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过程是对旅游资源、游客市场、旅游商品和旅游人才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旅游区的发展主题,设计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系列,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实现多种效益以及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产品设计以旅游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为对象,根据当地条件,进行适当的资金投入,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实地调查、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评价、规划、建设和经营等,使得现实和潜在的旅游资源得到利用,并且尽可能拓展旅游资源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旅游产品设计作为旅游规划过程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旅游规划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旅游区的开发成败。
二、结合分析法
结合分析法应用于旅游产品开发设计,能够定量测量旅游地潜在或现实的游客对旅游产品某个属性和属性水平的偏好或效用,可以用来确定旅游产品最佳的属性水平组合。在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的具体应用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确定旅游产品的效用属性和相对重要性;二是确定潜在游客最喜爱的旅游产品组合。具体的操作步骤,首先,对预设计的旅游产品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识别;其次,根据旅游区的地脉、文脉并结合周边环境确定旅游产品的属性水平,其属性和属性水平的个数决定了分析过程中的参数个数;再次,利用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模拟组合并通过正交设计方法对旅游产品组合进行简化;最后,结合旅游地潜在和现实游客的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处理,确定最佳旅游产品组合。
三、结合分析法的应用
(一)旅游案例地选择
本文以广西来宾忻城土司风情水街旅游产品设计为例说明结合分析法的运用。忻城县位于广西中部,红水河下游,东经108°24′~109°07′,北纬23°40′~24°23′,东临来宾,西依都安,北连宜州,东北距柳州117km,东南距来宾市130km,南距南宁206km。旅游尚处于起步阶段,区内拥有浓厚的土司文化、壮族文化。规划区主于忻城县城区南部,以芝江为轴,从源头板合村内城屯至与都乐河交汇处,全长约8千米,规划总面积约为46公顷。
(二)数据获取
(三)调查数据分析
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潜在游客市场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从样本的基本信息来看,受调查人群中男性稍高于女性;年龄分布呈现正态分布,35~44岁年龄组比重最大,25~34岁年龄组次之,两个年龄组的被调查者合计占83.92%,从通常的经验来看这个群体是外出旅游和休闲消费的主力军,因此样本是有效的。学历分布比较均匀,职业分布中,学生、服务销售人员、工人居多,这与调查的地点在人口流动大的广场、公园有关。收入中等偏下,对土司文化和忻城的了解不多,对忻城的了解程度比土司的了解程度要深,了解的途径多样广泛。
在SPSS16.0中采用多变量进行潜在客源市场细分和潜在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5个基本情况因子进行分类,利用SPSS16.0进行因子分析。进行效度分析得KMO系数值为0.602,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为自由度为10,显著性为0.000,系数为121,由此可知适合做因子分析。经过因子分析,3个被提取的主成分因子贡献率为92.267%,职业和月收入合成一个提取因子“经济状况”,其他3个因子依次为“性别”、“年龄”、“学历”。
2.对生成的4个新的基本情况因子进行正交设计,得出81个细分市场,与前面5个基本情况因子生成的细分市场一致。将81个细分市场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4)虽然35~44岁,月收入在1001~2000元之间的男销售人员占总体比重最大(32.41%),但由于受职业、收入和社会负担的影响,该细分市场外出休闲的几率比较小,在期望的旅游产品选择上以观光旅游和体验壮族民俗风情为主。
(5)45~64岁,以工人为主(17.84%),消费额度集中在300~500元,以观光旅游为主。
(6)65岁以上的消费对象是农民、离退休人员,其消费水平在300~500元之间,期待的旅游产品是体验乡村的田园生活,占该旅游产品市场的1/8左右。
3.对期望的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旅游产品效度和所占比重(表3)。因子平均比重表示潜在游客对忻城水街旅游产品的关心程度。从表3可以看出,潜在游客最重视期望的旅游活动形式,比重平均为34.87%;其次是建筑式样,比重平均为23.59%;再次为建筑的主体色调,比重平均为23.22%;最小的为建筑的外装饰材料,平均比重为20.44%。
特性水平值效度表示该水平值对潜在游客前来忻城水街旅游时的效度。效度值越高,表示该因子越受潜在游客市场的欢迎。从表3可以看出,体验土司文化比其他的期望旅游产品形式更受欢迎,土司建筑比其他的建筑式样受欢迎,青砖比其他的建筑材料受欢迎,灰色比其他的建筑主体颜色受欢迎。
4.潜在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选择。对因子属性特性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自由组合以后形成的产品数为5×4×4=80种,提取前10的旅游产品依次为:
(1)建筑组合的效度。
效度(1)=U(土司建筑+青砖+灰色)=0.762
效度(2)=U(土司建筑+青砖+暗红色)=0.745
效度(3)=U(土司建筑+青砖+白色)=0.7432
效度(4)=U(土司建筑+木板+灰色)=0.7216
效度(5)=U(土司建筑+木板+暗红)=0.7046
效度(6)U(土司建筑+木板+白色)=0.7028
效度(7)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灰色)=0.6689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暗红色)=0.6519
效度(9)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白色)=0.6501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暗红色)=0.6285
效度(10)=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白色)=0.6115
(2)其他旅游产品效度。
效度(11)=U(体验土司文化+度假)=0.5914
效度(12)=U(体验壮族传统文化+品尝壮族传统美食+购买壮族土特产)=0.515
效度(13)=U(观光旅游+品尝壮族特色美食+购买忻城土特产)=0.5141
效度(14)=U(体验土司文化+观光旅游)=0.4921
效度(15)=U(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度假)=0.3928
(四)数据分析结论
通过对忻城潜在客源市场和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
以0.601的KMO系数、0.000的显著性进行了因子分析,对潜在消费市场进行分析,得出81种潜在客源市场。将这些市场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游客量最大的是学生市场,消费实力最强的是24~34岁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
