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丘市司法部门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热线坐席、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单位的管理,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树牢质量是法律服务生命线的理念,坚持质量为本,把质量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使每一项法律服务都做到程序合法、方法科学、文书规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为规范,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考核,综合运用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当事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锤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风。落实《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工作彰显人文关怀的意见》要求,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注重为人民群众心理减压、思想减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树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需求出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合理设置窗口岗位,避免出现有岗无人或窗口虚化、弱化现象。
今年以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解答法律咨询14781人次,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4222件,受理公证事项10628件,受理仲裁案件3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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