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2021年第35期)
本期为大家释疑解惑的律师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谭法根律师(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谭法根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您与所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拖欠您的劳动报酬,本人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且您不打算在本单位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建议您在收集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常见的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的情况下,向用人单位注册地址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情况,争取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达成劳动报酬处理的一致意见。如劳动监察大队无法有效处理或您与用人单位未能就劳动报酬的处理达成一致,建议您在证据材料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网友“194088”留言:自11月份来,开福区某小区工地在无夜间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夜夜施工到凌晨三四点。
谭法根律师答复:
网友“三无产品”留言:长沙某药房店内大量出售三无产品,严重危害周边老百姓。中药药材无产地、无包装、无合格证,包括田七、天麻、枸杞等,尤其是洋参。
就您所拍摄照片来看,无法看出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您可在收集证据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如您可能已购买“三无产品”,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收集证据后依法主张您的权利。
网友“四二九八”留言:本人昨晚十点打车,20公里左右被收费64元。我发现司机收取了空驶费,故对此项收费存疑。的士10公里或13公里收取空驶费,是基于十年前长沙主城区面积小而制定出来的收费政策,二环线以外较为偏僻。而如今,长沙城区已扩大几倍,两环外非常热闹繁华。显然,单程13公里后,的士仍在主城区行驶,不存在有空驶无客上车的情况。而此项空驶费(单价2元跳至3元)额外增加消费者的打车费用,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计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价商〔2015〕64号)规定,车公里价白天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0元;夜间(22:00点—次日5:30分)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40元。按化零为整的等价计费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元跳表一次。空驶费是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3公里以上,从13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辆车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客运出租汽车要按规定统一使用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不干胶明码标价签。目前,长沙市出租车收取空驶费,主要是依据前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