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部门法规范。如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等。
3、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提示:确定性规范又分:相对确定性规范;绝对确定规范(例刑法57条第1款)。
(1)相对确定性规范可以分为:
①必择其一的规范(例刑法27条第2款);
②任选的规范(例刑法37条);
③情况性规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76条。05
(2)准用性规范也属于确定性规范(刑事诉讼法)195条。
(3)非确定性规范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例注册会计师法)第43条。
4、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理解掌握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内容和涵义。
5、专门化规范
根据它们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功能,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原则性规范、定义性规范、业务性规范和冲突性规范。
(1)原则性规范的功能在于确定法律调整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或基本价值取向。
(2)定义性规范的功能是确定和解释法律概念的特定含义。
(4)冲突性规范又称“法律选择规范”、“抵触规范”或“间接规范”等,是指在法律、条约或国际惯例中规定的,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当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时,应当适用哪一国法律的规范。
二、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1、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法律原则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2、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而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
3、与上一个差异相联系,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要广泛得多。
4、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原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法律原则的功能
1、法律原则对制定法律具有指导意义
2、法律原则对于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
3、法律原则有时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
法律原则直接作为判案依据往往只出现在下列的情形中,或者说它的适用要满足如下的条件,遵循如下的规则:
(1)案件在法律上必须是有争议的特殊或疑难案件,而不是清晰的简单案件;(2)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作为依据,即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是存在法律规范,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规范存在冲突,无法判定何者适用;或者是存在一个规范,但该规范适用于本案得出的结果显而易见无法使人接受,即法律存在谬误;
(3)法律原则的直接引用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
(三)法律原则的种类
1、按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政策性法律原则和公理性法律原则;
2、按法律原则的覆盖面不同,可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3、按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法律原则和程序性法律原则。
三、法律概念
3、按照其所涉及的因素可以分为: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事实概念、其他概念等。
4、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可以将法律概念划分为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