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律师执业申请书,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本人一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历史上无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实习律师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我于20xx年x月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习,至今已满一年。在该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实务经验与业务水平增长迅速,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可谓感慨良深,且受益非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得在协助所里承办一宗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我通过对庭审中了解到的事故细节详细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胜诉后的受偿可能。而在办理另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过经办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经有关机关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岁,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的及时参与及认真正确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也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各类合同的起草、参与客户的谈判。通过对非诉类业务的实际参与,我深刻体会到,非诉类业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及时段,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非诉类业务将会成为与诉讼类业务并重的律师业务。

(三)对律师执业的认识

律师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中国的律师业因起步较迟,至今为止发展也不过二、三十年。没有完整的实践理论指导,律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算成功,都还停留在见仁见智的阶段。很多律师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仅靠自己的错误和失败换成的经验与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所喜的是,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素质及修养的不断提高,律师执业已开始走向规范化。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系列丛书就是对律师执业规范化的一种历史性尝试。作为即将走上执业的我希望能够抓住这个历史契机,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1.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工作。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实习生管理制度等。然后开始分配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并阅读卷宗。

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工作很繁琐,我依然非常认真的完成了这项工作。

在整理的过程中我仔细阅读这些卷宗,一些律师告诉我说,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是要认识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假设自己是法官,将会怎样去审理这些证据,运用什么法律去判决。

最后,结合判决书,找出自己的知识漏洞,弄懂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阅读这些案卷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对学过的知识重新进行梳理,做到温故而知新。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的案件相结合,对增加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技能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学习到了一些办案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做铺垫。

虽然在学校学过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当我真正面对这些真实案件的时候我有些不知所措。其实,写出一个基本合格的文书很容易,因为只要将要表达的写出来就行,但写出一个优秀的文书却是很难的,因为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字会过敏。幸亏陈律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慢慢地我可以自己独立完成这项工作了。在这些文书交付前,我会逐字逐句的校稿,因为没有任何一位指导律师喜欢看满是错字的文件。

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王周浩

一年的时光,稍纵即逝。而今我的实习生涯已近尾声,在即将步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感触颇多。在这一年内,我的指导律师与事务所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较为明显的成长。回想这一年的时光,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仅以此文,为我的实习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回顾经历

在这一年里,或东奔西走办理案件,或接待当事人,或调取证据材料,我觉得无比充实。在这一年里,我跟着老师和其他同事做了许多,从刚开始复印资料、粘贴票据、装订卷宗、查找法律条文、检索法院判例,到后来单独调查取证、陪同律师接待当事人或者解答咨询,起诉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再到后来协助参与整个案件,立案、庭审或调解等等。每一件工作、无论大小,我都认真对待,我相信,我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是我成为一名合格律师的必经之路,这些工作也确实使我在方方面面都得到了锻炼与提升。

通过复印资料、粘贴票据、调查取证,让我更加注重对细节的把握;通过查找法律条文、检索法院判例,让我更好地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装订卷宗,我能全面地了解整个案件的进程,为自己以后办理案件提供了思路;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其提供法律建议等,提高了我的沟通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撰写法律文书,增强了我的法律思维及分析思路;通过立案、申请保全等,加深了我对案件程序的把握。通过参与庭审,我对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辩论技巧都进行了直观的学习。此外,我还全程参与了一些较为简单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开庭外,几乎全部都是自己独立进行的,这些案件的办理,给了我全面的锻炼,我相信这些都为我日后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总结经验

(1)律师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律师的工作非常繁琐,很容易遗忘出错,因此需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我在在部队担任连队文书,事无巨细就是连队的大管家,退伍来到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更是方方面面替法官分担,做好桥梁,这些经历让我个人有许多好的工作经验,持之以恒化为内在的习惯。当事人来咨询,做好咨询记录,以便回访;起诉状定稿前与当事人做最后确认,避免出现遗漏,或与当事人的诉求有偏差;坚持做案件进展记录,尤其是庭审日期等重要期限标重点,以防错过重要事情,另一方面则可以一目了然地清楚案件的发展;撰写法律文书多检查、改进,精益求精,外出办事带上卷宗以防对方提出额外的要求;坚持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坚持做日志、案件总结,“前师不忘,后事之师”,并且“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经常做总结不仅能提高我们对案件各个方面的把握,还能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等等。

