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18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合集(述法),供大家参考。
目录一、党委政府
1.金垭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
2.龙田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4
3.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9
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3
二、单位部门
5.2023年韶山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1
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5
8.云浮市国资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9
9.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33
10.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8
11.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43
12.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49
13.台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53
14.株洲市教育局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56
15.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59
16.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64
17.云霄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67
18.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72
19.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76
金垭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金垭镇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住党的20D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这一主线,全面贯彻落实A法治思想和A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任务落实,严格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阆府办函〔2023〕33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镇中心工作,全力推进金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金垭镇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内容中列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内容,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把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工作当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A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法治学习,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20D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把握A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宪法》《民法典》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小组会、镇村干部会前学法学习内容,并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强调要将法律与实践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学法考试,邀请市检察院到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三、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政府行政效力不断提升
坚持依法履职法治监督,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3条,办理完结3条,配合人大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票决镇政府重大事项以及2023年1项民生实事项目,接受人大监督各类工程项目和重大工作推进情况6次,有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利益。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强化风险评估,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推动深化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服务为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群众来访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流程,结合农村实际,对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不高、手机操作不熟的留守老人上门办、协助办、亲自办,做到惠农政策等政务服务应办尽办,不漏一人。
四、强化工作举措,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高质高效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补充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金垭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镇村全年调解各类纠纷51件次积极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优化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强化基层民主法治,以建设法治乡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通过“有事来协商”等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
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
五、落实普法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我镇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要点,有序推进金垭镇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今年,我镇开展了3次普法类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我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和“学法示范户”等普法骨干的法律综合素养。同时,我镇积极利用春节、“12.4宪法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日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组织辖区各单位深入街头、市场、社区等人流量较多地方进行普法宣传,通过采用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派送宣传资料和设立咨询台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了法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彩页700余份、制作普法宣传专栏12期。
龙田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龙田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20D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龙田镇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镇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我镇学法守法水平,自觉执行廉政规定,严格落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强化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20D精神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20D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20D精神、学习A法治思想学习纳入龙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干部集中学法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20D精神、A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平台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龙田平安龙田建设
一是深化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邪教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转化、吸毒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分级分类登记建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日常活动情况及其思想动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依托“粤平安”综合社会治理云平台工作体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观念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我镇积极参加县级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办案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强化执法案件办理,截至今年10月,共上线办理行政检查120宗,非现场云巡查112宗,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6宗。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书面证据采集和照片、视频记录,规范现场执法行为,主动、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执法信息。目前,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总计85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开、
公正。三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积极规范法制审核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七)深入推进完善禁毒工作,筑牢群众禁毒防线
为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营造禁毒工作的良好局面,坚定社区康复(戒毒)工作的“主心骨”和“主阵地”,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化管理,2023年上半年我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完善社区康复(戒毒)中心阵地,建设工作办公、康复活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等功能场所。二是强化禁毒队伍建设,充实禁毒力量。配足禁毒专职社工5名、禁毒专干4名,并将各村的禁毒大妈、网格员等纳入禁毒工作者队伍当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从源头杜绝毒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和网格化队伍作用,实行每月数据图片信息对比,做到“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四是强化禁毒宣传,并完善有奖举报机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动员广大群众对种、制毒的现象和可疑人员进行举报,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2023年上半年,我镇严格落实“零种植,零产量”的禁种铲毒目标,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我镇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3月,顺利摘除“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地区”帽子。
(八)开展“新时代文明诚信守法户”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村风民风
通过制定《村民诚信守法行为规范》,以户为单位实施评选活动、增加社会激励等措施,规范、引导村民诚信守法。目前,我镇共有376户家庭获得“新时代文明诚信守法户”荣誉称号。2023年,龙田镇“新时代文明诚信守法户”项目参加2023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终审PK
赛,荣获三等奖。我镇通过把新时代文明诚信守法活动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多层面的进乡村、进农户,使讲文明、讲诚信、守法规成为了群众普遍的自觉行动,有效形成诚信守法社会氛围,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法用法本领有待提高
虽然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法的培训,但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入及全面。大部分干部职工只对自己的业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熟悉,对其他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没有全面学习掌握。同时,用法实践不足,学法和用法结合不紧密,没有将学法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没有做到学以致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工作中问题的能力还须加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偏少,队内临时聘用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全面系统培训和学习,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足,业务技能尤其是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我镇没有合适的法制审核人,导致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普法宣传力度和广度有待提升
“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特别是边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盲区”和死角。部分群众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国家政策不理解,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农村宅基地政策等不理解。
三、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我镇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以下三个方面继续重点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全镇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提高
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强大力量,紧贴新时代工作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并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的统筹协调功能。三是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会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深学笃行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落实党的20D、A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法报告,按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2023年东湖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单位,由专业律师团队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各类制度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合同共计3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督促文件制定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街道
