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自2009年5月份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至今已逾一年多了。回想一年多的工作,我想用四个词来表达:繁重、负责、收获、成长。
繁重
大二下开始接触法律援助中心,那时候的我对于法律援助事业很矛盾,既无知,亦饱含热情。在大二下的两个月,虽然有师兄师姐帮助,但是还是感觉自己在虚晃,因为当时我未曾遇见过任何当事人。
负责
接待当事人可以马马虎虎,说个大概;也可以认认真真,弄个明白。但是很欣喜的是,我们整体、内部都能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可能基于我们工作的特殊性,也基于我们本性的责任感,我们会在课下寻找很细的法规,甚至地方政府规章;我们会在诉讼部会议、例会上大胆讨论,甚至面红耳赤。
在这里培养、锻炼负责任的心态,不仅是法援工作的要求,也是以后工作的要求,更是一个做人的要求。所以每个人很忙碌,但是很开心、很欣慰,与这样的伙伴一起工作,那是一种享受。
收获
所谓“有付出必有收获”这句格言在法援的工作中表现的十分彻底。法律实务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经验工作,没有经历过的,或许就不了解;但是经历过的,就能熟能生巧。
我们是幸运的,在进入法律工作之前能够接触案件、能够讨论案件、能够接触社会。这给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可能就是“与其他人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我自己更是幸运的,接待的案件覆盖了民事、劳动、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同时参加3次代理开庭,有这些机会,让我对案件、对开庭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
以前,碰到不平事的时候,总有大学生固有的那份正义气。虽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改变这种不平的现象。
现在,再遇见不平事,少了以前的激动,多了一些淡定。可能是接待的当事人多了,倾听了别人痛苦的遭遇,使自己对社会了解更多,慢慢的,那些不平事似乎也就不那么令人激动了。我认为这样好,因为作为一个法科学子,要用法学的逻辑去看问题,用平静的心态去判断,不是人云亦云,否则可以说三年的法学算是白读了。
这要多感谢各位当事人,是他们让我明白这些道理,让我成长。或许自己学的还不够,但是我还是很庆幸,因为在法援大家一起收获,一起成长。
总结一年的工作,因为繁重、负责,我们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有所成长。法援的工作可能是我们大学实践活动的终点,但同时也是我们下一步就业的起点。虽然法援工作与以后的就业工作不在一个平行线上,但是法援的终点是工作的起点,它为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永不言弃,因为我们相信天道酬勤。
翁德辉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于南湖。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
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
xxx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援的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重视下,xx年上半年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各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为了更好的服务受援对象,与工会、妇联、残联、信访等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长效协调配合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今年我中心,对这些部门又重新进行了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了解他们各部门人事的变动,防止出现衔接断档情况。在与工会的联系过程中,了解到我县困难职工吴某,在其单位劳动过程中造成7级伤残,案件在劳动部门做了仲裁裁决,双方对裁决额度及项目发生争议。我中心多次接待了该职工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领导,向他们讲解了法律有关工伤及赔偿的规定,提出了几项解决方案,与工会共同帮助该职工解决法律难题。为松树沟乡5级伤残军人辛某,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邻居占道影响生活、与其单位解除劳动无效及补偿问题,尤其是该受援对象,反应强烈要到省以上部门上访,我中心接待人员做疏导息访工作,使他感谢我中心能够耐心倾听,热情解答,激进的情绪得到了释然,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为车陆乡17岁郭某致人死亡的中院一审抢劫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获得了中级法院法官的肯定。
合肥市蜀山区位于合肥市的西南部,辖11个镇、街、园,弱势群体人数较多,法律援助需求也有所增加,法律援助任务极其繁重。中心在省厅、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从严管理为保证,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为贫弱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一、领导重视,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用力保障。
针对法律援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区司法局的大力争取下,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三万元,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促进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办公条件的改善上也给予了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支持,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三里庵旺城大厦,办公室宽敞、明亮、整洁,方便了当事人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形象。
中心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这些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范用语、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中心为了方便群众,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表》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表》,使群众对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一目了然。
中心十分注重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行案件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和案件投诉登记调查制度,每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主动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达到了群众非常满意,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中心还参加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做好咨询接待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并将专项活动与常态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安排专门接待人员接待来电来人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认真诚恳,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正确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活动,先后参加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综治宣传月”、“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月”“
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构筑多方位的法律援助平台。
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各镇、街、园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并且在各社居委和一些驻地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及时通报弱势群体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为百姓服务,形成法律援助的新格局和新网络。
中心不仅与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形成了联动,还分别与区工会、团区委、区老龄委、区妇联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机构设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五、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继续为残疾人开辟“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值班。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市局的有关精神,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而直接予以受理。
中心建立了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又急需法律帮助的“老、弱、病、残”特殊人群,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中心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适度适当地降低门槛,争取实现“门槛”内的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社会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了解、关心、接受和支持它,关键在于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中心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初步形成了固定性、针对性、经常性和特色性等特点。除了经常举办“法律进社区”、“广场送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心还建立并加强了与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来提升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中心接待法律援助咨询七百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9件,多次参与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迎难赶上,奋力拼搏,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光和热。
合肥市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12月
法律援助中心年工作总结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二、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值班工作。
2015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以维护海口地区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保障受援对象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前发展。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要不低于800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2.5万人次。截止到11月20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24件,为9024人次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8亿多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4079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112场次;举办培训班2期;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今年以来我中心(党支部)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在实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2011-2013XX市文明单位”复查、被市司法局评为“三等功集体”等。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以省委省政府将“为农民工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事项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办理审批力度,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4月召开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总结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部署2015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确保全年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5月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对今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2014年的1120元放宽至2015年的1270元,使法律援助对象扩大了13.4%。四是开通网上受理、在线咨询便利渠道,使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
(三)加强热线管理,打造优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四)重点推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为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市法援中心2014结案案件中选取22宗进行评查(其中刑事案件5宗,民事行政案件17宗),并于11月召开了工作总结会;形成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个监督,制作跟踪监督台账,采取回访当事人、询问承办人员、庭审旁听等方式,及时了解案情进展,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连续7年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播《侬家与法》直播栏目,每周四定期安排律师做客直播间,宣传法律援助,普及法律知识。在3月份举办“法律援助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月活动,全市举办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90余份,成效显著。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关爱社区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的学生提供与法律有关的志愿服务。同时,积极参与了第一届“东坡剧场之普法大舞台”大学生法治文艺评比活动、“‘双创’我参与、学法我受益——做文明守法好市民”2015年XX市“双创”工作法治宣传活动、禁毒宣传、2015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海口主题活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等等,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六)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0月,海口警备区政治部、XX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对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作了明确要求。今年,市法援中心在13个团级以上驻市军警部队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四个区法援机构也在各区武装部成立了4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之前已经成立的4个,目前海口共有21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标准的军人军属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同时开展“绿岛法援——走进军营”活动,邀请律师为部队官兵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律知识送到官兵身边。
(七)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及能力。
今年来,我中心注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知识更新,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5月,举办了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共150余人参加培训。11月份,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举办了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全体工作人员、市直管律师事务律师、基层法律事务所共180人进行了培训。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编辑推荐: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05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04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