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看看新闻”、“上海证券报”等媒体,都报道了一起上海某法律公司打着推广“9986综合法律服务包”名义涉嫌“新型传销案件”的情况。据报道,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涉及的人数达到了2,600多人,涉及金额达到了2,000余万元。
其中报道也提到,之所以让两千多人深陷其中,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总是把法律挂在嘴边,动不动就是综合法律业务,时不时还要强调他们和律所的关系。承办检察官发现,与红六权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只有一家仅有两名律师的小型律所。
2、2023年10月19日,上海司法局同时发布了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分别对伊某、乔某1、乔某2三人行政处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导致三名律师被处罚的,居然是因为同一刑事案件被判刑——(2020)沪0115刑初1705号、(2021)沪01刑终969号,涉及的罪名都是保险诈骗罪。
学过刑法的都知道,保险诈骗罪是个起刑点(个人一万元、单位5万元)很低、判刑很重(法定刑就是5年以下)的罪名,这么多律师涉案,说明多么的心存侥幸。尽管裁判文书网没有公开上述案号的裁判文书,但从“新民晚报”、“反欺诈调查联盟”等媒体报道或披露的案情看,导致这些律师涉案的,背后是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的运作套路。
(图片来自“反欺诈调查联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提交了《关于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建议》,其中提到,“当前,零门槛、弱监管的现状导致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迅速增长,不仅其自身问题重重,也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5月16日,司法部官网发布消息,近日,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地方开展实地调研。下一步,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
2004年5月,国务院取消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的行政审批规定,各种商业组织形式的法律咨询公司,只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即可,就可以开展不能代理诉讼案件、不享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律业务。
近些年来,可能是契合了网络经济的种种特点,各种法律公司迅速壮大了起来,仅是截至2023年7月,可查询到的“法律咨询”字样的企业已经多达42.9万家,同期律师事务所还不到4万家。具备了律所、律师无法比拟商业优势的法律公司,严重冲击了靠案源承揽、独家诉讼代理获利的律师行业,很多律师抱怨,待在律所里已经几乎没人去咨询了,有些资深律师抱怨,原来的法律顾问客户一个个都不见了。
落实效果呢?也没见哪个律师、律所因此受到了查处,甚至还有律所公布宣传跟某法律公达成了合作长期合作意向,有法律公司公开宣传,自己是某某律所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自己法律集团名下有某某或数家律师事务所。
可能是利益的驱使,可能是竞争的需要,大量的法律公司在推广法律业务的过程中,采用的商业手段,雇佣的推销人员,都是只考虑商业价值,不考虑业务结果、法律风险的。
律师、律所跟这样的法律公司合作的话,势必将面临这些法律公司人员当初给当事人承诺结果,而在司法现实中无法实现的局面。例如,有些法律公司信誓旦旦的承诺,七日内立案,几个月内要回欠款,稍微有点司法常识的都会会知道,这根本不现实。律师、律所一旦接手了这么案件,一旦当事人追究起来的话,又该如何处理?
当下,面对着多重压力和现实,很多律所、律师的日子并不好过,法律行业在生计和发展面前,各方从业人员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少人在呼吁律师行业应该顺应商业化需要,做出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