4.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其次是落实好普法责任。秉承“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理念,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送法进城中村活动4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讲座5场,发放《民法典》书籍200余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500余本,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高度重视,在大望社区和金岭社区成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推动“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化解、宣传政策法规引领示范作用,在基层形成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5.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东湖街道持续推进“1+9+N”联调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今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共排查21场次,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8场次,调解案件313宗、重点纠纷案件类型13宗,涉及金额234万。成功化解了工地猝死纠纷、未成年侵权纠纷、九旬老人被撞昏迷纠纷、群体性欠薪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案件,为辖区平安稳定打下坚实基础。我街道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通过行政调解工作与各项工作结合开展,力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额约20.56万元,办理行政检查案件196宗,案件数量较2022年度有显著提升。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有限空间、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专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及时发现并整治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形成台账等违法行为。
7.全面加强巡查执法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罗湖区2023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严抓市容环境执法工作,重点围绕垃圾分类、共享单车等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并将每月执法任务量分配到人,2023年度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7宗,罚款金额约16.74万元,办理行政检查案件112宗,案件数量较2022年度有显著提升。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六乱一超”、垃圾分类、破坏绿化、不文明养犬、泥头车等问题重拳出击;积极探索与我区各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对辖区林业类、水务类等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事项严惩不贷。三是严格依照“三项制度”要求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每宗案件均在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通过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均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充分保障案件质量,法制审核制度均有效落实。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成因
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道后,业务领域较为广泛,涉及法律极多,纠纷主体、案件形式、潜在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且法治工作严谨性、细致性要求高,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不充足,街道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日常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仍不够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加强。接下来将会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活力,工作亮点特色较少,“以案释法”推广不够、针对性治理不够。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加强各职能部门、各社区的法治队伍建设,促进东湖街道法治建设全面提升。
(三)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基层法治宣传覆盖率。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法律素质,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深入学习A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20D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20D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党的20D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20D精神和大会提出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将A法治思想列入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听旁听机制,落实“第一议题”、核心课程刚性供给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二是系统干部“全面学”,落实基层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以“专家课堂”“实践课
堂”等形式,开展“南海讲师团”系列巡讲活动32场;三是学习教材“掌上学”,制定班子购书清单、基层党组织必学清单等,已订购发放《A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各类学习教材超400份,推动读原文原著学习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市委“515”和区委“1114”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南海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做实理论学习,深入贯彻A法治思想。深刻领悟A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并以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将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同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桂城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专班、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运行,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稳控,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政治站位。
(二)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助力法治南海建设。紧密围绕市、区两级重要部署,强化政府统筹和政策引领,牢牢把握“抓改革、促转型”的工作主线,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千亿镇街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助力法治南海建设和佛山高质量发展。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和季华实验室两大省级平台,打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和产业发展生态链,赋能镇域高质量发展;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全年共投入超10亿元,推进平洲老城区活化改造,全域建成公园超200个,其中以桂城法治文化长廊为中心,直径5公里范围为核心区域,整合优化桂城街道消防体验馆、桂城街道禁毒主题公园,通过丰富提升阵地建设,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串点成线、连线成片、聚片成面,构建成“点、线、面、体”四位一体的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重点跟进街道平北东、西工业区改造项目土地前期整理,中区新填地出让代建返租等重点项目的法律咨询、方案审查及合同修改,推动各类土地置换腾挪、连片整合和高效利用;聚焦政务服务重点改革任务,大胆创、大胆试、自主改,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比肩一线城市的高质量营商环境,上线了全市首个“政智通”智能送策平台,惠企政策一站式掌握,聚焦人才服务,全力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打造更加开放、包容、友好的外商投资高地、人才乐园。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A法治思想。持续将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开展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优化法治考核,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方法,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签订《南海区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诺书》,各社区书记、主任分别签订《“两委”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承诺书》,落实法治桂城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三)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机制。严格执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佛山市南海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落实《桂城街道议事决策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
制。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情况和工作亮点
(一)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3.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桂城街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高标准打造集前台受理、网上办事、申报辅导、帮办代办、业务洽谈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网通办”智能大厅。通过对企业群众的业务分流,优先引导群众网上办事,提升网办体验感,逐步让群众办事由“窗口办”转向“线上办”,持续提升业务网办率,有效释放窗口压力。前三季度,工商登记业务线上办理量超2.9万件,占商事登记业务量的58.14%,实现缩减受理窗口8个;不动产登记业务网办业务则是首次过半数,网办率达到57.1%。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街道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把法律关,加强街道
规范性文件在制度、审查、备案、发布、评估、清理、汇编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依法行政。
3.完善行政执法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认真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集体科学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
(三)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先后制定《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强化落实街道综治委办公室“三中心”(审批中心、协调中心、案管中心)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统筹指导,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以来,共召开22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会议,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9次,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确保依法行政;统筹调配行政执法人员共38人次,充实各执法线的行政执法力量。
3.统筹推进“粤执法”平台的使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桂城街道切实应用好佛山“粤执法”平台。截至今年10月,桂城街道“粤执法”平台办理的案件总量1545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量为678宗,较上年度提升32.42%,位于全南海区第一名。处罚案件平均文书由2023年年初的3.6提升至8,提升了122%,桂城街道推动全流程应用粤执法开展执法工作更进一步。
4.统筹推进无人机执法。利用无人机的时效性强、机动性好、方便灵活、巡査范围广等优势,积极探索无人机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2023年以来已完成79宗无人机执法有效案件,其中涉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擅自开工、
占道经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等五个执法事项。
5.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数量、结构进行统计跟踪共290人。制定《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内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考促改提升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案卷评查机制,组织街道各执法部门按照《镇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一年两次的案卷评查,加大对街道案卷的抽查比例,通过案卷评查,警示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案件案例程序,提升案卷制作水平,现已完成评查案卷24宗。
6.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积极缓解承接区不断下移的大量执法办案工作压力,全力打造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镇域样本,我街道统筹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三人小组”“四人小组”等多形式联动协作,力争以最少的人办最大的事。街道全年共开展265次联合执法行动,广泛应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两违整治、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等街道重点工作中,实现多个执法场景综合查一次。
7.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一步压实街道应急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分工,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强化部门、社区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了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争取室内避难场所容纳空间达标。强化山体林区防治巡查力度,保障山体林区防火安全,进一步完善修订街道三防应急预案,及时传达水旱风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提高应对水旱风灾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我街道共启动防风、防暴雨应急响应16次,应急响应时长共126.8小时,开展会商研判共21次,强化应急指挥协同处置。
(四)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2.扎实探索矛盾多元化解新路径。一是加强各社区调委会的建设,指导各
3.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专业服务。坚持以“应出尽出”为目标,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复议制度。2023年,统筹街道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南海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资料共47宗;统筹街道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答辩、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共82宗,民事诉讼案件10宗;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共1宗,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问题;跟进街道农村股权纠纷案件,其中直接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待遇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共30宗;有52人向街道申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目前出具行政处理决定共39份。