对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的比重中,旅游产品形式的比重最大(34.87%),建筑材料的比重最小(20.44%)。同时将特性效度的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得建筑的前10组合和旅游产品式样组合的前5位,建筑首位的是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旅游产品组合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的度假,旅游产品单体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综合考虑可以将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作为首选,融合壮族传统建筑的元素,以体验土司文化为主,其他旅游产品为辅的产品性质。而在旅游产品式样选择上,则建议5种旅游产品式样综合运用。
四、结论与讨论
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决策内容之一。上市公司的胜利分配受多种因素的限制,诸如法律性限制、契约性限制。企业内部因素以及股东意愿的限制等,其中法律性限制的强制性最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律性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法规的有关内容中:《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中关于送配股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2、缴纳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之后仍存在的亏损;4、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当该公积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5、按5%一10%的比例计提公益金;6、计提任意盈余公积;7、向股东支付股利。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对公司股本扩张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内容:动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少于股本的50%;净资产收益率三年平均不低于10%,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当年配股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股本总额的30%;因送转增加的股本额与同一年度内配股增加的股本额两者之和不超过上一个财务年度截止日期的股本额。
二、现行股利政策导致的问题
《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无疑对规范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这些规定主要规范了上市公司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向股东支付股利,缺少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必须向股东发放股利、以何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发放股利的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尽管对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比例(最高为10比10)和配股比例进行了限制,对配股资格的取得划定了一条资格线,但未规定如何确定配股价格。诚然,采取何种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内部的理财问题,应由企业对自身所处环境的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平衡考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做出选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有近2/3为不能参与市场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资产委托关系的不健全使公司治理结构远不能胜任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健全利润分配机制,体现在胜利分配中就是上市公司的非理较多。如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暂不分配现象,据统计1994-1998年5年中,不分配公司占上市公司的比例分别为9.28%、20.12%、32.08%、50.13%、56.61%,该比例上升速度之快令人瞠目,而对于不分配的原因,许多公司未作出具体解释。
三、股利分配政策的理性化改进
股利分配的理性化从根本上说有待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利润分配机制,真正从企业发展的战略角度制定胜利分配政策。与此同时,采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引导上市公司胜利分配向理性化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律规范:
1、扼制不分配现象。对于那些有累积盈利而又不分配的公司,必须强制其披露不分配的具体理由,而不能简单地以“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之类的话推脱了之。限制公司通过过分保留盈余进行内部筹资,当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必须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否则国家将对其课以一定程度的税负,从而促使企业积极利用其他渠道(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资金成本对企业的约束力。在配股资格的取得上附加历年分红比例应达到一个合理水平,配股比例与分配比例直接挂钩,这样既促进了企业尽可能利用好募股资金和提高分配意识,也使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得到了保障。
2、适当降低股本扩张的最高比例。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送红股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20%,即最高比例为10送2.这是因为考虑到一般上市公司的年度利润增长率多在20%左右,以10送2的上限送股有利于保持公司每股收益的稳定增长;即使公司来年业绩平平,也不至于使每股收益稀释很多。与此同时,应考虑将公司通过送配转进行股本扩张的最高比例降为10比5.上文提到的将配股比例与分红比例挂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股本扩张速度。对于那些确实因业绩突出、成长性良好而股价较高的公司,可允许其通过股票分割来增加发行在外股票数量,降低股票市价,增强股票的流动性。笔者认为目前应由证监会对公司的股票分割方案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待将来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后,由公司自主决定实施。
案例1:小曹经学校安排到某五星级酒店顶岗实习,从事客房服务工作。进入夏季,酒店业务增加,遂要求学生加班并承诺按酒店员工待遇给付加班费。但到实习结束时,加班费仍未支付,后经校方协调半年后才取得加班费。案例2:小徐在实习酒店的一次退房检查中发现了客人遗忘的墨镜,但未通告前台,而是自己留了下来。
事后,失主寻回酒店,酒店调查之后,让小徐退回墨镜,并由经理向失主道歉,才得以原谅。因为此事酒店给小徐的实习考核成绩计了差并责令其提前返校。案例3:小刘在顶岗实习的酒店负责传菜工作,一日由于地滑,不慎摔倒致小腿粉碎性骨折,前后治疗共花费近2万元,而酒店只愿承担其中的一半,双方遂起纠纷。
