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是怎样规定的,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第一步申请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第二步受理(审查)法律律援助机构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进行审查。第三步决定(指派)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属本中心管辖的,给予
法律援助办案流程
第一步申请
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第二步受理(审查)
法律律援助机构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进行审查。
第三步决定(指派)
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属本中心管辖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按规定程序指定援助律师承办;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给予不予援助决定书,告知理由,并做好说服工作。对于提供证据材料不全的,告知进行补充。
第四步(提供)援助
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即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受援人进行配合。
第五步结案(归档)
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及时提交案卷。案卷应附结案报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和有关法律援助文书。
一、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如下: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4、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5、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二、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如下: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8、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9、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有: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主观: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如下: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2、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援助办案流程:
1、申请,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受理(审查),法律律援助机构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进行审查。
3、决定(指派),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属本中心管辖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按规定程序指定援助律师承办;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给予不予援助决定书,告知理由,并做好说服工作。对于提供证据材料不全的,告知进行补充。
4、(提供)援助,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即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受援人进行配合。
5、结案(归档),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及时提交案卷。案卷应附结案报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和有关法律援助文书。
综上所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
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