(五)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围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街道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截至2023年11月,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份。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
普法工作。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普法知识,将法律知识传播到位。全年开展普法讲座共11场。三是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通过现场授课及互动交流相结合实现“法律明白人”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四是组织单位系统内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先后开展街道中层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及街道执法大练兵活动等,并首次将法治专题与廉政教育主题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干部对行政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执法队伍在执法行为中严明纪律作风、忠诚履职尽责的意识。
3.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就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梳理“1+N”(综执委+N支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工作模式,协调解决困扰各部门的改革困难。
五、存在问题
2023年桂城街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执法人员配置不足,事权下放不断增多与执法人员数量增长速度慢的矛盾日益凸显,执法工作面临挑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需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规范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机制。三是新型矛盾纠纷处置抓手不足,当前物业小区管理中,物业、业委会与业主间存在利益博弈,易引发聚集维权、网络舆情,目前主要处置方式为调解协商,力度不足、抓手不够、缺少更详实规章约束,需进一步研究探索。四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性不高,部分部门缺乏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重要性,或者因工作紧迫,为追求效率不及时走流程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六、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深入学习A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我街道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完善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结合“线下+线上”课程培训模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
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从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业务工作和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为桂城建设千亿镇街贡献力量。
(三)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按照法律“六进”要求,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二是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三是联合区普法办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和学法知识竞赛活动;四是依托珠江时报、佛山电台、佛山+等媒体的法治栏目推送普法宣传案例。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探索批发市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批发市场调解组织,防范和推进专业批发市场源头综合治理问题,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桂城法治建设。
(五)构建执法互联互通体系。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继续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实施。增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打破内部信息壁垒构建执法案件信息、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互联互通体系,形成法制共同体,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六)推动规范性文件更上新台阶。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理论学习,提高街道有关工作人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业务水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点关切,积极提出解决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改革创新举措。
2023年韶山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普法、依法审批、求真务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局对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A法治思想情况
2.学习情况。局党委将学习A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上半年局党委中心组组织了一轮法治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讨论了《A法治思想学习纲要》《A法治思想概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公安民辅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2.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梁同志为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及各所队室、森林公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落实;明确王梁同志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A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坚持定期专题研究,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3.明确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梁同志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2023年底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重要章节写入年终述职报告。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2.严格按照《韶山市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方案》要求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将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目前,仅剩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外办公,其整体进驻正在积极筹划。
3.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通过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4.派出业务人员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等事项工作运行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
5.行政决策依法落实。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进行明确。严格遵循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规范运作。
6.法律顾问制度持续落实。我局聘请了律师苏迎美作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办案、执法培训、涉法事务、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的参谋作用。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2.今年无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2.严格执行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
3.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全面、及时公开了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在阳光警务平台动态公开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处罚均在阳光警务平台公开。
4.学习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了执法培训6次,涉及110接处警、行政案件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电信诈骗案件办理等。
(六)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局深入学习了《矛盾纠纷排查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派出所与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辖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情况,积极化解治理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存在的不足
(一)A法治思想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A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为公安机关执法指明了方向,我们还要更加深入的学懂弄通A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更好了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实际。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中还存在着“差不多””的思想和“突击一下”的思想和“宣传一阵风、过后没人管”的工作作风。宣传效果还不理想,特别是反电信诈骗宣传还不够深入彻底,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三)公安民警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最新讲话系列,目前我局的执法能力,离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要求我们提高执法能力,提高基础工作能力,包括科技、信息化水平。要求我们执法者要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培养,提高工作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A法治思想学习。A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应该要时时学、反复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A法治思想的学习,学懂弄通A法治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形成和发展的逻辑、鲜明特色、重大意义、核心要义。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公安民警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素养,提高企业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科技、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力度,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实现向科技要警力。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公安民警首先要加强自身学习,做到学、思、悟、练。同时法制部门加强对各部门执法的指导和规范,组织案件讲评和评比,提高执法质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法治工作基本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学习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局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A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提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水平。
年内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按照要求推进落实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落实有关特区立法工作要求。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截至2023年10月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网络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1号)等11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所规定事项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存在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事项,亦不存在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形。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采取了网站公开、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均通过局内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经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征求了市司法局意见,并按规定统一编号,在市政府公报上统一发布政策解读。
(三)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本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再次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负责实施的行政法规、规章、
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做了细致清理,经梳理,无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四、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检查共立案2宗。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格把关行政执法案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局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小组,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
2.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进行监管,所办案件均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权范围,无越权监管、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书证材料等。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4.裁量合理、处置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置决定合法合理。
5.程序到位、手续完备。实施行政检查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
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的每处步骤都严谨规范、程序合法。
6.制作规范、归档及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分类方案。全部执法案卷均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整理,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的要求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将全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在市“双随机”执法系统上线,实现全面信息化管理和具体执法操作,要求各执法处室、局属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
