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当事人打官司,脑子一热就想去做。
根据本人的代理经验来看,大多是为了一口气,希望司法机关以及劳动仲裁委能给一个讲理说法的地方。然而,当事人在并不了解在作出维权行为决定时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不确定性。笔者近日在代理一起案件时也深感有体会案件推进的艰难。
那么当事人在维权诉讼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这一点请律师与不请律师的差别非常大。
在维权之前,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的了解通常并不多,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便会把更多的精力分配在学习钻研法律法规上、研究案例上。以劳动仲裁为例,由于劳动争议的特殊性且极具地方特征,劳动者更是要从法律法规的海洋中打捞出一针对自己有利、符合自己诉请的法律规定,从而可能忽视了工作、家庭以及社会交际。即便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也仍然会存在地方裁判规则以及司法倾向不同的情形,而当事人由于没有掌握合适正确的方法以及正确的工具(不是搜索引擎和ChatGPT),其效率也会大打折扣。
第二,经济投入风险。
这点与第一点具有关联性。
很多人往往会忽视隐性的成本投入。譬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倘若用人单位抢管辖成功,还得负担巨额的差旅费、住宿费,而且这部分费用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原则上不予支持。因此,劳动者
另外,打官司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涉及鉴定、证人出庭、聘请专家辅助人的,还要承担鉴定费、差旅费等,有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万一没有胜诉或者执行不到位,则可能要自己承担。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当事人知道打官司要交诉讼费,不知道的大有人在。
第三,不利判决风险。
而且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很大,往往标的额大的案件,譬如人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案件,法官起手少一个5%的责任分担比例,会影响到数万元的金额。
第四,无法执行风险。
实践中,很多律师不做执行案件,因为制度的原因决定了案件执行回款的比率并不高。所以,目前在律师团队里,有一些专业从事推进执行案件的律师,笔者便是其中之一。
打赢官司并不是案子赢了钱就到了,但是案子不打赢只谈执行就是耍流氓,会给当事人或自己有种这案子必赢的心理预期和暗示。案件证据不足或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败诉的情形很多。有些案件复杂或疑点重重,一些不专业的、不负责的法官干脆和稀泥想尽办法推卸责任,拒绝审理、拒绝裁判、说理不清,干脆让当事人直接去二审。倘若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这不仅会影响到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会影响到当事人权利的尽早实现。执行更是遥遥无期。
而有太多人案子赢了,拿到了胜诉判决,欢天喜地申请执行,却发现对方没有一毛钱,人家早就把资产挥霍空了,或把资产转移了。败诉方为企业法人的案件,虽然追加执行,但一样拿不到钱。因此当事人要有一定心理准备,即便委托律师也要想清楚,这官司是否有确权的必要性,要做好打赢拿不到钱的思想准备。
第五,负面影响风险。
虽然裁判文书上网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你不知道哪些判决书会被上传到裁判文书网,甚至被法律服务类网站转载,大多数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对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而言,可能因诉讼而成为焦点,导致隐私曝光,给个人声誉、形象甚至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对于劳动者而言,也会对日后入职新单位做背景调查产生一定的影响。
虽然赢了案件输了口碑和声誉的案件并不在少数,一起案件除了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拿到一定的金钱利益,也要考虑到除金钱利益之外的因素,譬如双方的情感、自我的道德、社会评价、日后商务往来等等。一些案件为何必赢的却不去起诉,个中道理不言自明,在传统时代这样的情形十分多见。有些案件,钱并不是目的。
第六,法律风险。
很多律师与当事人讲的法律风险是狭义的法律风险,包含了上述第三、第四项。而广义的法律风险是指你在庭审中所有的举证陈述均可能成为对方日后反诉或起诉你的证据。
换而言之,这一次起诉赢了,下一次对方起诉你赢了,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扯平。倘若经折算你还拿出的更多,即便看上去是赢了但实际输得很惨。笔者便代理过一起竞业限制纠纷案,成功为用人单位扭转了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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