(2)解答法律咨询方面的经验谈

初进律所,我也不知道如何同当事人交谈,后来陪同指导老师和律师同事给当事人做咨询多了,自己也总结了部分经验。

首先,全面了解案情,先听当事人讲,不明白的地方问清楚,最后再自己表述一遍。有些当事人分不清主次无法清楚叙述,就需要以问答的方式了解案件详情;其次,了解当事人所掌握的证据,一般律师给出意见,都是在证据的基础上。比如,在交通事故中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不仅要听当事人讲,还要看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看医院拍的片子及诊断结果;再次给出自己的建议,并提示潜在的法律风险。在法律咨询中,律师要表现出自信从容,不然很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尽管目前我们不能像执业多年的律师一样气场强大,但我们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在解答咨询时游刃有余。对于不了解的也当坦诚,可以让别的律师代为解答,或者自己利用网络快速查找答案,然后进行解答。

(3)对办案流程的总结

初入律师行业,我找不到一本书能让我了解律师的详细工作,没有一本书讲解一个案件从头到尾如何进行,这个时候在法院行政庭书记员的工作经历就帮上了大忙。通过我的总结,就以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办案流程大体是这样: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准备证据材料,撰写起诉状,立案;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财产;提交鉴定申请,法院给被告送达后,双方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通知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变更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等待判决。不同的案件情形不同、不同法院程序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对律师行业的认知

2007年弃笔从戎的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一名律师。13年底退出现役后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中院工作,让原本“法盲”的我对法律工作这一神圣的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初对律师的印象,是荧屏上展现的。影视剧里的律师高端大气、举手投足间都是精英范儿。经常带着公文包出现在在法庭上,然后与对方进行激烈辩论,慷慨陈词、义正言辞,把对方说的哑口无言。但是在法院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律师之后,对律师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但事实呢?经过一年的实习后,我对律师职业愈发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搜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熟练,在这一年的实习中,我也认识到自己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比如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也没有自己特别专、精、尖的领域,遇到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会不知所措。在与当事人沟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沟通方面的技巧有待提高等等。未来还需要继续从各个方面锤炼、完善自己。

四、对未来的展望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形式和程序

第一条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或社会福利组织收养的未成年人。

(二)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外无其他收入的。

(三)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

(四)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救济的。

(五)其他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区最低生活保障金为150元)

第二条公民可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涉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故意人身伤害等行为的刑事案件。

(二)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请求赡养、扶养、抚育和给付劳动报酬的;

(五)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

(六)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补偿的;

(七)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

(八)追索抚恤金、救济金的;

(十)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十一)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公民可以就本项第2条、第3条规定的事项直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咨询。

第三条法律援助形式

(一)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

(三)民事诉讼;

(四)公证证明;

(五)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事项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如合同书、伤残鉴定、调解书等。

(二)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指定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同时书面通知受援人;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及材料不完备或者有疑问的,可以通知申请人补充或者说明,并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免收费用。

(三)申请人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当事人面临生命危险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及时予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亦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之后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五)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向受援人收取法律援助支出的费用。

(六)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事项办结报告,并附办结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由区法律援助中心验收存档。

第二章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和程序

第五条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

(一)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如果人民法院有指定辩护请求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程序

(一)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应提交下列材料:

1、指定辩护受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3、指定辩护通知书

4、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

第三章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第七条各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两日内将本辖区、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报本站所属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审查后提出意见,两日内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申请由中心指派人员办理。

第八条司法所对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交的材料审查后,不能确定的,可在意见书上注明情况,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

第九条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等区属机构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于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初审后,认为材料齐备的,由主管单位出具意见,两日内将申请材料和书面意见书报区司法局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中心指派人员办理。

第四章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十条经审查申请人经济状况超过**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如果所申请事项符合援助范围,且情况紧急,可酌情提供法律援助,但须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差旅费等部分法律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涉及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村民与村组之间的经济纠纷等应当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的纠纷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十三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第十四条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第十五条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及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

第十六条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司法局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拒绝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她被骚扰了

小蓓大学里学的是物业管理,2007年2月起,开始在一家私企里实习。公司规模不大,不到10个人,做房地产评估咨询。小丫头挺勤奋,工作上手很快。老板看她行,4月9日录用后,接着把她安排在市场部。当天,老板就派小蓓到一家银行驻点工作,每月工资600元、通信费50元、交通费50元。老板许诺:小蓓好好干,3个月试用期结束就把你调回公司,转正后马上和你签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亏不了你!