2.制定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是结合能源管理职能调整,更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二是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的变动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主体信息予以修改、调整。三是管理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全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除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以及受省级部门委托实施的事项外,已实现一般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4.按要求及时公示抽查计划及处理结果。严格按照省市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制度有关文件要求,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通过市“双随机”执法系统公示。
五、依法接受监督和应诉情况
(一)2023年作为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宗,均已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期向复议机关答复,复议均得到维持决定。
(二)自觉接受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三)2023年涉及3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一审判决生效,1宗二审判决生效,还有1宗正在二审阶段。已判决生效的案件中无败诉案件。对3宗一审开庭审理案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均按规定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六、法制综合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年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组织了多场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为把法治创建工作抓“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梳理了各处室、局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机制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了富有感染力、亲和力的各种法治教育活动多次。
(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以“5.17”世界电信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专题讲座、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广泛向社会公众宣讲法律知识,反响良好。
云浮市国资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公司等多家企业邀请法律顾问对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进行A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通过鲜活的语言,进一步加深大家对A法治思想的理解,增强了A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的效果。
《试行)》等有关规定,并重温了入党誓词,委各科室和其他监管企业也结合国企实际开展理论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活动,同时加强各类业务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法治化改革制度的“顶层设计”。在现有《云浮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暂行)》、《云浮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云浮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基础上,印发了《云浮市市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企业改革发展、财务监管、考核等提供法治化指引和方向,促进市属企业重视自身规范建设,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为我市国资国企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依法规范履行市国资委职能。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全面公示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委机关职能、
(五)全心全意推进法治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市国资委派驻华石镇工作组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合理运用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法治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一是树牢法治思维。驻村工作组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优势,为村委会正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严格落实政策,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产业振兴中的工作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简单粗放、过程瑕疵的问题,进而真正做到精准施策、不出问题。二是压实法治观念。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进学校、进村组等活动,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切入点,采取接地气、深入人心的方法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
讲,现场为村民讲授了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知识,切实把法律法规知识带进村民家中,融入村民生产生活。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乡村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法治基础。三是强化法治托底。驻村工作组积极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托底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引进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做好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扫黑除恶、化解基层矛盾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用法治“硬核”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监管企业法治国企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企业部分领导人思想因循守旧,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意识和知识,对适应新时代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形势要求还有一定的不足,企业的法治化建设有待加强。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对标对表A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加强法治建设学习,坚定不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和A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化引领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532”发展战略及“新能源之都”建设,为助力全市中心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一、把牢根本点,绷紧法治建设“责任链”
二、聚焦着眼点,行好法治保障“护航船”
着眼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持续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服务保障工作,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水平。按要求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和重点工作情况等材料,及时完成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有关材料申报工作。
(一)学法多层次。建立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制度和领导职务晋升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及机关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全市系统组织开展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暨第八个“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及《政府采购法》《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政策
宣传讲解专题会议10余场次。局机关组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习5次,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组织《标准化法》等法律培训,市机关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市直属房产管理处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学习。
三、找准切入点,扩大重点领域“朋友圈”
(二)法治引领三项“国家级试点”。结合承担第三批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第二批全国公务用车专项领域建设、首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创新试点“三项国家级试点”任务契机,印发出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化人才管理办法》《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实施细则》《常州市星级公物仓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常
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仓管理办法》《常州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车辆有偿使用和结算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以法治化助力三项“国家级试点”全面完成。其中,第三批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以95.3分高分通过国管局、国家市场监管局试点验收,并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推广,受到国管局有关领导及全国同行广泛好评。
(二)法治引领“新能源之都”建设。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宣传主题,开展第33个“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更好地融入和服务全市“新能源之都”建设大局。邀请分管副市长参加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1660家公共机构开展大型节能宣传活动4场,主题宣传活动15场次。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节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印发节能宣传常识7000余册,印刷张贴主题宣传画800余张,制作展板30多套。开展“节约用电,机关先行”活动,全市600余家党政机关主动学习节约用电知识,带头降能减电。开展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活动,来自19家车企的50余款新能源车型参展,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助力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
四、瞄准落脚点,种好法治惠民“幸福树”
立足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把法治为民、法治惠民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法治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治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项目”等申报工作。
(二)法润“人心”。在局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了一支由机关处室、
局属单位、辖市区机关事务部门、社会化服务单位等组成的普法联络员及志愿者骨干队伍,各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辖市区机关事务部门、社会化服务单位等分别组织形成各自普法志愿队伍,有效健全普法志愿网络,确保普法工作有效落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现有服务阵地,及时面向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例如公务用车司勤人员面向乘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普法工作;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立足市行政中心及联勤保障点食堂,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做好《反食品浪费法》等的普法工作;市机关幼儿园通过幼儿及家长,做好《学前教育法》等的普法工作;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结合房屋巡查巡检,面向承租户做好《消防法》等的普法工作。
2024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站在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健全机关事务政策制度体系,提高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深化和创新机关事务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实践举措。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不断扩大法
三是深化法治监督管理。深化机关事务依法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强化内部监管,不断筑牢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以《机关事务管理法》立法为契机,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指导下,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深入贯彻A法治思想和A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惠州市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凡是符合规范性文件特征的,一律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开展审查、备案、修订等工作。目前,我局正在重新修订《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等期满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
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必须经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设立并发挥局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推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规章论证、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日常科技行政管理等事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供独立和专业的咨询意见,今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合法性审查意见30份。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对我局草拟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措施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认真落实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五)坚持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坚持“以