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工资待遇。酒店与高职院校合作让学生到企业内部顶替正式员工实习工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学生的工资较低,可以为企业减少开支。经调查,大部分酒店实习生的工资是以所在地区最低工资为标准的,而且个别酒店在给付工资时,还会无故拖欠与克扣。
(二)意外伤害。在实习中由于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能有限、经验严重不足会导致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因此造成的损失学生主张应由酒店全部承担,因为受伤时是为酒店工作且与酒店正式员工工作内容相同,应属工伤。同时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学校也应负有连带责任。酒店认为学生与酒店未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酒店无义务承担全部费用。校方认为自己只是学生与企业的桥梁,只负有帮助协商处理的义务,无须与酒店共同承担责任。
(三)违法行为。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酒店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侵权行为、侵占行为与盗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实习生在上菜时不慎将客人烫伤,花费医药费若干。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服务时常与客人的财物接触,个别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素质不高,抵挡不住物质诱惑,一时冲动做出了盗窃行为。
三、解决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法律问题的方法及几点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工资给付、意外伤害损失承担等问题可依照双方的合同,通过协商方式来处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诉讼解决。而违法行为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侵权行为属工作中发生的,应由酒店承担责任,事后对有过错的实习生有权追偿。相反如侵权行为是非工作中产生的则应由学生自己承担。侵占行为如经调查属实应将财物返还,对于损失企业应先行垫付,后向实习生追偿。盗窃行为应属个人行为,应由顶岗实习学生自己承担。
【关键词】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摊销;应收利息;利息收入
金融债券是现代企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要形式。金融债券的发行方式按照其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关系存在溢价、平价和折价三种办法,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长期金融资产债券、金融负债债券的后续会计核算均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学习实际利率法时,对其核算原理比较容易理解,但在具体使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进行摊销核算时,都感到其计算过程十分繁琐,不易操作。为此,本文以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为例,构建一个简捷金融债券实际利率法计算模型,以供广大初学者学习参考。
一、传统计算方法
在传统的会计教材、会计职称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中,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溢折价摊销时,都是利用“利息收入与摊余成本计算表”进行计算。这种方法需要计算“实际利率”、“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利息调整摊销”、“摊余成本”五项金额。在编制该计算表时,各项目必须分别计算出来,然后按照各项之间的数量关系得到“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摊销”三项金额,在得到此三项金额后才能进行有关会计账务处理。其中最关键的是计算每期末“摊余成本”此项金额。
债券的摊余成本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初始金额经过三项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债券中已偿还的本金额;(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债券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并进行摊销后所得到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在债券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发行实务中,之所以存在溢价或折价,其实质就是因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市场利率)存在差异。对债券购买者而言,溢价就是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多得利息收入而需预先支付的代价;折价就是债券购买者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少得利息收入而预先获得的补偿。同理,对于债券发行者来说,溢价就是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预先获得的补偿;折价就是债券发行者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支付的补偿。在债券的会计核算中,对债券的溢折价进行摊销,在债券到期时,无论债券原来是溢价或者折价方式进行发行、购买,债券的到期值都与债券面值相一致。其摊销过程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名义利率)(2)
利息调整摊销额=利息收入-应收利息(3)
若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大于其面值,即债券为溢价发行,则(3)式计算结果为负数;反之,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小于其面值,即债券为折价发行,则(3)式计算结果为正数。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不存在已偿还本金,也没发生减值损失的情况下,其摊余成本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摊余成本=面值±利息调整摊余金额(4)
以下用实例加以演示。
案例1:甲公司20×1年1月1日以52500元购入面值50000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5%、到期还本、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实际利率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通过试算后,采用内插法可以得到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
对案例1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业务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其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
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2500
贷:投资收益2037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63
其他年份的账务处理省略。
