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21〕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黔东南州“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州全面推行农民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的“三社联建”合作模式,全力助推我州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示范引领,以优示范、由点到面,在全州推广榕江县“社社联建”合作模式,为黔东南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三社联建”的全面领导,健全“三社联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三社联建”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发挥“三社联建”政策引领作用,以政策红利推动合作社、信用社、供销社高效自愿联建,不断激活合作社及社员的内生动力。
3.强化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合作社、信用社、供销社不断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拓展“三社联建”内容和合作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坚持循序推进。科学把握“三社联建”内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工作目标
围绕“优势互补、协作共建、合作多赢”目标,充分发挥信用社、供销社市场信息灵敏、财务管理专业、销售渠道畅通、网点遍布乡村的优势,引导对接合作社良性互动。实现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明显提升,农村产业稳步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农民合作社规范水平大幅提高。2021年,全州每个县(市)力争通过“三社联建”模式创建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3家以上,每个村(居)都有运行规范、带动明显的合作社覆盖,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2022年至2023年,全州力争通过“三社联建”模式分别创建省级示范社50家以上、国家级示范社10家以上,示范社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2.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明显提升。信用社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以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建设为抓手,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包括股东、管理层)实现建档覆盖面100%,评级面100%,最终实现打造一批示范合作社、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形成一批典型新成果的联建发展目标。
3.农村产业稳步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州”的目标定位,通过“三社联建”模式,解决生产资金不足,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提升合作社生产动力,引导农村产业发展。
二、联建内容
(一)联建主体
1.农民合作社。指黔东南州辖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信用社。指黔东南州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及全州各乡镇信用社(支行)。
3.供销社。指黔东南州辖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各乡镇、村级供销社。
(二)联建条件
1.农民合作社原则上依法成立一年(含)以上且资产规模达5万元以上或合作社成员家庭资产共计达5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人口5人以上;资产规模达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可不受成立年限的限制。
2.经营正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属于鼓励性行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实施步骤
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第一阶段:摸底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摸排全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三社联建”。
第三阶段:示范带动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每一个乡镇优先安排1-2个农民合作社实施运行。
第四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0月全面推开。
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合作社规范提升
1.全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指导农民合作社精准选择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实行社务公开。三是指导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履行好相应工作职责。四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和财务审计制度,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3.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便民渠道建设。一是依托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点、流动服务站等渠道,在全州推广集“乡村金融、政务、物流、信息中心”一体化的“黔农智慧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将政务、金融、商务服务引入乡村,最大限度便利群众。二是加快向农村推广信用社黔农云、企业网上银行等线上金融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现代金融服务,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实现“日常金融不出户、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三是对农村居民持贵州农信卡在省内外、境外取款一律免手续费,最大限度利民惠民。(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
(三)拓宽农资和农产品的供销渠道
6.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一是加大农超、农校、农企对接。充分利用供销传统销售渠道,加大与超市、平价农产品店、城市社区蔬菜直销店,以及学校、医院、酒店和机关等单位食堂的产销对接和农商对接。二是大力发展电商销售。依托供销社脱贫地区832等电商平台销售农特产品。通过“实体+电商”线下线上融合发展,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助推“黔货出山”。(牵头部门:州供销社;责任部门: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二)强化人员保障。建立健全合作社专业队伍服务机制。一是乡镇(街道)派驻“党建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建立党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合作社成员(包括股东、管理层)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农业农村局建立“产业发展参谋”队伍,主要负责汇报对接走访、宣讲产业政策、产业项目分析、产业技术参谋、建立产业台账等工作。三是省联社审计中心建立“财务辅导员”队伍,主要负责财务制度规范、记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分类台账、内务管理规范等工作。四是省联社审计中心建立“金融服务员”队伍,主要负责金融信息联络、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服务参谋等工作。五是供销社建立“供销服务员”队伍,当好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员、生产需求统计员、农用物资配送员、生产经营服务员、农业产品销售员。同时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等培养专业人才,对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
(四)强化督促指导。州“三社联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加强对各县(市)及州直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的调度和情况通报,凡是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报道。全州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三社联建”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传递明确信号,形成良好导向。各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汇总总结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附件:黔东南州“三社联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黔东南州“三社联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三社联建”推广工作的统一领导,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黔东南州“三社联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周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魏世平州委常委、副州长
成员:周国好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端明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培璋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秀宇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泽鸿州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龙稳全州金融办主任
马新菊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青州商务局局长
龙立坤州供销社主任
潘年坤州财政局绩效中心主任
杨正坤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忠敏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文松清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袁应全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潘荣熙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主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县(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金融办,龙稳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新菊、龙立坤、潘荣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州“三社联建”推广各项工作任务,调度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和跟踪。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高质量抓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时,由州金融办代章。
主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联系方式:0855-823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