《行风热线》等媒体特别节目2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需要进一步抓紧抓实,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离规范化程序要求还存在差距。未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上,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以开展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入学思践悟A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以法治建设引领和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围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完备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继续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推动持证上岗,确保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等科技政策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动。
(三)持续在广泛普法上下真功夫。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和学习,持续提高普法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整合资源,落实好“八五”普法工作任务,积极通过多种形式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技政策解读,形成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科技领域法治水平。
(四)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持续深化科技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做到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继续提高信访、复议应诉、提案议案的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回复回访等全流程工作,依法高效推动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珠海市民政局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践行A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
局党组以A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制定印发《2023年珠海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A法治思想和A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制度安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局属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举行专题宣讲会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A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党的20D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委“1310”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印发《珠海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试行)》,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用A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扎实有序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
规业务开展。制定《2023年珠海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计划》《2023年珠海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工作任务。
(三)继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四)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
2.组织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工作。编制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清单,逐一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运行机制。
3.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落实《中共珠海市民政局党组工作制度》《珠海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聘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事务所律师担任局机关法律顾问,在工作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事务、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的法律意见并充分予以采纳,最大程度发挥律师顾问在防控法律风险、优化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支持作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严格
5.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社会组织、养老机构领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5月12日起,实施“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在珠海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的新要求,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0790对,离婚登记4278对,其中跨省(市)业务3338对。
7.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年度涉及一宗行政诉讼事项,2023年无被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变更、责令限期履行、确认违法或无效等案件。
8.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4件),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件6件),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主办建议、提案均收到代表和委员满意评价。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每月“双公示”数据合规率、及时率均为100%。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民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2023年3月24日、11月7日分别开展执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季度通报各区的行政执法情况,常态化开展指导各区依法行政工作。对各区行政执法案卷开展现场评查,对评查结果分析,规范各区依法行政程序。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证件。目前,珠海民政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证共有54人,其中,市一级34人,香洲区7人,金湾区6人,斗门区7人,不存在无证执法、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等情况。
4.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和打非工作,对达到处罚条件的社会组织逐一制定处理方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立案,截至10月底,已作出行政处罚32宗。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执法公示及时率为100%;对15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处置,其中取缔1家,劝散14家;并在网上公布3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不存在行政执法行为因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判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情况。
(六)结合职能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2.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截至10月底,全市社会组织2456家,其中社会团体11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49家,基金会18家。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无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力度,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9份、管理建议书76份,并在省内首次对骗取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处理。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约束,179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建设入章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完成273家社会组织章程整改。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共惠及企业220家,减轻企业负担169.16万元。
3.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印发《珠海市加强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基层组织动员能力为重点,建立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推动全市村(社区)健全村(居)委会各类下属委员会,目前已100%建立村(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联合印发《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安全水平、志愿公益服务、便利生活圈、人居环境、服务设施、人才队伍、服务机制等方面,细化25项任务目标,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联合印发《珠海市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实施
方案》,优化证明线上办理流程,推动实现线上线下同一套事项标准和办理指引。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珠海市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整治工作。结合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情况排查、民政领域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排查等工作,维护基层政权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党的20D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系统谋划局系统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的具体举措。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班子成员严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动态的阶段,没有贴合民政业务及时推陈出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普法效果不够理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督办,持续深入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制,带动分管业务科室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学习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民政实际加强创新,打造民政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提高普法和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定期组织分管和具体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形成我局普法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年度学法考试。主动寻找宣传素材,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五进”活动,营造良好的守法用法氛围。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A生态文明思想和A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20D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A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支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以原原本本学、交流研讨、现场教育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A生态文明思想和A法治思想,明确要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刚性和权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对法治工作的部署,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将法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特点,持续推行市级“全员执法”机制,完成9批次共17名35周岁以下局机关青年干部到市执法支队脱产锻炼。
(二)强化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日常巡查检查与生猪养殖、鳗鱼养殖、化工园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的“1+N”监管模式,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69件,处罚款1195.12万元,适用行政拘留31件,限产停产2件,查封扣押14件,刑事移送7件,有力地遏制、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提升队伍专业水平。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举办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比武活动,组织骨干力量开展法律法规解读与运用分析、环境信访工作交流、行政处罚案例分析、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水质采样技术、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业务培训交流,全面检验和提升执法队
伍理论素养、实战能力、专业技能。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中荣记集体三等功,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评估中获“优”等次,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业务能力获得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规范性文件文号,设置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专栏,组织清理历年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不宜再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0件,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并完成集中发布。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优化工作方式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今年以来,已对27个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改扩建项目豁免审批,对34个满足条件的新建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权,为企业节约成本56万元;通过政府储备出让保障排污权指标,为中欣氟材、科宏生物、中盛宏业、睿鑫新材料、永安恒弘能源等16家企业的省重点项目节约资金1135万元。
二是强化研判预警。通过调阅分析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对平台异常数据的关联性、逻辑性进行分析研判和通告预警,锁定问题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发挥信息化监控执法哨兵作用。今年以来,督促209家企业完成异常数据标记工作,向各县(市、区)派发910条企业异常数据告警信息,对异常数据告警信息开展389次现场检查,处理并反馈督办单56条。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坚持监督与帮扶并重的执法理念,今年以来,对14件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免于行政处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约谈、告诫提醒等方法,及时下达《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告诫书》17次,减免金额约113万元。