小蓓一听很高兴。现在工作这么难找,大学同学有一半多没有找着落脚地呢,自己算幸运啊。

小蓓有个远大目标:2008年的10月份参加全国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了这个证书,工作就比现在有前景了。

小蓓对住房抵押贷款的业务很熟练,客户口碑很好。8月,老板让她在公司转了正,每月工资涨到1000元。但老板“签合同、交五险”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小丫头心里着急,也不大敢问,和同事打听了打听,有好几个没有办的。小蓓发现,先后有6个同事觉着公司不地道,辞职不干了。她暗暗吃惊,有点心凉。

2008年4月的一天,银行一个部门经理拿小蓓的名字念别字,开低级玩笑:“小蓓(PEI)的蓓是的陪。”小蓓刚参加工作不久,又没结婚,平时很尊重领导,他守着客户的面儿说这种话,什么意思?

小蓓气得浑身发抖,但考虑到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她忍了。周六在公司例会上说了这事,小蓓请求领导换人,不想在这家银行干了。老板同意了。

5月19日,经理又要小蓓加班,小蓓头痛,身体不舒服,就回家了。这就种下了祸根。

2008年5月20日上午10点,小蓓从银行返回公司的路上,接到老板的短信,让她马上回来交接工作。到了公司,老板给她半个月的工资,500多元,就把她扫地出门了。

小蓓一下子懵了。这太突然,她觉得就像晴天霹雳,一时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突然而至的打击。爸爸退休了,妈妈下岗了,自己以后怎么办?

她的仲裁申请败了

小蓓简直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爸爸了解情况后,怒了:“不蒸馒头蒸(争)口气,世道没有天理了?告他!”

小蓓和爸爸买回来一堆法律书籍,仔细研究起2008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找到老板许多违法行为:没有与小蓓签定劳动合同;加班不发加班费,周六是法定休息日,不来竟然扣工资;不给缴纳2007年8月到12月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既不与她协商,也不支付补偿金。如果就此罢了,不仅丢了工作,经济损失算起来也有几千块呢。最让小蓓气愤的是,老板拒绝给她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竟然说:“我没有这个义务!”这样她就不能到街道办理失业、养老保险,对今后的工作、生活影响很大。

5月30日,折腾了十几趟,磨破了嘴皮子,跑了得有上百里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小蓓的申请。老板听说后,根本不当回事:“敢告我?告去吧!”

老板为什么这么“牛”?原来,他开了两家公司,小蓓在甲公司上班,他把她说成是乙公司的员工;而且编造了小蓓2008年1月至4月出勤,5月旷工16天的考勤表;编造了假劳动合同、小蓓的假签名,一笔抹杀了小蓓在甲公司长达13个月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部门采信了老板的证据,但在这份假劳动合同上,无用人单位地址,无劳动者住址,也没有签约者通常要按的红指印;更“霹雳”的是,小蓓的性别一栏竟填写为“男”!哎呀呀,真是让小蓓一家觉得滑天下之大稽哦!

7月14日是小蓓23岁生日,她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很累,很凄凉:难道世道就这么黑?老板有钱就能够为所欲为吗?好朋友也说:“你这样做值得吗?吃亏是福,忍了算了”!

是呀,短短一年多,小蓓有6个同事相继离开公司,没有一个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只有小蓓这个资格最“老”的小丫头,敢于老板。有的人受的委屈比小蓓大多了,但就是怕:怕老板给小鞋穿,怕麻烦,怕费力不讨好……于是,他们放弃了。小蓓说:“老板用伪证大行其道,是不是欺负天下人太弱智了?我非得争口气!”

7月15日下午,区仲裁委员会开庭,一点多,小蓓早早到了。她在庭上一字一句地、非常严肃认真地宣读自己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万万没有料到,仲裁员和老板(也就是被诉人)嘻嘻哈哈笑话她。原来,小蓓不知道要带证据原件,拿着复印件在念。望着老板轻蔑的眼神,小蓓极其难受,感觉这是平生从未遇到的奇耻大辱。但她强忍怒火,没有在他们面前落下一滴眼泪!

