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结束了,就能回到律师“卖方时代”吗?
不可能,时代的车轮永不停歇,在很多律师看不起、看不懂法律咨询公司的模式时,人家就已经开始“洗白白”转型了。毕竟,想要业务合规并不难,因此,目前很多法律咨询公司都在纷纷注册或购买律所,转型为包裹着法律咨询公司内核的律所了。
所有的市场,都会经过“看不见、看不起”,到“看不懂、来不及”的阶段,如果没有变革勇气,律所注定落到“来不及”的阶段。今天我们不谈法律咨询公司的违规操作,来看看他们有哪些可以借鉴的营销思维,考虑更适合中国律所的市场形态,才是律所真正要探讨的。
首先,我们一起了解下法律咨询公司的不同"玩法":
第一、不强挤竞争激烈的赛道,选择了律师看不上的下沉市场和业务;
第二、用调解业务做引流,公司的盈利核心在于诉讼和执行后的利益分成;
第三、服务产品化、标准化、流程化,用非律师处理环节,减少律师成本;
第四、法律服务产品化后,成功模式批量化复制,轻松、快速实现盈利;
第五、用成本最低的互联网渠道获客,数据成本30-60元/条,确保投产最大化。
法律咨询公司在逐步退场、转型,但是留给律所行业一片被搅乱的市场、收费和当事人,对还在律所行业的人真的很不利。
法律咨询公司的发展,对我的触动很深,相信很多律师也有同感。律所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市场洪流奔涌而来,可以说法律咨询公司改变了行业,也改变了当事人的认知,促使每个律所、每一位律师都在寻找自己的立足之法,很多律师不是“看不见、看不懂“,而是“装作看不见、装作看不懂”,毕竟,谁也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只能逐步陷入被动,销售不可耻,坐等才可耻,时代在变化,跟得上改变才能生存。
其次,我们来看看律所行业目前的商业模式:
常规分两种,第一种,以加盟为核心,走品牌型律所,以品牌吸引律师和律所加盟,用律师创收带动律所收益。第二种,走案源市场化路线,律所一般是公司化管理模式,通过获取案源-邀约谈案-办案的市场化盈利。
当然,也有一些有创意的商业模式,比如庭立方等平台,聚集专业刑事律师实现案源全国联动办案,带动品牌效应,形成了品牌平台化联动运作模式,或者产品化平台,服务标准后实现及时交付型产品。
而更多的律所,尤其是中小型律所缺少营销打法!既不像其他行业转型市场化那么彻底,大大方方赚钱,也没有形成律所营销自己的特色,要么烧钱,要么堆量,总之“割裂又拧巴”,还处在一个混沌时期。但是,野蛮竞争时代终将过去,甚至是正在过去,只有优质的服务和品牌能够沉淀下来,现代消费者(当事人)已经被教育了近10年,会有一阵“盲目期“,但是不会永远盲目。
最后,对于未来律师和律所的发展我有些建议:
一、在市场变革之下,建议"在变化中找不变“注重品牌与价值
对于法律行业的市场变革,很多律师坦言自己看不懂,不知如何改变。律师是法律专业,对运营、市场缺少认知真的很正常,但是被动等待观望并不是一种智慧的选择,我更建议的是在变化中找不变,注重品牌与价值这些能在市场岁月中沉淀下来的东西。
因此,律师打造个人品牌,律所需要提升整体品牌价值。
对于律师个人品牌的塑造,传统律师混圈子,现代律师做IP,不管是混圈子,还是短视频,其实都在承载律师品牌的“工具”。在法律行业7年,我尝试过所有的互联网获客渠道,为100+律师打造了个人IP,我认为,对于律师个人而言,利用个人IP变现,是律师职业人生最优的选择,三个原因:
第二,一个真正有效的律师IP,是从案源到创收的完整闭环,是一种可变现的商业模式,也就是俗话说的把一个人活成一家公司,自己就完成整个变现过程,尤其适合律师这一种喜欢单打独斗的职业。
第三,对律师这一种集咨询、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来说,将自己打造成IP,通过短视频的特殊形态,当事人可以提前看到律师真实形象,实现“信任前置化”,让客户带着信赖主动咨询、慕名而来,是最适合律师这一种精英职业的获客方式。
更重要的是,所有律师都想要高质量客户,而高质量客户更注重筛选律师。
对于高质量客户而言,“被看见”是合作的第一步,品牌是选择的核心,因为“人设不高级,根本成就不了有钱人”!让自己成为赛道下的头部品牌,才能吸引高质量客户,撬动新的客户圈层。其次,才是对律师专业能力方向的考量,比如律师能否提供更加体面的解决方案、是否有资源赋能等因素等。因此,我常说,当律师想要高质量客户的时候,也需要考虑一下,高质量客户也在筛选着律师,我们到底有什么被选择的优势?
二、我认为未来律所最有可能的商业形态多线产品盈利,运营引领律所发展
在和一些律所boss沟通中,我发现很多boss的营销意识很模糊,推广业务时没有重点,分不清要做增量市场还是存量,什么都想推,最后什么都没有效果。
我认为,未来律所最有可能的商业形态,应该是:
1、整体上来说适度规模化,存量时代更要注重“内功”与“品牌”;
2、律所boss升级,兼顾律所盈利+经营,用运营思维引领律所发展;
3、提升法律服务标准化的产品意识,建立多条产品系和盈利线;
4、打造以“代言人IP”+“律师/律所/产品”为核心的品牌与案源营销矩阵;
5、以客户盈利为导向,搭建客户运营体系,用产品辐射客户生命周期;
6、公司化律所模式,律师分层管理,处理不同级别案件,效率最大化;
7、注重律师发展,经验传承,避免让客户感觉服务就像“拆盲盒”;
8、AI赋能,并非取代,也无法取代,减少繁复程序类工作量,提升人效;
关于产品包装,可以借鉴法律咨询公司的产品模式,律所的产品也可以重新布局:及时交付型法律产品、调解型法律服务、诉讼法律服务,以及针对其他人群的痛点型产品,产品可以贯穿客户的案件的不同阶段,也贯穿客户的一生。
律所执行主任会成为一种职业,可能是具有商业思维的律师,也可能是懂法律行业的职业经纪人,具有将法律服务产品化的意识。将律师业务和运营深度结合绑定,持续帮助律所形成稳定创收的良性循环。
总之,是一种法律服务产品化、多条盈利线的公司化管理型律所,这样的形态,应该最适合未来中国律所的市场发展。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实现律所盈利和长期发展,律所的发展要兼顾客户、产品、渠道、品牌、运营方向,用专业引领律所做出有利于盈利的决策,这才是现代律所长期发展的必经之路。
新型律所的发展,思维一定要更开放,你曾经看不上、看不懂的,都正在逆袭你。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恐怕很少有人能清晰预测。但是保持互联网意识、保持敏感性,一定是很重要的一点,不仅是职业,更是人生。你可以错过一次、两次,但不要回回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