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海南省放宽地区(临高、白沙、保亭、琼中、昌江、乐东、陵水、东方等8个市、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我省陵水、保亭、乐东等3个市县户籍的申请人由三亚市司法局受理,东方、临高、昌江、白沙、琼中等5个市县户籍的申请人由儋州市司法局受理)。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申请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须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海南省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单位
1.海口市司法局:
申请成绩复核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21室;
现场提交资格申请材料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78号美丽沙花园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和我省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海南省司法厅
2022年1月12日
原标题:海南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