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居间人(经纪人)打交道,投资者要小心案例:王老太今年56岁,在某证券营业部结识了刘某。当时股市行情不太好,但是刘某不但吹嘘自己期货操盘能力强,而且称有色金属的期货行情很好,只要由他来操作一定能赚大钱。说得多了,王老太信以为真,于是同意刘某作为自己的操盘手,在某期货公司开户并投资了15万元。可是刘某却为了获取手续费提成,不顾王老太持仓品种的走势频繁进行操作,导致账户中的15万元很快亏损至1万余元。等到王老太得知这一情况,为时已晚。案例分析:在这一案例中,刘某就是期货行业中俗称的“经纪人”或“居间人”。这类“经纪人”或“居间人”(与之相对的是期货机构委托的“经纪人”或“居间人”)与投资者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他们通过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协议为投资者提供诸如开户指导、投资建议、操盘等服务,同投资者开户的期货公司或营业部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通过收取期货机构给予的开户提成和手续费提成以及与投资者约定的投资收益提成等收入得以生存。但是,受手续费提成等利益驱动,少数“经纪人”或“居间人”常常在自身不具备操盘能力的情况下,无视投资人账户盈亏情况,频繁操作,以致使投资者发生重大亏损。
产品风险篇
避险提示:1.投资者在入市前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收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划分股票投资在个人(家庭)收入中的比重。2.学习必要的投资分析知识,能够通过正规信息渠道获得对宏观经济形势、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3.选择信誉好的证券公司,获取正规咨询服务。4.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定期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账单。5.面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非法发行、非法投资咨询,应事先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咨询,不能轻信推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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