却听公公说,贺红玲在叶某还在世时,就借过16万网贷。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还不上,最后还是叶某替贺红玲还的。
公公还拿出之前叶某还款的账单,他很生气,但更多的感觉是丢人。
他还想向调解员诉说自己的苦衷,而贺红玲看见这些凭据。
也承认了自己之前网贷16万,但最后没能还上,丈夫叶某帮忙还了的经历。
正是因为这件事,公公说儿媳不适合掌管这笔钱。
他认为钱放贺红玲手里会被霍霍完,而且他想把这钱全部用到孙子身上。
贺红玲不乐意:“你不放心我,我也不放心你。你又不只叶某一个儿子,大姑姐问你要,说她要应急,你给还是不给?”
公公在众人前也被贺红玲怼没声了,但仍坚持不把钱给她。
而婆婆也说儿媳还年轻,终归还是要再嫁的。
即使贺红玲到时仍然坚持把钱用到孩子叶航身上,但有了再嫁丈夫。
到时这笔钱真的能落到孩子身上吗?婆婆不确定。
她也怕钱落不到孙子手里,也不同意把钱放在贺红玲手里。
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多次调解无果后,不仅没有缓解矛盾,反而还激化了矛盾。
甚至最后连打架都发生了,他们被调解员和其他人拉开。
调解员见此情景,感觉自己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便请来村干部,寄希望于村干部,希望能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而村干部则建议双方签协议,由村干部作为公证人来解决问题。在村干部的公证和劝说下,成功立下了协议。
又或许是贺红玲心累了,知道这笔钱大概率是拿不到自己手里,妥协了。协议规定:钱由公公保管,但这钱只能用在叶航身上。
如果需要动这钱,需要经过贺红玲和公公两人的同意。而这件事经过网络传播,很多网友也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贺红玲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她可以从理赔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用于儿子的抚养和照顾。”
同样有网友质疑:“但是无论如何大姑姐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直接获得理赔金。”
——【·以案释法·】——
一、关于30万理赔金额如果走法律程序会怎么分配?
《遗产继承法》第2106条限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所有的财产,如果分配遗产,应当先将共有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另一半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法》第9条限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一步骤为另一半、娃儿、爸妈”。
考虑到叶航只有5岁。
在这种情况下,理赔金的分配最好根据儿子的长期利益和照顾需求来安排。
最有可能的分配方案是:儿子叶航作为逝者的直系亲属,将大部分或全部理赔金分配给儿子。
将其作为他未来教育费用、生活费用和其他需求的基金。
二、对于爷爷奶奶姑姑他们拥有继承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限定,老婆隶属老公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结合上面说的,公婆也依旧有权利分配理赔金,但只能拿到一小部分。除非贺红玲作为母亲,不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他们起诉成功。如果是这样,他们才有可能获得大部分的理赔金额。
——【·结语·】——
亲情说坚固也坚固,说脆弱却也很脆弱。
苦苦维系的家庭关系,看似温馨的家庭,其实经不起什么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