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罚还是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出台法律规章治安管理处罚法

本文系投稿,作者为教育科技行业研究者百千。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为“双减”政策的深入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作者对《办法》具体内容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梳理,供读者参考。

作者|百千

01

本次《办法》和“双减”政策是什么关系?

一、《办法》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其法律效力高于政策

《办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属于“部门规章”,它具备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它可以明确规定权利与义务,并包含具体的处罚条款。而“双减”政策是一个非规范性的指导性文件,它主要传达了对某一事务的态度和方向,但不能直接作为处罚的依据。

就像在实际工作中,虽然老板已经明确表示“不许迟到”,但真正作为处罚依据的是打卡机的记录。员工的罚款是基于“一个月迟到5次扣200元”这一具体规定,而不是仅仅因为“老板说不许迟到”。

二、教育部的《办法》对地方“办法”具有指导作用

当“双减”政策刚刚发布,上海迅速响应,制定并推出了《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和《上海市民办培训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拥有法律效力并作为执法依据。许多其他地区,为确保“双减”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也纷纷推出了各种规范性文件。然而,教育部发布的《办法》在法律层面上优于这些地方法规。它不仅纠正了部分地方法规中的不合理之处,还为那些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区提供了中央级的法律参考。

02

《办法》里有什么内容?

一、明确适用对象

政策原文:第二条

《办法》明确,3周岁以上的校外培训均适用;也就是3岁以前的早教、托育暂不适用。

二、明确处罚类型

政策原文:第五条

《办法》规定的处罚属于行政性质。对个人来说,受到行政处罚会对其信用记录、职业晋升和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教师、公务员等从事公共职务的人员。

对于企业,行政处罚可能会对其长期运营产生严重影响。例如,如果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这对中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尤为致命。

此外,之前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较少涉及罚款问题。而本次的《办法》中明确提到了罚款,包括罚款金额在5万以下、5-10万、还有按违法所得的1倍至5倍进行罚款的规定。这样的罚款措施对于个人经营的非正规培训班(“小黑班”)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

三、明确谁来管,谁执行

政策原文:第六条

负责管理校外培训的主要部门是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权利归属于教育部的校外培训监管司,以及各地的教育局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实际的执行单位则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居民楼内悄悄开设学科培训班,敲门查看的可能是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

四、明确管辖权

政策原文: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对于线下培训机构,其违法行为将由发生地点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而线上机构,若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由审批机关进行管理;若尚未获得许可,由公司注册地的主管部门管理。

如果多个部门都有管辖权,那么谁先立案,就由谁管理。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直接处理其下属部门的案件。

明确管辖范围,可避免执法冲突、重复执法和执法盲点;也可避免权力滥用。同时各机构需明确自己究竟受谁管辖,可更好开展日常运营。

五、罚谁,罚多少

政策原文: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在罚款方面,对于组织类的违法行为(涉及2人及以上),罚款的范围是违法所得的1到5倍。对于个人行为(只涉及1人),罚款通常是5万以下,或在5-10万之间。但对于为违法的校外培训提供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在线平台),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受到警告或被公开批评,但不会被罚款。

六、线上、线下、学科、非学科边界明显

政策原文:第二十条

线上机构做线下;线下机构做线上;非学科做学科;学科做非学科;均属于超出办学许可。

七、超前学、收费跨期过等情况可被吊销许可证

政策原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八、校外培训机构不再举办比赛

政策原文:第二十三条

此前机构通过举办比赛促活用户,并存在大量管理混乱的现象。未来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赛事只有“白名单”。

03

《办法》可能会带来什么影响?

一、近期违规学科培训监管将更加严格

在“双减”政策实施初期,监管力度极大。然而,随着管理逐渐常态化,违规学科培训的监管略有放松。新的《办法》的实施为“双减”政策提供了执法保障,使得执法过程中的灰色地带和扯皮现象减少,从而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小黑班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双减”政策实施后,大中型学科培训机构释放了大量K12学科培训需求,这些需求由个人经营的小黑班承接。在实际政策落地过程中,由于缺乏强力的惩罚措施,小黑班得以野蛮生长。本次提及的罚款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小黑班的存在。

三、各机构加速申请办学许可证

“双减”政策实施前,无证办学现象十分普遍;“双减”政策实施后,学科类持证办学得到了很大改善,但非学科类持证办学仍然存在较大问题。未来,政策将为机构提供一定的缓冲区来申请许可证,未获得许可证的机构的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四、是管理多于惩罚

“双减”政策实施后,各类机构纷纷预测会出台具体的规范性文件。时隔两年,教育部出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办法》,这一举措在预期范围内。从内容来看,处罚力度并不十分严厉,更多的是明确了管理的范畴和明细了处罚规则,使得有法可依,实质上是管理优化。

与任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样,新的《办法》推出后仍然可能面临各类问题。然而,与“双减”政策刚推出时所面临的各类复杂情况相比,本次《办法》有了更明确的表述,并为执法过程提供了依据。相信在《办法》推出后,教育培训领域将迎来更加健康的发展。

THE END
1.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效力等级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有效的,但它们之间有效力等级之分。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三百七十多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八百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xianfa/2001-08/01/content_140410.htm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对吗换言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这就意味着在处理同一问题或事项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而https://www.64365.com/ask/35548961.aspx
3.法律和行政法规哪个效力高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法律效力更高。理论上,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效力大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大于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大于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72665.html
4.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那么问题来了,当法规与法律冲突时,到底该听谁的?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此来看,《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下位法,当它与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产生冲突时,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https://www.fx361.com/page/2020/1009/7077439.shtml
5.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参考答案:对 点击查看答案 广告位招租 联系QQ:5245112(WX同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点击查看答案 问答题 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哪些?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不包括___。 A.避免 B.预防 C.抑制 D.自留 点击查看http://www.ppkao.com/wangke/daan/9f2fc48b85004691bbab1c2d7242acd5
6.地方规章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吗如果是同级,地方规章效力低于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二、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规定 https://www.66law.cn/laws/1553138.aspx
7.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效力如何?爱问知识人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https://iask.sina.com.cn/b/6i6Rjp7JcKH.html
8.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A. 正确 B. 错误 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相关题库:水利水电三类人员(ABC证通用)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A 复制 纠错https://www.shuashuati.com/ti/1df5f0a78ba642d4a25927034e8a2e1a.html?fm=bdbds485e745ec1e0ff1b3b7e9f3422af790c
9.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抵触按《立法法》处理(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不明确造成的混乱 第一,仲裁机关在仲裁案件时是否适用司法解释,一定程度上完全取决于仲裁庭(尤其是首席仲裁员)的好恶。第二,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是否有约束力,基本上也是由行政机关自己来决定。比如,有行政机关就认为,司法解释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103/23/70406564_1109769350.shtml
10.法律效力等级律师普法法律效力等级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具体如下: 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有https://m.110ask.com/tuwen/17399786833528812781.html
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6篇(全文)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的,其解释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https://www.99xueshu.com/w/filezd78n23c.html
12.2013年度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答: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与之相违背,否则自然无效。接下来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如果两者相矛盾,则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下位法自然无效。 5、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https://bwc.qzc.edu.cn/2013/1205/c815a16468/page.htm
13.判断题: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判断题: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https://sydw.huatu.com/2021/0122/2106893.html
14.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A 、正确 B 、 错误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A 、正确 B 、错误https://www.bkw.cn/tiku/e1Lw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