开庭结束,小蓓就有预感:仲裁可能对自己不利,但心里还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

7月16日,劳动仲裁部门给小蓓正式答复:仲裁申请不予支持。

小蓓彻底失望了,但爸爸坚定地说:“咱上法院,他!”

将官司进行到底

小蓓的爸爸一夜没睡,翻阅法律条文给女儿写了一份状,5页,提炼了10条诉讼请求,修改了无数遍。7月17日早上,父女俩吃过饭就来到法院立案。法院的工作人员一看,说有的诉讼请求不适合。小蓓一听急了,和爸爸马上改,好歹立案了。

8月,小蓓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非常具有正义感,陪她进行了调查取证。

10月20日,法院开庭,小蓓赢了,给自己的维权画上圆满的句号。

小蓓说,打了这场官司,我觉得自己成熟了许多。维权的路虽然困难重重,但我对司法公正还是抱着莫大的希望,相信这世上终有正义。对有着和我同样经历的朋友,我有个忠告,遇到事情决不能自暴自弃,注意收集证据。

专家点评:

(陈佩律师)

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劳动报酬争议居首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往往有理却打不赢官司,主要因为没有证据。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诉讼有关的证据,没有证据支持官司是打不赢的。

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举证倒置的原则,从而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仍有些企业诚信缺失,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编造假证据、假材料,欺骗法院和仲裁机构。要取得官司的胜利,必须像小蓓那样,注意搜集证据、保存证据。

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合同书、考勤卡、工资单等,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证据,要注意搜集与工作单位有关的资料,如与单位往来的信件、文件、饭卡、借书卡、工作时佩戴的工号等,另外能够证明事实的录音、录像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从一点一滴搜集保存好,以备使用。当然同事的证言也是有利的证据。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员将劳动纠纷的处理概括为“一协、一调、一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者“撑腰做主”,劳动仲裁现已完全免费,劳动争议诉讼的立案费相对较低,劳动争议诉讼的成本降低了,再加上没必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一定要请律师打官司,自己能说清楚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去解决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提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提讼,整个环节自己就可以胜任,有很多劳动者已经拿起法律武器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陈佩律师提醒

第10条: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第40条结束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补偿金。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六类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信息披露是死穴

截至2009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有52家,纳斯达克交易所有124家,美国证交所8家。另据摩根大通美国存托证券(ADR)数据库显示,中国在美国OTCBB进行柜台交易的企业有100家,总共为284家。在这些企业中,有30家遭遇了集体诉讼,其中不乏中国人寿、网易、新浪以及前程无忧等在国内知名度很高的企业。资本市场经验颇为丰富的中国亚麻CFO祁邵峰认为实际比这个数字更高,“目前粗略统计,基本上在美国上市挂牌的企业中将近1/5有这样的难题。”

事实上,在美国严格的规定下,企业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就存在招股说明书包含不当陈述、遗漏、误导,IPO定价不当,重要信息泄露等可能引讼的风险。上市后,公司还可能因为股价下跌、未达盈利预期、财务报表失真、重大事件披露不当等被告上法庭。这些危险因素中,信息披露问题往往是中国企业的死穴。

美国资本市场拥有全世界最严格、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的责任认定上,均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即信息提供者如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而美国证券监管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全面性、重大性”的要求,更使得上市公司如履薄冰。

很多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是在中国,其公司治理中依旧保留着浓重的中国文化,例如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重大人动等都属于高度保密信息。这种中国式信息披露思维同样被带到美国。然而,在美国投资者看来,规范的财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信息披露表现出的是上市公司面对股民起码的社会承诺和职业精神,因此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攸关企业生死,因为信息披露问题引发的诉讼往往可以使企业陷入艰难的境地,甚至于破产。国内实际也有诸多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但因违法成本很低,对企业约束有限。

此外,祁邵峰补充道,虽然中国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核算体系上的诸多欠缺,是很多海外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很感兴趣,但却是缺乏投资热情的原因之一,这种状况也造成了中国公司普遍缺失来自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

此外,Kroll执行董事何越指出,不按规矩出牌和一言堂是中国民企的显著特点,也可能曾是公司成功的关键,而这种特点恰恰是公司可能遭遇诉讼雷区的根源。

据知情人士透漏,8月22日又有一家中国公司同样因重述前两年财报被美国一家律所调查。对此美亚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险部经理毛亮认为,美国投资人购买中国公司股票一般是看好中国市场和公司经营状况,但一旦上市公司重述之前已公布给投资人的财报,往往就会很容易导致集体诉讼。

