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落款
法律意见书在程序上不仅是强制要求的,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在实际的生活中确实需要此类文件,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在生活中有关的当事人在具体的问题解决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细节错误,所以自己要积极的实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