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男,汉族,出生于xx年5月,家住郭家湾村一组,20xx年元月至20xx年9月在原金寨乡政府广播站工作,20xx年因公受伤,现就当时具体情况做以说明:
1970年元月由于乡政府广播站缺人,无法开展工作,同月我被召入。20xx年3月乡政府决定整理小金河口至原洪庆村广播主干线,在一次上杆架线时,电杆突然折断,我从电杆上摔倒在地,昏迷不醒持续一个多月,当时两根肋骨骨折,头部严重受伤,在神河卫生院住一个多月清醒后,转到原张河卫生院治骨伤,七个月后稍有好转,就带病走向工作岗位,也因此次受伤无法正常工作于20xx年9月回家。
回家后经常体弱多病,干不了重活,这么多年来共产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但从来没有向我倾向过,连低保都没有享受过。现年龄以大,家庭经济无保,特向政府部门申请给予政策优惠,在此我请领导帮我解决现在的困难。
申请人:
申请人:张,系陕西省宁强县人。
20xx年元月,我来到离石区西属xx煤矿做煤矿内液压支柱顶柱工作。20xx年2月7日,由于液压住倾斜压断右手小指,环指皮肤裂伤。后送太原长城医院手术治疗10天,按医嘱在家养伤5个月。事故发生后,煤矿包工队陈安均队长只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但没有解决我伤前劳动20天的工资、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和包工队陈口头协议,劳工一天工资水平为80元。那么,陈现欠我20天工资1600元。我受伤治疗共5个月,陈应当支付我工伤期间工资12019元。事故给我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痛苦,现我小指不能弯曲,环指不能伸直,形成了功能性障碍。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陈还应当支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600元。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领导一贯重视的'民心工程。我作为一个外出打工人员,身处异地,举目无亲,事故已给我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我恳请贵部门能体谅出门人的困难和无助,给我及时解决问题为盼!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申请人:,男、汉族、干部,x年1月27日出生,在xx县xx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xx县xx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工作单位:_______,住所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庆城县人民政府:
我名叫,男,汉族,生于1988年3月,系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店子庄自然村人。
我于20xx年5月25日在单位庆城县公安局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头部受到严重创伤,经医院鉴定为颅脑出血、颅骨骨折、颅底骨折。需要做两次手术治疗。经过两次手术的治疗,目前虽然病情有所好转,但是确对家庭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两次手术期间家中东凑西借的垫支12000多元,手术后仍然在继续用药治疗,到现在为止又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使本来贫困的.家境又更加清贫如洗,实在难以维持生机。我家虽有四口人,但是父母老实、憨厚,仅靠自己的体力维持家庭生活,加之父母有常年多病,而我和弟弟年龄也都大了,还没有成家立业,而今我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穷困潦倒,现在家庭不但负载累累,最重要的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了,因此上,我只好向上级申请,希望组织考察证实后能给予我最大的帮助为盼!
日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2880元;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
7、鉴定费:300元;
8、煤矿企业伤残赔偿:65040元;
事实及理由:
20xx年6月30日17时左右采煤工在煤矿井下采煤时,因片帮被矸石砸伤胸部和右脚。经富源阳光院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并血气胸;创伤性湿肺并胸壁皮下气肿;右腓骨颈骨折。20xx年7月22日被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认定为工伤。20xx年10月28日经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书记:
你好
年6月22日
我名叫,男,汉族,生于19xx年3月,系xx省xx市xx县高楼乡高楼村店子庄自然村人。
我于年5月25日在单位庆城县公安局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头部受到严重创伤,经医院为颅脑出血、颅骨骨折、颅底骨折。需要做两次手术治疗。经过两次手术的治疗,目前虽然病情有所好转,但是确对家庭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两次手术期间家中东凑西借的.垫支1多元,手术后仍然在继续用药治疗,到现在为止又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使本来贫困的家境又更加清贫如洗,实在难以维持生机。我家虽有四口人,但是父母老实、憨厚,仅靠自己的体力维持家庭生活,加之父母有常年多病,而我和弟弟年龄也都大了,还没有成家立业,而今我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穷困潦倒,现在家庭不但负载累累,最重要的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了,因此上,我只好向上级申请,希望组织考察证实后能给予我最大的帮助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