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存在变相鼓励加班现象律师称不论是否支付加班费都要遵守工时制度
互联网行业的“996工作制”话题持续发酵。所谓“996工作制”,即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对此,律师表示,企业让员工加班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且不论是否支付加班费,也要遵守《劳动法》中的工时制度,强制要求员工“996”属于违法行为。
加班现象
不加班就完不成绩效
任务压顶员工主动加班
某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软件工程师表示,大多数时候是压力太大、工作任务多所致,“事情太多做不完,不加班就完不成绩效”。
餐补车补变相鼓励加班
有些公司不要求加班,但会变相鼓励加班。比如,一些公司会提供“餐补”,如果加班到9点,公司发放15元的夜宵餐补;还有的公司提供“调休”,如果加班到比较晚,或者周末加了班,可以选择一天补休。
加班客观降低时薪
假如某月薪1.5万元的员工,按照22天工作制来说,日薪为681元,按照8小时工作制,其时薪是85元;然而按照12小时工作制,其时薪为56元。如果每周工作6天,每月工作26天,其日薪就是576元,“996”工作制下,其时薪就是48元,比正点下班的员工的85元时薪少了近一半。
律师解读
即使给加班费劳动者也须自愿
“996”工作制违反法律规定
加班须付加班费
员工主动加班无需支付加班费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也表示,如果员工主动加班,那就谈不上违法了,“所以只能是口头鼓励,决定权还在员工,企业如果决定就是违法了”。
是否付加班费都应遵守工时制度
如果企业利用“鼓励”的模式变相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比如公司因员工拒绝加班而对员工降职、降薪、处罚、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不可以因为‘996’解雇不配合的员工,如果公司因此而解雇员工,那么就是违法的、无效的。这个与是否支付加班费无关,因为不论是否支付加班费,都要遵守劳动法中的工时制度。如果员工因此被解雇,这种通知是无效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认定通知无效。”
老板声音
马云:为工资而“996”很难持久
12日下午,马云再次在微博上公开谈及“996”,他说,“任何公司不应该,也不能强制员工‘996’”,阿里巴巴从来也都提倡,“但是年轻人自己要明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为‘996’辩护,但向奋斗者致敬!”
14日中午,马云第三次谈及“996”,称自己前几天在公司内部关于“996”的观点,批评声源源不断;但是“我们缺的是实话、真话、让人思考的话”。马云还说,为加班工资而“996”的人是很难持久的。
刘强东:不强制,但京东人要有拼搏精神
12日晚间,京东董事长兼CEO刘强东也在自己的朋友圈谈到“996”话题。他回忆了自己的创业史,并提到“京东永远不会强制员工‘995’或者‘996’,但是每一个京东人都必须具备拼搏精神!”他说,自己是“8116+8”(周一到周六,早8点工作到晚11点,周日工作8个小时,每个月休假两天,每年也会休一次长假),享受工作的快感,并愿找到一起为理想拼搏的兄弟。
专家看法
互联网行业高利润率盛宴接近尾声
为何互联网大佬纷纷在这个节点公开表达对“996”这种精神的支持?互联网观察家葛甲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大佬们力推且自认为政治正确的‘996’,只能证明互联网行业的高利润率盛宴已经接近尾声,他们已经越来越难从用户那里获得高额利润了。但是高增长还得继续否则股价会不好看,于是只好把目标投向了员工身上,敦促他们接受‘996’以便企业产出更高的效益。把这次的互联网大佬对‘996’的集体力捧,称之为互联网行业告别黄金时代的最后呼喊,是恰如其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