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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7万元,同比增长3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658万元,同比增长39.07%。全年经营业绩总体实现较快增长,扣非后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相当。2018年因实施员工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如剔除因此而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898万元,同比增长56.94%,超额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第一年业绩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净流入3,906万元,相比去年同期有很大的改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4.62%,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为母公司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恒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星定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1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7)。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30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11.95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不送红股。

截至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42,728,124股,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未满足2018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728,124股减少至142,722,821股。

公司总股本可能由于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等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发生变动,故公司拟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

经测算,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等情况,预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142,722,821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为32,112,634.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59,943,58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2,666,406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总股本为202,666,406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5月21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15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4元,共计募集资金353,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日划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管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966号)。

2018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8,144,016.8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4,424,478.66元,其中本金为90,848,498.50元,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3,575,980.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91,935.72元,“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29,540.00元,“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240,171.08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82,370.01元。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18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303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95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一、《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办公平台系统(OA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月27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告编号2018-011、2018-012、2018-013)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告编号2018-029)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

1、回购注销的事由

根据《考核办法》“五、考核指标及标准”的规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a、公司拟在2018年、2019和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M)进行考核。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核算解锁系数(A),结合各期约定的解锁比例,从而确定激励对象各期可解锁权益的数量。

b、净利润增长数值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合并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c、公司净利润增长率(M)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考核基数,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考核目标如下表列示:

d、对于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

预留部分如果是在2018年内被授予,考核年度和考核指标按照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执行;预留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内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假设: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X,

则解锁系数(A)的公式为:

解锁系数(A)=X/M

按照上述公式,则有:

2018年解锁系数(A)=X/0.6;

2019年解锁系数(A)=X/1.0;

2020年解锁系数(A)==X/1.5;

2021年解锁系数(A)==X/2.0。

当年解锁系数(A)<1,则解锁比例=0%

当年解锁系数(A)≥1,则解锁比例=当年可解锁数量×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26,368.74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费用为108,983,244.71,增长率为77.13%。

2018年解锁系数(A)=X/0.6

(A)=0.7713/0.6=1.2855≥1,即2018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成,结合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得出解锁权益的数量。

根据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85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100%;有8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90%。上述部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38,100×90%=34,290股,剩余10%限售股共计3,81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81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日2018年3月15日的授予价格16.86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回购数量、价格的调整

1、回购数量、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1)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不送红股。

2018年5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因此发生变动,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02,060,000股。因此,公司更新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3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91926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00,000元,转增40,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060,000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除息日为2018年6月28日。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回购数量、价格调整方法

1)回购数量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回购价格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调整为Q=Q0×(1+n)=3810×(1+0.391926)=5,303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037%。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1+n)=(16.86-0.22536)/(1+0.391926)=11.95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为64,264.12元。(利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1.5%计算)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303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30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如下: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证券部

3、联系人:王蓉菲

5、传真号码:021-61002388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0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公司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142,060,000股,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增加股本668,124股,详见公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2019-011),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2,728,124股。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共计转增59,943,585股;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42,722,821股增加到202,666,406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2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次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注1:这里为包括向上海睿索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睿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睿索”)的采购服务的合并金额。

注2: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的同类业务是指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类,而其他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睿索电子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5433888XB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二路153-1号

法定代表人:易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制造,印刷电路板加工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从事“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有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上海睿索于2010年5月成立,本公司于2012年9月收购其25%股权;上海睿索目前股权结构为易莹持股39.80%,张曦持股25.92%,本公司持股25%,齐伟持股9.28%。

上海睿索于2016年8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睿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易莹,住所为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路367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印刷电路板的加工、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电子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自有产品的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仓储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睿索25%股份,间接持有浙江睿索25%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睿索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上海睿索和浙江睿索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二)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64837148C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313号9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普通机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上海圣铭于2010年11月成立,本公司于2012年8月收购其25%股权;上海圣铭目前股权结构为尧晓华持股26%,曹霞持股25%,本公司持股25%,张曦持股12%,易莹持股12%。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圣铭25%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圣铭前期与公司执行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上海圣铭目前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9年公司预计向上海睿索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睿索采购整机、加工服务及部分原材料,向上海圣铭采购元器件。另外,由于整机加工服务中会出现原材料短缺和交期紧迫的原因,公司可能会基于自身库存情况,向上海睿索、浙江睿索销售原材料;向上海圣铭销售元器件,主要是为了转卖多余物料。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方拥有的产品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恒为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日常经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政部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日期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4.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时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

(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上网附件公告: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19-025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9年5月21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7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2、传真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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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6. 格式规范,具有可读性 常见问题解答 1. 法律意见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意见书本身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但可作为证据使用,并对法院产生一定的说服力。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往往能够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2. 法律意见书是否等同于法律咨询? https://blog.11467.com/b5487072.htm
11.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王芳平律师为进一步扩大要素式公证书的使用范围,自2004年1月起,我部在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广东、四川等省(市)的部分公证处开展了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继承类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34204.html
12.一篇文章的标题副标题正文内容所采用的格式一般是()。信息披露涉及的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涉及的法律意见书和信用评级报告,应分别由执业律师和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在风险应对控制中,纠错行动主要由( )组成? A. 执行已计划的风险应对 B. 改变进度和成本基准https://www.shuashuati.com/ti/66357517b2e84faf9eb396fc770017b7.html?fm=bd39d576fe4b1d237ae4151c91ce264d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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