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文书卷,包括立案、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手续、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绝大部分为制式文书,主要涉及程序性问题。
(二)诉讼证据卷,包括各类证据,如书证、物证照片、对证人及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对犯罪嫌疑人及同案犯的讯问笔录、鉴定意见、情况说明、现场勘验报告、侦查实验报告等。
(三)视听资料,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的全程录音、录像,通常是光盘的形式。
如何查阅与复制卷宗
现今,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的侦查卷宗一般都会进行电子扫描存档,律师可以在案管中心直接复制光盘,或者打印或拍照,但也不排除有的没有电子扫描,特别是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一般是不进行电子扫描的,这种情况下就要联系办案人进行拍照或复印,如果拍照要自行准备好拍照设备。
复制卷宗时建议完整复制,包括卷宗的封皮、目录、卷底,并独立装订成册,做到手中的案卷与检察官、法官手中是一致的。
如何审阅案卷材料
至少要审阅三遍,个别证据材料还要反复研究。
第一遍粗略浏览。大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构成,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是什么,认定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第二遍详细阅卷。针对指控犯罪的主要证据,抱着质疑的态度分析案卷,全面审阅,通过详细阅卷发现案件的矛盾,考量证据体系以找到指控体系的缺陷和逻辑体系上的错误,从而形成自己的辩护思路。
第三遍突出重点。通过第二遍阅卷,对案件已有整体上把握,并已形成初步的辩护思路,再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流,了解案件事实,反复对照证据,在对案件证据体系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辩护思路及策略的制定和修正。
审阅案卷的重点
(一)程序性问题
1、管辖权
审查管辖权的问题可以分两个方面:
第一是地域是否有管辖权,一般地域管辖确定的原则是犯罪行为实施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互联网的普及使传统的地域界线变得模糊,需要认真通过研究刑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等综合分析。
第二是法律上的分工管辖,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受理上,有明确的分工。法院直接受理的就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可以自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多数案件也容易区分,但是个别的如与职务类、身份类有关的犯罪也会发生混淆。比如国有企业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犯职务类犯罪偶尔也会发生管辖错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