(四)深化法治宣传
二是以重要节点为契机,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环保知识讲堂”“低碳飞行棋”“环保知识问答”“幼儿绘画展”“环保谜语竞猜”、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工厂、农村,促进各类群体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筑牢生态文明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是以志愿服务为抓手,动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组织开展“水质检测体验”“噪声设备体验”“绿色低碳健步走”“废旧物品DIY”以及文明倡议等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20次,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更多学生和市民们一同做生态文明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用实际行动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与实践。
(五)深化改革创新
指导乡镇建立生态综合管护队伍,探索“力量精干化、资源集约化、管护全域化、效益多元化”的生态综合管护新路径,努力破解各类网格员多、杂、乱等问题,整合分散力量、汇聚管护合力,突破基层环保力量薄弱瓶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管”的生态管护机制,解决乡村生态治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目前,全市已有110个乡镇成立乡镇生态综合管护队,约占全市乡镇的86%。管护队积极开展网格内污染源巡查、流域内环境清理、村庄和道路环境整治等管护工作,将巡查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敢为人先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实现有效的生态综合管护。
通过不断努力,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生态环保队伍力量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完善,与当前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内容丰富性、生动性、感染力不足;三是部门间职责分工、职能衔接尚未完全理顺,部门联动
不够,还未完全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三、明年计划
台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台山市司法局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和A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结合主题教育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习、党组工作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总支“每月一讲”等多种方式方法,带头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20D精神、A法治思想、A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推动党政领导述法工作常态化。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汶村镇、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报告。组织市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领导班子583人开展书面述法。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台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台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三是持续深化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请党委、政府制定《台山市2023年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运作情况测评方案》,对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成立、工作制度、机构架构上墙、统筹协调作用、日常运行台账、联席会议和日常会议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举办我市首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讲堂大比武”活动。
(三)加强创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快速受理机制,推出线上申请,实现“零跑腿”。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制度,让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优化审理机制,规范办案全流程,创新邀请市人民检察院介入监督行政争议案件。强化纠错机制,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坚决纠正侵犯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今年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9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92件,不予受理27件。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68
件,其中改变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30件,纠错率44.12%;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有15件,调解率22.06%。
(四)发挥法律把关人作用,助推行政决策法治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对618件市重大事项(重要请示、重大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进行审查,出具了10份意见;对各部门送审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2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23份意见。
(五)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在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台山联络服务站,服务湾区经济发展,助力推进“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工程。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建设,与196个我国驻外使(领)馆共同协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规范“台山市涉侨法律服务中心”运作,为广大华人华侨提供更加便利、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律师进企业每月一小时”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团进园区、进企业,今年以来已开展17场次。深入推进“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开良方,共为企业审查合同4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化解企业纠纷16件。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我局与市检察院联签《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备忘录》。积极推进律师值班工作,先后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和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推进律师进驻市法援处及各法援站值班。
(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贯彻“枫桥经验”,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98件,涉及人数数万人,涉及金额约9500万元;高质量建设涉侨纠纷调解室,实现17个镇(街)涉侨纠纷调解室全覆盖,今年共调处14宗涉侨纠纷案件,主要涉及美国、英国等国家和港澳地区,涉案金额为279.51万元,涉侨调解经验被“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采用,同时在江门市电视台播出。
(七)推进“四建四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实现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实现分类精准教育和数字化帮扶。健全“司检”联合督导机制,定期联合市检察院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持社会安全稳定。
(八)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治意识。制定印发《2023年台山市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实施2023年度台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专题学法讲座5场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场次。推动普法惠企,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26场次。创新宣传途径,在台山电台开设“法治在线”栏目,举办“八五”普法讲师团专场,已播出19期,每期收听人数1万余人次。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培育推荐7个村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将都斛镇大纲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点。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88场次。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升级行动,申报创建“法耀青春”青少年法治宣传等法治文化特色品牌项目7个。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467场次,派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众人数13万余人。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和A法治思想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实施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配合做好广东江门乡镇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
株洲市教育局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我带领教育系统的同志们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学法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各项工作。市教育局荣获了全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宪法卫士”优秀组织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教育浓厚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安排。我始终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建强组织架构,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全面履行教育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议事议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科室加强沟通配合,全局上下形成“一盘棋”、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普法工作需要,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安排教育系统普法专项经费10万元,全力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支持。
3.完成普法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了全市的教育普法中期评估报告。将A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法4次。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在天元区隆兴中学联合举办株洲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活动暨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市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成员叶蜜为青少年学生上了《未成年防诈骗》的网络课程。市教育局组织各类学生近20万人观看了《未成年防诈骗》的课程。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统一使用教育部统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并在小学六年级和初中八年级集中讲授宪法。据统计,目前小学教材涉及30多部法律法规,初中教材涉及50多部法律法规。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坚持以学促行,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安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每年我局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2023年,市教
育局举办了2023年全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市50多个教育行政执法干部参加了培训。省教育厅校外培训监管处处长刘阳科出席开班并做专题辅导。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易敏知从“行政执法及监督”角度,向参培学员讲授了行政执法的常规知识、法律法规的适用、案卷制作等内容。
(三)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2.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提升队伍素养。组织全系统中小学认真学习《教
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我们积极联系公检法司等部门,派选精干力量担任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174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职责。醴陵市司法局的冯芝等5个法治副校长被推荐为湖南省“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芦淞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行政庭庭长粟欢在株洲市一中上的《安全铭记我心反诈我先行-青少年预防电信诈骗小课堂》等5堂课被推荐为湖南省“百堂精品法治课堂”。
3.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组建株洲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名师研修班,通过名师引领,辐射带动全市道德与法治师资水平的整体提升。在“省培计划”中,在湖南师范大学举办了《A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高中思政课教师高级研修班。推动在省级各类基金规划项目和研究项目中设立法治教育研究专项。每年,我市道德与法制课老师申请各类省级课题并立项的不少于5项。
二、存在的问题
2.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还需提升。2023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市教育局开展法治政府现场督查。市教育局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专业测试,测试分数不理想,对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不熟悉。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亟需提升。
3.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不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组织行政执法队伍的专项培训,让执法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核心内容和程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持续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引领推动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
3.统筹业务和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议事议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让法治建设工作为业务工作地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印发《朝阳市教育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A法治思想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A法治思想2次,组织局机关及各直属学校党员1000余人参加了A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有效提高了市直教育系统的法治水平。
