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五、工作报酬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3、本所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受任何与贵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所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金融危机下,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沿用过去的用工管理模式,劳动争议纠纷持续居高不下,企业管理成本增加。如何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改变劳动用工管理思路,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已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紧迫课题。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用工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建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纠纷和减少诉讼,降低用工管理成本,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互惠双赢的局面。杨汉卿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要求,结合承办多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特推出“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主要审查、修改、制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完备企业规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修改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
2、帮助企业制定系列劳动与人事管理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2)编制企业合法、规范、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和《员工手册》;
(3)制定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处理违纪员工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4)制定加班、福利待遇、年休假等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3、拟定企业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书
4、协助审查、理清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全力。
二、审查、起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1、确定企业秘密的范围,保密范围和等级,制定文件管理流程,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确定涉密人员,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
3、建立完整规范的保密程序,避免核心技术过于集中掌握,关键人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关键人才离职去向调查了解及档案管理。
三、对专项劳动问题依法设计方案
主要是针对企业用工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帮助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依法对劳动合同有关的试用期、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2、设计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设计有关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报酬、离职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案
3、工资构成的技巧
帮助企业审查、制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社会保险处理的技巧
帮助企业处理员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与有关社会保险的纠纷。
5、工伤或职业病处理的技巧
帮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所发生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纪员工处理的技巧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促使和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做到处理员工,有章可循,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避免因企业违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参加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
主要是发受企业的委托,参加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企业委托出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参考,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五、日常法律咨询
主要是迅速为企业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2、对于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本人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复。
3、本人可根据企业需要共同制定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至企业上门服务。
六、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主要是协助企业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具体内容包括:
2、律师可不定期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七、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1、洽谈签约阶段
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出具工作方案→企业批准执行。
2、调查分析阶段
制定调查计划→进驻企业调查目前情况→深入企业各个部门了解劳动用工的全面情况→明确企业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出具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建议
3、建章建制阶段
审查、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根据各工作岗位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个工作岗位工作流程→制定企业常用格式法律文书→征求劳动者意见→征求高管意见并交流工作情况→依法定程序通过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有关重大规章制度→试运行
4、实施完善阶段
6、后续服务阶段
定期回访→收集反馈意见→适时提供指导意见→适时依据新法提醒企业注意事项→满足新的服务要求→适时扩大企业法律服务的范围→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实现律师与企业的双赢局面。
一、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施工等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贵集团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受贵集团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2、在施工建设期间,为贵集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帮助贵集团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协助贵集团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确定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贵集团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贵集团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6)协助贵集团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7)参加贵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3、在房地产经营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
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c、根据贵集团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过程中保全己方权利或证据,进行法律交涉。
e、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拟定转让方案、办理转让手续;
f、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g、为贵集团进行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2)商品房屋的预售、销售、租赁
a、参与贵集团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贵集团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贵集团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
b、协助贵集团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
e、答贵集团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
f、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
g、配合房屋竣工的验收工作;
h、代表贵集团向买方出具律师催收楼款通知书;
j、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
k、草拟、审查租约、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
