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以及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在天津市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任务要求,探索国家、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与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系统对接的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天津市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全市监管数据汇聚,推动执法工作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
目前天津市“互联网+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有力支撑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同时立足天津地方特点和监管业务的需求,积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新模式,为构筑数字时代竞争新优势提供基础支撑。自2021年下半年起,与国家共同开展全国唯一“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建设,通过不断开展应用推广工作,国办电子政务办根据天津经验做法下发《电子政务工作简报》(2022年第1期),将试点建设经验推广全国借鉴学习。同时“互联网+监管”系统案例入选“2022年度数字政府典型案例”以及中国信息协会“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并入选《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汇编”(2023年)》。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数据共享利用
(二)深化监管应用推广
1.建立法律法规管理系统
2.提高监管事项标准化水平
监管事项标准化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的前提,在建立统一、完备的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编码化规则,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编码化处理入库,建立以监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执法清单为基础的统一工具。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全面梳理本市监管事项清单,对现存监管事项中法律依据不全、不准及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依托编码化的法律法规数据库,与监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进行自动化关联,逐步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目录查漏补缺工作,包括监管事项与法律法规绑定、监管事项查漏补缺。通过数据赋能,使标准化的监管事项成为明确的、有据可查的数字化监管事项,有效避免“监管真空”,解决监管“缺位”问题,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3.建设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
在重点领域,结合天津市实际业务需求,依托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枢纽作用,通过汇聚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及互联网等数据,以场景牵引及大数据赋能实战在交通新业态、安全生产、冷链管理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完成网约车监管、客运车辆监管、高危建筑工程企业等涉及13个领域30余个风险预警模型,推动“全民监管”、“全时监管”、“全域监管”的应用体系,通过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移动APP等多种终端实现线上和线下融合、标准化和个性化共进的应用实战目标。
其中,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交通运输新业态模型”发出的风险预警信息,针对传统交通运输存在“发现难、检查难、取证难、整改难”等执法痛点,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建设完成“慧治网约车风险预警模型”,提高了非法营运网约车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有效支撑基层执法工作,创新监管理念和手段,提高监管的整体效能。“慧治网约车”风险预警模型累计判断疑似非法营运车辆12.9万余辆,涉及人员10.9万余名,助力天津市网约车合规率已达80%以上。“危化品运输”风险预警模型与交通运输部、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共同开展外地运营车辆在津运营疑似违规预警,结合7000余辆疑似违法车辆信息通过轨迹及重点点位可视化展示分析重点车辆疑似装卸货地点及违规停留位置,不断推进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智慧化监管。
三、经验启示
提高监管事项标准化水平。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全面梳理本市监管事项清单,对现存监管事项中法律依据不全、不准及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依托编码化的法律法规数据库,与监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进行自动化关联,逐步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目录查漏补缺工作。通过数据赋能,使标准化的监管事项成为明确的、有据可查的数字化监管事项,有效避免“监管真空”,解决监管“缺位”问题,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完善跨省协同联合监管机制。依托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动机制,支撑地方解决省际运输监管中异地执法等问题,由天津市作为任务的发起方,确定抄告抄送、协查协办具体业务,强化任务流转跟踪功能,在联合任务的结果跟踪基础上,追加任务的发起、分发、处理、反馈的全流程跟踪机制,提供实时有效的任务状态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跨省抄告抄送,实现跨省协同监管,充分体现协同化政府模式,全面降低对监管对象的重复性检查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