3.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全面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落实“述法”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4.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委法建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查找问题,结合实际,对照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规定了完成时限。不断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法治教育开展情况
(三)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落实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关于“突出学校主阵地作用,抓住‘双减’的主攻点”意见办理情况。一是建立校内“双减”督查机制。教育局和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检查、自查。2023年8月,省“双减”督导组对我市“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考试和课堂进度管理。小学取消一二年级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考试结果采用等级评价,不公布学生排名。三是实施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科学制定一年级各学科教学进度表,公开学期课程开设和语文、数学2个学科教学进度安排,自下至上,逐级签订书面承诺。2023年9月,省教育厅调研组对北票市、双塔区进行了专项调研,对我市“零起点”教学和课后服务工作表示满意。四是持续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印发《朝阳市教育系统2023年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警示教育大会。举办2023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主题师德师风巡讲报告活动,进行巡回演讲9次,直接受众教师和家长6000余人。五是切实提高课后作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作业时长标准,制定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全市520所义务教育学校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31028名教师签署了《“双减”承诺书》。
3.关于“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抓住‘双减’的着力点”意见办理情况。
5.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抓住“双减”的关键点”意见办理情况。一是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编制完成《朝阳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在市区南部和市区东部各规划了1所初中和1所小学。近三年,全市共投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4242万元,实施项目147个。二是持续巩固集团化办学成果。市直6所初中与周边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农村学校组建跨县(市)区教育联盟6个,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校际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促进优质教师资源交流,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三是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23年,招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834名。200所中小学实现千兆带宽入校、推动50所中小学智慧教室
学校建设达标;完成市、县、校三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
(四)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2.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全部按要求完成编制工作。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参与走进直播间、走进12345热线活动2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12条,朝阳教育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464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行政复议件和行政诉讼件。
(五)市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县(市)区教育部门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二是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机制还需加强完善,“双减”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不明显。三是法治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推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和应
用。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3.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主动统筹协调科技、文旅、市场监管、民政、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牵头抓总,督促各有关部门能够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龙门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A法治思想为遵循和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紧紧围绕《龙门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龙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教,建设法治校园,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学习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龙门县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安排会议,选取4名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法和评议工作,将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列入其个人年度总结专题板块内容(述职报告)。二是持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论建设。将A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A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线下和学习强国线上自行学习。
(二)系统化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2.完善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印发《龙门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以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为重点,以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3.全面推进学法与工作相结合。制定并严格落实《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学法计划》,按股室业务分类安排学习任务,各自组织对应负责的普法学习专题,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学法考试系统的学习考试组织和管理,并取得实效。组织以股室为单位学习《龙门县行政应诉工作手册》,提升业务素养。
4.加强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一是组成18个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改闭环,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是针对龙门县臻德高级中学违规有偿补课一事,成立专项工作
小组进行专项检查,初步认定其违法事实,通过局际联席会议决定,将案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
《2023年龙门县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
6.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及《龙门县2023年校车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部署开展抽查工作,各分别抽查了3所学校(含幼儿园),并及时把检查结果公布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印发政府规范性和部门规范性文件,2023年度未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共开展了1次清理工作,未发现需清理文件。
9.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按时公开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1月,共一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办理且已合法合规处理完毕,无被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无参加民事诉讼案件;截至10月,服务大厅受理投诉案件,共收到群众来电咨询395件,12345投诉211件,网络咨询46件,网络投诉136件,来电投诉53件,来访7件,省一体化平台10件,省教育厅信访平台11件,全部按程序规范办理。
(三)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发挥课堂在法治宣传教育上的主渠道作用。一是保证全县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每个学期法治副校长为师生讲课至少1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青骄第二课堂禁毒教育学考活动。三是以宪法宣传和学习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增进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四是在思政第一课的基础上,拓展至安全第一课、禁毒第一课、法律宣讲第一课,为学生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教育。
(一)持证执法队伍不够充实。目前只有行政编制人员才可以申领执法证,而教育局涉及行政执法项目较多,无法有效开展日常行政执法。下来我局将加强持证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合理分布执法人员,并组织未持证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壮大执法队伍。
(二)未成立合法性审查小组。目前我单位仅依靠外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暂未组建以法学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合法性审查小组。下来将积极协调成立合法性审查小组,为局机关各项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或口头咨询,协助审查重大政策文件、政府合同,充分发挥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中的积极作用。
三、2024年主要安排
(一)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局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推进依法治校力度。一是加强学校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二是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等;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宣传和学习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青骄第二课堂禁毒知识学习与竞赛等活动,增进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
(三)推进“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旨在推进学校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力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和扩大受众。
云霄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云霄县民政局按照《中共云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云委法〔2023〕3号)、
《中共云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的通知》(云委法办〔2023〕2号)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云霄县民政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一是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行为,加大检查工作力度。根据(云民〔2016〕47号)文件,全面贯彻总体工作部署,确保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云霄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对全县287家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4次,随机抽取24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良好,都没涉及违规违法行为,并及时完成系统回填,把检查结果公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监管”平台、云霄县人民政府网,达到了良好效果。三是积极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工作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深度检查,截止2023年12月5日,已注销3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法治民政制度。一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云霄县民政局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二是执法队伍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抓牢主责主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民政工作涉及门类多,能够自觉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法治云霄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5年)》、《云霄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坚持以A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向实践学习与向群众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执政能力。二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3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将法治工作与民政保障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三是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依法履行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半年来已开展会前学法5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收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度。