此外,还有一些诸如履历造假之类的信息披露问题以及公司关键高管辞职、不作为、收入标准确定等公司治理、内控方面的问题也是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

背后的利益规则

除企业自身的问题以外,中国企业之所以在美国频遭诉讼,还与美国的法律大环境不无关系。与此同时,美国是一个诉讼文化极强的国家。出于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美国在司法程序和实体法上均表现为鼓励受害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但遗憾的是,现在美国很多集体诉讼并非完全出于维护投资人利益,而是带有功利目的。

集体诉讼在名义上必须是由受害人个人提出,但在实际中,律师往往会主动寻找合适的集体诉讼代表,然后由律师出资召集,以一名或者若干名当事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或者有些律所本身即为某家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只要公司股票暴涨或暴跌,其就可以集合其他股东进行。储贺军强调,美国一些律所之所以如此热衷于集体诉讼,最根本的是因为其高额的律师费。“一般是胜诉赔付金额的30%,甚至更高。”确实,律所在提起集体诉讼时,所选择的目标往往是资金雄厚、赔付实力强的企业。

易凯资本CEO王冉表示,这种手段在华尔街的律师界已经是常态。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吕立山律师对此表示认同,“国外有一批紧盯着上市公司一举一动、专门以提起集体诉讼为生的律师,被称为‘股市秃鹫’,企业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而中国人寿的MilbergWeiss律师事务所和巨人网络及分众传媒的CSGRR律师事务所就是美国律师界同行公认的“股市秃鹫”式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以集体诉讼谋生的高手。

现实中,这种手段虽然常见,但并不是惟一手段。一位曾经在美国经历过集体诉讼的高管指出,集体诉讼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对冲基金联合律师及一些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发讼,进行做空,从而在公司股价短期内剧烈下跌的情况下获取暴利。中国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CFO表示,这种旨在做空的集体诉讼已经形成一种利益链条,企业要谨防做空对冲基金。

积极应对

虽然集体诉讼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尤强认为,在美国这样一个诉讼多发的国家,其实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企业无需过于害怕。何越非常认同这种观点,她认为,投资人购买股票是因为对企业经营模式等各方面的认可,如果企业没有问题,从长远来看,这并不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

正保远程CFO魏萍认为,作为企业,无法预测在上市后是否会遭遇集体诉讼,只能尽力规避这一状况的发生。所以企业在上市前,准备工作一定要到位;上市后,努力做到合法合规。何越对此表示赞同,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可以帮助企业规避诸如履历造假之类的看似细小却会在将来产生实质影响的问题。

何越告诫公司决策者,在上市之前务必想清楚为什么要到海外上市,“现在很多企业将上市过程当成了跑步赛,将上市作为冲刺的终点。事实上,上市只是一个起点,上市之后企业该如何发展是一个更需要思考的问题。公司决策者一定要思考招股说明书中所阐述的发展愿景以及规划是公司真实想法的体现,而不只是吸引投资者的包装。”如果只是为了更好的吸引投资者,那么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将会很难兑现,这无疑为集体诉讼提供了理由。

对于如何防范集体诉讼风险,专家建议,一要如实的公开企业的财务状况;二要加大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对法务的投入,祁邵峰强调,很多企业老总对律师团队的经济实惠的要求很不可取;三要选择实力雄厚的财务顾问,从前期降低集体诉讼发生的可能性;四要善于利用公关,保持与律师事务所和投资人之间的关系,避免公司在美国上市时被找出纰漏;五要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此外,中国企业在决定跨入国际资本市场之前,还要做好前瞻性的准备工作,比如在内部建立一套自我检查系统,以及时发现公司年报、财务报告以及其他公开信息中可能存在的误导、虚假或恶意欺诈的行为。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DanielRoules则给中国企业提出一个值得考虑的实用规避手段:不要把太多不必要的资产放在美国,因为一旦中国企业在集体诉讼中败诉,这些资产都可能被查封。