(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参与贵集团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b、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
c、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房产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d、协助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并监证;
e、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4)物业管理
a、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b、协助贵集团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d、协助贵集团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g、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h、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
a、在建工程、工业、商业、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和转让法律服务;
b、物业调查、商品房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
c、受托代理贵集团各种涉及房地产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二、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将通过以下法律服务方式得以实现:
1、本律师将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担任贵集团的专职法律顾问。
2、定期与贵集团负责人会晤,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如贵集团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服务行为
1、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提供专项法律培训;
2、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3、参加各类谈判;
4、草拟、修改、审查合同;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律师见证;
7、代理贵集团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8、其他;
四、工作原则
嵌入式服务原则:全程跟入、具体推进、实行嵌入式服务。法律服务是一项细致而且面临不断发生变化的业务,工作的实施不仅依靠以往的工作经验及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依靠对工作中不时发生的新问题的准确把握并相应调整工作方法。嵌入式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迅速、准确地了解问题实质,及时作出反应和应对。
第一项:由本律师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团队,负责贵集团的法律服务;
第三项:会同贵集团对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分类。编制目录,初步分析后建档;
第五项:根据工作安排,由本律师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项: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本律师与贵司的定期会议制度;由本律师在定期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度,征询意见。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经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可召开临时会议研讨;
第七项:对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第八项:工作调整,针对工作中不时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及解决方法;
第九项:对服务情况不断进行总结,向贵集团进行分项及总体报告。
一、服务方式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购方向、进行法律分析
1.1调查了解并购方基本情况,探究拟定并购方向,策划并购类型;
1.2对收购方或者参与人进行目标评定;
1.4提出并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制定并购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2.1制定并购程序和步骤;
2.2审核被并购公司产权结构,规划资产重组方案;
2.3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确认、交易、转移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2.4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交易中的拍卖与招投标实施方案;
2.5制定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
2.6制定固定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证券、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整体资产和商誉的评估方案。
3、参与或直接代表被收购公司进行商务谈判
代表被并购公司全程参与与并购方以及收购方所聘用律师的商务谈判,为被并购力争合法利益。凭借律师的专用知识能够为被并购公司的谈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论证;同时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尽快达成,为谈判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4、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1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及适用的咨询服务。
4.2为被并购公司提供各种法律意见书、草拟各种法律文书。
公司并购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自始至终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法律角度尽量处处为职工考虑周全,防止因此给国家社会带来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到并购的进度及成败,该项服务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6.3、办理劳动关系处置事务;
6.4、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事务;
7、代理各类并购案件的诉讼业务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诉讼案件千差万别,不仅有债权债务纠纷,还会包括各种行政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8、处理公司并购的.善后事务
公司并购完成后,还需对善后事务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处理。善后事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包括债务承担、职工安置、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等。
以上为我所在公司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遵守并购方面的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并根据贵公司并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具体的工作方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以实现贵公司并购的最终目的。
安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江苏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本所拟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律师主要向贵公司提供针对侵犯贵公司商号和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维权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2、制定维权方案,确定维权的范围和方式;
4、接受委托,担任知识产权权属(商标权、商号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或行政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应诉、反诉、出庭、和解、上诉等;
以上专项法律服务可以根据贵公司的要求进行调整。
二、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在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制止侵权行为,律师拟定的服务流程如下:
1、签订协议后三天内通过工商登记查询等方式确定构成侵权的商家范围;
2、七日内了解侵权商家(选定的准备起诉的商家)的位置、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
3、十日内向侵权商家发出律师函,限期要求其停止侵权;
4、十五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侵权商家进行查处;
5、一个月内向侵权商家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以上服务流程可以根据贵公司的要求进行调整。
三、法律服务承诺
1、保密:
对所有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3、团队协作:
对贵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律师整合本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4、法律服务记录: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四、法律服务费用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律所于前期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150000元;