结合法律进村(社区)、“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志愿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防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500余人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云霄县民政局将继续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法培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通过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融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区科技创新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齐头并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努力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光明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20D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A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法治光明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区科技创新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完善A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A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全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二是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深度参与2023年光明区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A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五”普法宣传、科学城法治联盟建设、涉企服务优化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23年围绕宪法宣传主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督促全局上下认真依法履职尽责。二是强化工作统筹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同科技创新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点并亲自督促落实,并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组织全局21名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款项支出等内容,均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合法有效。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聘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严格履行法律顾问聘请程序,及时向区内主管部门备案,并协调律所专人对局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访回函等各类涉法事务文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23年以来,累计审核文件145个,出具法律意见书145份,共提出法律意见710条,切实维护政府行为合法有效。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科学城法治联盟建设,助力打造非诉矛盾纠纷化解示范区。参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暨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学习依法治区办部署的《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深化“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争创非诉矛盾纠纷化解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推动规范商事调解有序发展;组织深圳湾实验室、深圳中
国计量科学院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圳市神经科学研究院等机构科学家代表参与光明科学城法治大讲堂活动;组织科创企业参与企航计划·法治相伴——光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暨企业合规宣传推广活动。
四是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严格按照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并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和政策解读工作。在《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也充分征求各领域专家学者意见,多次召开闭门研讨会,邀请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卫生机构的专家共同研讨,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覆盖面。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区科技创新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工作支撑,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不足。比如,在理论学习的频次还不够多,在普法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干部培训针对性还不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注重以建设健康龙岗为抓手,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驱动,坚持依法建卫、依法强卫的工作方针,紧扣行业特点和民生需求,不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着力为推进龙岗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局办理的1宗行政执法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和全国公共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在2023年龙岗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我局被授予“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现将2023年度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和A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研制《2023年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和党的20D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的最新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D建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完善落实台账管理、督导督办、定期复查等闭环机制,确保A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区卫健系统落实落地。2023年1月-11月共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04次。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守法有责的理念。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学法用法,争当知法、懂法、践行法律法规的带头人,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亲自过问和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派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倡导建立区属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属公立医院处级单位法治考核全覆盖。深入一线督导局属单位认真贯彻各项法治工作机制,促使区卫健系统形成以法为纲、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在提高“放管服”改革成效上使实劲,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印发了《2023年龙岗区卫生监督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国抽”双随机检查914间次,作出行政处罚53宗。开展“区抽”双随机检查218间次,作出行政处罚9宗。开展“美貌护航”医美专项整治联合检查25间次,预付式经营场所联合检查22间次,住宿场所联合检查11间次。
三、着眼在严格落实制度上求实效,确保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
的规范性文件为1件,清理结果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促进依法决策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由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和驻点律师组成的7人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作用,法律顾问参加涉法工作会议89次,审查合同和涉法文件,出具法律意见649份。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125宗,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06宗。
四、聚焦在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上用力气,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
(一)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医安”1号专项行动,联合区病例质控中心检查58间医疗机构。开展“医安”2号专项行动,检查生活美容场所、医疗美容机构等有关场所2242间次。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专项督导,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36间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预防接种单位134间次,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实验室59间次,开展医疗废物废水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1间次。通过“关键点控制+风险评估+执法治理”模式,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跨部门联合控烟专项执法。共实施行政处罚611宗,罚没款金额594.26万元。
度制定印发《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分析报告》,指导和规范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执法队伍持证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和证件申领程序,定期梳理各执法单位证件持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注销已转岗或已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2023年共组织22人参加培训、考试并申领执法证。四是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三批次抽取了40宗行政执法案卷。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围案话法”、“案卷制作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广泛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日常监督执法中,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二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宗。三是制定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印发了《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向市、区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14宗,其中1宗案例入选深圳市第四期典型案例,2宗案例入选龙岗区第一期典型案例。
五、锚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坚持高效、依法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
(一)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1月印发了《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了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为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化解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领域行政调解纠纷194宗。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组织召开行政案件研讨会5次,协调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
(二)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局共应对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复议维持案件8宗。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1宗,其中一审案件14宗,二审案件7宗,全部案件均已结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2023年度共出庭12次。
(三)依法配合复议审判监督活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法院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纠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023年,共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检察机关磋商函1份,均及时向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反馈情况。
六、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对健康龙岗建设的护航功能,力促卫生事业不断迈
上新台阶
(二)开展区属公立医院依法执法合规管理体系试点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事业的引领规范作用,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铺开区属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管理体系试点建设。5月初,提请区司法局联合印发《推动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类合规、切块治理的总体建设思路,铆住依法执业板块就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监管等方面分别逐类摸清隐患风险,逐类制定警示案例库、法规学习清单与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合规义务库、合规风险库、合规资料库为主体的《依法执业合规管理手册》成果。
七、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水平还不能完全胜任高质量发展需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还需继续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计划。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指导前置。探索法
(二)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一是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道(街道公卫中心)、社区(社康中心卫生监督协管)三级监督网络。逐步建立“线索上报-核查处置-巡查反馈”的闭环,形成“区级统筹谋划抓大案,街道精准覆盖强执法,社区补充支撑布哨点”三级监督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巡查小程序。二是全面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管理系统使用。目前,民营医疗机构信息化使用率为21%。2024年实现全覆盖,落实医疗机构就诊信息化,实现对民营医疗机构就诊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三是推广住宿场所客房清洁保洁智慧管理系统。推进客房保洁智慧监管工作,通过前期摸排、宣传发动确定住宿行业智慧保洁试点单位,积极推动住宿行业智慧保洁试点落地,提升我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三)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涉案部门研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强与信访、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各类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全面推广公立医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横向纵向双推进,提质增效促提升。综合两家医院试点情况,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性、示范性经验成果,将依法执业合规经验推广到试点医院管理整体合规,从试点医院推广到全区公立医院。二是开展合规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示范创建1-2家合规制度完善、合规机制健全、执业管理规范、医患关系和谐的法治医院样板。三是推进公立医院合规文化基地创建。示范创建1-2家公立医院合规文化基地,依托合规文化基地,大力弘扬“用合规避风险、以合规促发展”的合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