由上述账务处理可看出,“应收利息”账户的金额每期期末都是固定的,即为50000×5%=2500元。“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最为关键,计算过程也很复杂,但只要计算出它的金额,则“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很容易通过“应收利息”与“投资收益”两个账户的差额得到。
案例2:甲公司20×1年1月1日以47500元购入面值50000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4%、到期还本、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该债券是以折价发行方式发行,通过试算后,采用内插法可得到实际利率为:
案例2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业务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其具体计算结果见表2。
借:应收利息
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51
贷:投资收益
2451
由上述会计账务处理可看出,“应收利息”账户的金额每期期末都是固定的,即为50000×4%=2000元。“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最为重要,计算也很繁琐,但只要计算出它的金额,那么“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就是“投资收益”与“应收利息”两个账户的差额,其计算过程十分简单。
二、简捷计算法
从上述案例1、案例2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核算过程十分繁杂,无论对于在校学生、参加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还是从事会计和审计业务的人员来说,虽然能理解其核算原理,但很难准确、快速计算出所需要账户的结果,这给学习和考试带来一定困难,为此,介绍以下简捷计算方法。
首先,对该计算方法进行简单的数理推导,以便于学习者理解。假设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面值为B0,票面利率为r0,债券的期限为n,每期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且无减值损失;债券的发行价格(初始确认价值)为C0,实际利率(市场利率)为r1;债券的应收利息为Ri,债券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为R'i,债券的摊余成本为DCi。采用递归法进行推导,其过程如下。
利用公式(1)、(2)、(3)、(4)可以得到:
第一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1=C0r1
债券的摊余成本:DC1=C0-(R1-R'1)=C0+C0r1-B0r0
第二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2=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2=DC1r1=[C0-(R1-R'1)]r1=(C0+R'1-
B0r0)r1
……
第k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k=Rk-1=…=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k=DCk-1r1=[C0-(Rk-1-R'k-1)]r1=
[(C0+R'k-1)-Rk-1]r1k=1,2,…,n
(5)
公式(5)是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溢价与折价摊销最重要的模型,只要计算出此项金额,债券溢折价摊销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同时该公式还直观地揭示了影响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收入的内在因素。
以公式(5)对上述两个案例进行计算。
案例1计算结果:
20x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500×
3.88%=2037元
20x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500+
2037-2500)×3.88%=52037×3.88%=2019元
20x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037+
2019-2500)×3.88%=51556×3.88%=2000元
20x4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1556+
2000-2500)×3.88%=51056×3.88%=1980元
20x5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1056+
1980-2500)×3.88%=50536×3.88%=1964*元
*系计算结果尾数调整。
案例2结算结果:
20x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500×
5.16%=2451元
20x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500+
2451-2000)×5.16%=47951×5.16%=2474元
20x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951+
2474-2000)×5.16%=48425×5.16%=2499元
20x4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8425+
2499-2000)×5.16%=48924×5.16%=2524元
20x5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8924+
2524-2000)×5.16%=2552*元
将此简捷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与表1、表2对比,二者完全一致,且计算过程十分简单,易于学习掌握。
三、研究结论
首先,本文提出的债券溢折价摊销公式简洁明了,它将债券摊销的复杂计算过程统一在一个简单模型中,既容易理解,也能很好地操作计算。其次,它将影响债券类金融资产收益的因素进行量化,为投资者准确、简便计算投资收益提供结果,为其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最后,该计算模型不仅能用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核算,还能用于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问题,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大宗销售业务分期(年)收回长期应收款等业务的核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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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位;旅游业;发展态势;安徽省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各地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安徽作为全国旅游大省,提出建设“旅游强省”发展战略,计划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推动安徽省旅游业从“高速旅游增长”向“优质旅游发展”转变。而过去的旅游研究和管理实践表明,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政策、措施需要充分了解旅游业发展状态和发展趋势。因此,本文引入旅游生态位态势理论,从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接待人数两项旅游业发展核心指标,研究分析安徽省各地市旅游业发展态势,以期为区域旅游管理机构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