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统治阶级)在此领域所行政策进行集中反映,因而有贯彻合同法始终的效力的根本原理与准则。那么,哪些法律原理与准则才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供大家参考。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

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承载功能。

学者们有的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是宏观调上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三项。有人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和自愿、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情势变更以及过错责任五项。另有人将合同法中公平、平等及守法合而为一,并称为合同公正原则,从而认为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合同公正和诚实信用三项。笔者认为,这些关于原则的归纳各有其理,但其中有些并不合基本原则应有贯彻始终的效力的要求,情势变更与过错责任两项。笔者认为,若能以合同自由、合同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四项原则来概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乎情理的。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方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这便是我国《合同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曾是民法上的单一的原则,即使随经济的发展,基本原则多元化,显赫之地位并未改变,被称为“帝王条款”或“帝王规则”。诚实信用即英文之GoodFaith,它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为对方当事人承担善意、诚实、信用的责任,保证不向对方做欺诈性行为。显然,我国《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是与此相合的。所以,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事实上,人们常将诚实的信用归人公理性原则一类。

合同公平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法学领域术语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种类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5项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理解平等原则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平等原则的范围。在一个合同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平等,不是说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平等,也不是说这个当事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否平等。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当事人,例如在政治领域一般来说是不平等的,可一旦加入了一个合同关系,作为合同当事人之一,他和对方就是平等的。因此,平等原则的范围仅限于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

第二个要点是指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的含义就是说,要平等相待,不能够强迫对方,更不能够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这里的平等并不是指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平等。法律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谈判、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时应该和对方平起平坐,共同协商。

2、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自愿原则是“私法自治”的精髓!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主要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3、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公平原则需要注意两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指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一个合同关系上是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以用公平原则去管的。公平原则适用范围很窄,限于同一个合同关系上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个要点是公平原则的作用。公平原则的作用是用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要符合公平。公平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利害关系上大体平衡。如果说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风险、损失、亏损,而让另一方当事人去承担风险、损失、亏损,却不享有权利,这就造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严重不平衡。公平原则是从正面提出要求当事人签订每一个合同的时候都要符合公平原则,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平衡。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实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系合同法的最高指导原则,也被称为“帝王原则”,绝大部分的纠纷都是因违反诚信原则而产生的。

5、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按照该条规定,如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而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而形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THE END
1.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7、绿色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反映民事生活的根本属性,尤其是市民社会的一般条件、趋势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https://www.lawtime.cn/tuwen/141292.html
2.第四节法律原则基本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 具体法律原则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最具体的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难以区分。 (三)按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https://www.360doc.cn/article/55518189_1105681580.html
3.谈谈民事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因此,诉讼调解自始至终必须严格本着尊重事实、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则,主持调解的法官必须秉持法律人的良知与理性,本着对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合法地审理案件,绝不能搞无原则的“和稀泥”,更不能罔顾事实与法律纯粹地“忽悠”当事人。 但是,在当前的民事审判实践中,已经出现了部分令人担忧的现象。个别法官为了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3/id/4767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