无论多么充分的准备也不能做到完全杜绝集体诉讼的发生,仅今年就有东北石油、东方纸业、福麒珠宝,CanadianSolar和西蓝天然气等五家中国企业遭到集体诉讼。Daniel提醒中国企业,一旦发生了诉讼,就要马上联系美国执业律师,这样就不会浪费任何一个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魏萍则建议,及时对遭遇集体诉讼进行信息披露,与各方进行坦诚的沟通。“如果是暂时的问题,重新调整,并告知投资者公司正在调整;如果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更要公布外部因素是什么。”魏萍坦称,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沟通渠道和平台确实比在美国本土的上市公司差一些。“公司业绩有好有坏很正常,因此股票下跌资本市场也可理解,但若因为公司治理的问题,一旦造成投资者对公司不可靠的印象,股价再回涨就很难。”储贺军建议,有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国内聘任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中国国情、具有涉外法律经验的律师,同时在美国聘请熟悉当地资本市场法律及文化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由国内外律师协同配合,时刻防范来自各方面的法律风险。

保险解忧

当然,这一保险在承保前需要对企业进行核保,包括审核其股票表现、财务状况、营收状况、内控、市场反响、过往不良记录等多个方面。保险公司主要根据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如年报和财报、第三方分析、企业自我评价及审计师意见等确定是否予以承保。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课时与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讲,经济法概论为54学时,与经济法包含的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学时偏少。并且经济法在法学院都是在高年级才开的课程,一般学习之前都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商法等课程。而经济法只是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学习之前并没有安排选修课程,再加上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到专业核心课程上去,因此使教师的教学遇到很多困难。一方面,教师需要花更多的时问给学生讲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还要讲授近40部法律知识,还要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现实让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的压力很大。学生学习起来也很吃力。

二、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分析

(一)根据不同专业需求,调整教学内容设置

(二)采取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科学的教学方法应该是具有启发式的特点,着重表现在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提高自我综合运用各种理论知识、经验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主要途径。

一是课堂案例教学。课堂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是同时进行的,先进行课程的理论知识讲授,然后结合案例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运用。如可以通过选取名人案例、本地案例、贴近学生生活环境或经历的案例和新近发生的案例作为教学案例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如利用电脑多媒体播放一些像“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经济与法”等案例片段,将经济法典型案例更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实现法律知识与具体案例的有机结合,让抽象的经济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实现深化课堂理论教学内容和训练学生法律能力的双重目的。

二是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方法。这种案例教学方式是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的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这种案例教学法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律操作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是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育是国外法学教育普遍采取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法律执业技能为目标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直接面对和处理一个个复杂的法律现实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能力和法律操作能力。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将所学的经济法法律知识去分析解决现实中的经济法律问题。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除了上述案例教学的方法外,还可以采取课堂外的案例讨论或者案例辩论、法庭观摩、成立经济法学会等实践教学方式,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使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

THE END
1.科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团进社区解答科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团进社区解答 2024年1月26日,由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来到“大家的家·友谊生活社区”,为入住在这里的老年人带去了特殊的节日“礼物”——一场别开生面的新春普法公益讲座。http://t.ynet.cn/h5/35054316.html
2.普法课堂法律援助法,助你更好维权!《法律援助条例》 申请法律援助人 应满足特定的纠纷类型 且经济困难 而法律援助法 相较于之前的法律援助范围有所扩大 01 刑事案件被告人缺席也能得到辩护 刑事方面 较之前新增了两种援助情况 即到法院审判阶段 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或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 https://appatt.sznews.com/jzApp/files/szxw/News/202202/18/761216.html
3.如何寻求法律援助和律师帮助?4、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是国家设立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费或低价法律服务的机构。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向律师协会寻求帮助:律师协会通常会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帮助。 https://www.fljg.com/news/684464.html
4.农民工怎样申请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听律网四、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怎样的?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于1994年初建立,主要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和司法公正。中国公民获准受援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https://471.cn/zhishi/4469503.html
5.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请律师免费条件有哪些司法局下有很多律师事务,而司法局有个法律援助中心,去法律援助中心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是完全免费代理的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8841791.html
6.案件经过 申请人于2020年10月4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油漆班管理人员,入职时约定工资为8000元/月。 申请人称: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拖欠2020年、2021年、2022年春节放假期间工资、克扣环保放假期间工资。 2023年10月,申请人向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问题,表明其想要离https://www.jinzhanlawfirm.com/public/index.php/think-tank/detail-14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