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组织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驻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揭牌仪式。

当事人赠与锦旗“法援为民,情暖人间”,感谢我中心的援助工作。

指导老师带领中心成员深入乡镇为群众提供“土地权益普法咨询”。

经广西大学法学院和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党委批准,广西大学法学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于1997年成立,其前身是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律服务中心。2004年4月30日,本中心正式挂牌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大学工作站。本中心是一个以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为主干,法学专业研究生相辅助,以法学院师资力量为依托的学生法律服务机构,现有志愿工作人员124人,法学本科生69人,研究生54人,我们援助对象面向社会大众,涉及范围可达广西14个地级市,重点帮助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人群。在广西大学校团委、广西大学法学院团委以及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现已建立起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方式多样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开展普法宣传

本中心平均每学期组织3-5次普法宣传活动,并以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定期举办各种专题的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本中心还积极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多次在广西大学校园内开展普法活动,热心为在校的同学们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我们以实际行动饯行中心的服务宗旨,连续多年开展“法律援助乡村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深入基层进行法制宣传,将法律援助的春风吹向偏远的农村。

(三)代理诉讼案件

在案件代理方面,本中心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免费提供代理诉讼服务,包括提供法律意见、代拟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截至今年,本中心已代理援助案件54起,涉案金额逾600多万元,已结案件胜诉率超过90%。如由陈贞代理的宾阳胎死腹中医疗诉讼案;由宾修清、张继伟为武鸣孤寡老人讨要多年前被他人撞伤的医疗费的案件;由梁君瑜、葛婵代理的历时18年的滩涂侵权纠纷再审案件,都收到了社会及学校的广泛好评。这些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不仅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法律援助中心在社会大众心中的形象,提高了本中心在整个广西区内甚至是区外的信誉。

二、社会合作广泛

本中心与众多国家机关及社会公益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0年5月11日,本中心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司法局建立合作关系,在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司法救济窗口”——便民服务岗。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岗值班,为立案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积极配合立案庭开展工作。自平台搭建以来,中心成员在便民服务岗平均每年提供涉诉,涉法问题答疑6000余次,法律文书代写近600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1年我中心还与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建立合作关系,由本中心成员前往江南区的6所农民工子弟小学及两个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2014年9月12日,广西商务厅副厅长为广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和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授予“广西家庭服务业维权法律援助中心”牌匾,标志着广西家庭服务业维权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我中心将专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其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本中心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合作承担行政诉讼法律援助项目。此项目系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益保护中心承接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分支的合作内容。本中心广泛开展行政案件代理活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免费代理行政案件。

三、对外宣传深入

四、荣获各种嘉奖

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成绩斐然,各位成员都尽心尽职,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法律援助中心赢得了老师同学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并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同时中心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中心办公室重新进行了装修,改善了工作环境,完善了工作设备,提升了工作效率。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我院志愿服务的高度肯定激励着志愿者们继续努力,发挥专业优势,为更多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与帮助。

THE END
1.叠彩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常识,切实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8月6日上午,叠彩社区携手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来自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志愿律师们向居民们进行案例讲解与法律常识普及,通过讲解实际案例的方式来提高居民们对法律常识的认http://gxgl.wenming.cn/zyff/202408/t20240808_8624160.shtml
2.威海市文登区:“昆嵛红枫”老干部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5日讯 近日,文登区“昆嵛红枫”老干部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为周边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志愿者们向过往行人发放法律宣传册,内容涵盖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耐心解答疑惑。 文登区融媒体中心 由小文 来源:文登融媒 https://sdxw.iqilu.com/share/YS0yMS0xNjA1Mzk0Mg==.html
3.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 志愿专家李立众副教授 >< 学者 王军 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公司法、商法 王志祥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 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http://zxzx.chinalaw.org.cn/portal/list/index/id/38.html
4.江西(南昌)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邀请您成为心理降和法律服务2.擅长领域填写细分擅长领域,其中心理咨询类志愿者可填写讲课、咨询、 团辅等;法律服务类可填写刑事、民事等。 附件2 汇总表 说明: 1.志愿者类别为心理咨询志愿者、法律志愿者; 2.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分为1年、1年—3年(含3年)、3—5年(含5年)、5—10年(含10年),10年以上; https://www.aksxw.com/sy/wmgq/202305/t20230510_13342561.html
5.团委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05年10月28日上午,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人头涌动,由广州市普法办与市老干局联合举办的离退休干部法律咨询活动在此隆重举行。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下属的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队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参加法律咨询的志愿者队员是来自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的陈广鹏、王贵顺、刘海玉三位律师。这三位律师对离退休干部所https://www.gzlawyer.org/info/36e5e34e6e3b4096b3861eac411c9ce9
6.以我所学服务社会——记烟台大学青春榜样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2014年10月,基于法学院原有的“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在烟台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法学院将学院内从事法律志愿服务的力量汇集到一起,成立了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于法学院109室设立了固定的咨询与办公地点,团队由学生团体、导师团队和合作伙伴组成,是综合全院实力的专业化学生志愿服务团队。服务对https://www.ytu.edu.cn/info/1040/3111.htm
7.作为一名志愿者,参与法律咨询工作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作为一名志愿者,参与法律咨询工作 一、哪些员工应签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应注意什么哪些员工应签订保密合同 一、哪些员工应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定在保密协议中,也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保密https://m.471.cn/zt/2233424.html
8.北京昌平退休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进一步发挥退休法官“余热”,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近日,区人民法院“金色年华”退休法官志愿服务队走进城北街道宽街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 “家里老人写字有困难,能用录音录像订立遗嘱吗?” “兄弟姐妹分家协议怎么拟才有效?”…… 活动现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四名退休法https://finance.sina.cn/2024-10-25/detail-inctuivx1592912.d.html
9.哪些人可当志愿者?志愿者服务需要付费吗?他特别提到,法律规定必须到社区进行的义务服务属于法律强制行为,不属于志愿者服务。 邱-伟谈到,志愿者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包括社会捐款、国家拨款和自营收入等。目前,志愿者服务最主要的困难就是社会缺乏认知和缺乏资金。按照《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志愿者服务的行为是自愿的,但是接受服务的对象或组织应该为开展志愿服务https://www.66law.cn/laws/833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