2、如涉及代理贵公司参与诉讼,则实行风险代理的方式。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为:每代理贵公司参与一次案件,如判决侵权商家停止侵权,则贵公司向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0元,如另外判决侵权商家赔偿损失,则贵公司按照赔偿数额的30%再向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因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案件,侵权商家需要承担贵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含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因此在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可以向侵权商家主张,贵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也会相应减少。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江苏律师事务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敬启者:
非常高兴贵公司因对法律工作重视而决定聘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下面本律师向贵公司介绍针对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方案。
一、关于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和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8月,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以金融证券、投(融)资、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国际贸易、刑事及法律顾问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也是陕西乃至西北最具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宗旨是:仗义执言、诚实信用;追求公正、法律至上。本所于20xx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赵黎明先生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海普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0余人,现代化智能办公场所800多平方米,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等。
海普律师事务所注重办案结果,忠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因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兵工企业安全区被侵权案,西北汽贸涉及三省四市的购车合同案,西安信托投资公司与中陕电外汇反担保纠纷案等而饮誉社会。我们的宗旨是“维护法律秩序,伸张社会正义,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客户权益”。
海普律师事务所除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外,还为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非诉讼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金融证券、投资、建筑、房地产及公司上市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曾先后为东隆集团公司、新大陆集团公司、丹尼尔集团公司、陕西恒星集团公司、德联电力设备公司、金堆城钼业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收购兼并、证券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二、服务宗旨
为企业提供团队化、预防型的优质法律服务是我们顾问服务的最高宗旨。
三、工作内容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贵公司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贵公司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贵公司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5、参与贵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6、为贵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2、为贵公司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为贵公司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办理贵公司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代理贵公司进行经济、劳动案件的仲裁。
四、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根据公司要求的服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系统、有序地按工作计划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4、根据贵公司需要,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到贵公司服务。
5、必要时贵公司可预约本律师随时上门服务。
6、我们的顾问服务实行结案报告制度,对贵公司交办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进行口头的或书面的汇报制度,让贵公司随时了解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一个服务年度结束时,要向贵公司作书面的总结报告,使贵公司了解律师的工作。
五、常年法律顾问的收费办法
注:
1、方案1、2、3适用于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司,方案4、5适用于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的公司,方案6适用于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
2、方案1基本顾问费不包含合同审查,只提供咨询服务。
3、方案1、2、3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100份按每份150元收取顾问费;方案4、5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300份的部分按每份80元收取顾问费;方案6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500份(500份以下含在基本顾问费中)的部分按每份100元收取顾问费。
4、以上方案收费标准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以上何种收费办法,律师办理贵公司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贵公司承担:
2、西安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贵公司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一、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项目签约前需律师协助调查的单个事项;
2、对有可能发生无法按期还贷的法律文件的审核;
3、逾期还贷的律师函催讨;
4、代表委托方与欠贷方谈判;
5、诉前证据的整理与收集;
6、代理诉讼(包括执行)。
二、法律服务的对象:包括贵公司在内的6家关联公司。
三、律师收费:
1、基本法律服务费(或顾问费)6万元/年;
2、代理诉讼的另行按以下收取:
(1)律师代理费按标准收费8折收取,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再行优惠;若争议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则可以考虑按标准收费;
(2)立案即撤诉的,按(1)款的30%收取;
(3)法院判决或调解,对方就履行了义务的,按(1)50%计取;
(4)进行到执行阶段的,则按(1)款全额收取;
(5)若委托方认为收回的难度很大的,可以按:先收取律师成本费,再按实际回收的部分5-20%的标准收取风险律师费。
3、若律师参与企业重组或破产的,则另行协商优惠收费。
4、承办律师为本合同业务支出的差旅、文印通讯、调查等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四、本所的优势:本所是专业为金融不良资产提供非诉及诉讼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与杭州诸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上收费方案请贵公司予以充分考虑。
法律服务需要一个方案,在完成一个案子接触下一个案子的时候应该怎么样设计?看看下面的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方案吧!
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方案
一、裁员方案设计
1.进行背景调查
2.裁减人员方案
3.制定、审查裁员文件
4.人事结构方案
5.企业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
6.直接参与裁员谈判
8.参加仲裁和诉讼程序
9.协助办理有关行政手续
二、薪酬、绩效方案设计服务
1.进行岗位调查和薪酬调查
2.根据岗位调查结果,进行岗位分析
3指导《岗位说明书》的`填写,并进行审核。
4.进行岗位评价
5.薪酬制度设计
6.工资结构结构调整与工资标准测算。
7.制定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办法
三、社会保险服务
1.社保政策解答。
2.社保实务操作。
3.社保专项稽核。
律师协助自审流程:
1.社保稽核法律服务的需求。
2.律师了解企业基本情况
3.审核表单是否齐全,并协助完备
4.初步评审企业社会风险金额
5.根据员工身份及工资总额构成逐一分析梳理。
6.得出准确社保补缴金额
7.出具社保风险体系完善报告。
四、事业单位改制服务
1.为改制单位设计改制方案并指导实施。
2.协助改制单位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3.为改制单位设计薪酬方案。
4.为改制后单位重新聘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提供分类指导。
5.为改制后单位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
6.代理改制单位进行产权方面的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单项法律服务
1.参与企业谈判或调解
2.代理申请不定时工时制或延期申请
3.辞退员工的方案设计
4.起草或审查文书,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续订通知、劳动合同变更书、离职手续办理通知书、离职申请书、员工过失报告、离职交接登记表、离职手续办理表、离职证明、待岗协议书、待岗通知等。
(2)《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劳务协议》、《竞业限制》、培训协议、各类承诺书、招聘录用管理制度、试用期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休假管理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公司奖惩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留人及离职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