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1998年成立,始终坚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社会贫弱百姓提供大量的、无偿的法律帮助。
一个看一个
一个比一个
一个学一个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曾获得多项荣誉:
●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先进集体;
●在2019年第三次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中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2016年以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涌现多个“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等“国字号”荣誉,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国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福建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十佳农民工维权法援案件”等……
成绩如何取得?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人
有着怎样的精神图谱?
今天
让我们走进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他们搭起了有人情味的
服务窗口
去过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人都知道,“那是有人情味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老百姓真是亲。”
6月17日早上,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开门不久,一位老太挎着环保袋、弓着背走进大厅。
“您这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啊。”聊了近一个小时,陈少章才明白老太的问题,“如果真该给您发养老金,您也不该去信访,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去复议机关或法院审查清楚。”陈少章提醒老太,“接到通知60天内一定要提起,过了时效,这些部门就不受理了。”
老太咨询完,已经快12点了,走前她还问旁边的邱毅荣律师,“小妹,去思北路口怎么走啊?”“你等等哈,我帮你查看看。”说罢,邱毅荣查起了手机地图。甘权仕是服务大厅的负责人,快到饭点了,他来接邱毅荣的班,让她先去吃饭。
互相搭台、互相补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谁也不计较自己多做点。
有一次,不是甘权仕值班,正在办公室忙碌的他看到个男子一脸着急地走进来。“请问您有什么事?”原来该男子遇到难题急着请教律师。甘权仕放下手中事务,先为他解答心中的疑虑。
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大多是老年人、农民工,他们有的问题很多,有的嗓门很大,有的耳朵听不清,但是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总是不厌其烦地倾听他们的烦恼,解答他们的困惑。
走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走进办公楼,坐电梯上八楼,12348热线服务大厅声音起此彼伏,“您好,这里是厦门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十位值班律师正戴着耳机,有条不紊地接听热线。
如今
这样的服务窗口
以厦门市法律服务中心为圆点
向外扩散出去
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服务网络
从2001年起,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各级社团组织法律援助站相继成立,法院、市劳动仲裁、看守所、驻厦部队等地也设立法律援助点。历经20年的发展,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岛内半小时、岛外1小时”,线上线下全打通的法律服务闭环。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剑芳说道: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需求、便利群众。
林剑芳从1999年就加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路见证、参与了法律援助中心的起步、发展、跨越。他鼓励法援律师多办案件,在办案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化专业能力。
他们视精神回报
高过物质回报
相较于社会律师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
办案没有物质报酬
只有精神奖励
但他们也甘之如饴
努力打磨着手中的“瓷器活”
4月15日,月嫂兰姐满面笑容地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小小的锦旗上,写满了感激的话语,语言朴实,情感真挚。
去年11月,兰姐向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某月子中心拖欠我8000元工资……”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李春雨、曾艺欢、邱毅荣律师共同代理这起案件。原来,兰姐的服务对象不满意该月子会所的服务,在大众点评上给了差评,月子会所将过错归咎于兰姐,扣发了兰姐当月工资。
律师们深挖案情发现,兰姐忠厚老实,服务口碑好。该月子公司不仅拖欠工资,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交医社保等问题。
“算下来,公司一共要赔偿你三万多呢。”李春雨告诉兰姐。兰姐却犹豫起来,“还是不要这么多了,只要还我工资就好。”她怕招麻烦。“别担心,我们会帮你。”三位律师不仅口头上这样宽慰,在行动上更是把庭下功夫做足、做细。
最终,在一审法官的调解下,她们帮兰姐拿回了2.1万余元,不仅远超兰姐的心理预期,还实质性化解了争议,打消了兰姐的顾虑。
陈少章就是在案件中摸爬滚打,从一名跨界的“弱鸟”律师炼成办理了多起急难险案的“大状”。
2018年12月,老张被同乡老刘撞伤,老刘支付给老张1万元,俩人经调解达成协议。但老张瘫痪在床,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后续治疗差,又向法援中心求助。
陈少章主动办理了这起案件。讨论案情时,大家都说:“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推翻?不容易!”
陈少章提出,可以先给老张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指明1万元赔偿有失公平的话,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调解协议书,而调解协议书的事实部分认定,刚好可以弥补案件发生久远而难以取证的问题。
按照这个思路做足庭下准备,陈少章最终为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老张索要到12.64万元的赔偿款。
这起案件背后,还有一个关于爱心传承的故事。12年前,张某的女儿在厦门打工期间也曾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经过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援助,张某女儿最终得到了赔偿,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正是出于这份信任,张某一家在再次遇到难处后,又一次走进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注重工作实务
还非常重视法律援助理论研究
鼓励并发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广泛调研,笔耕不辍
爱心力量不断接力
厦门全市法律援助中心
一年受理的案件逾万件
必须依靠社会律师的力量
来满足受援人的需要
目前,厦门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资源库有近1000名律师,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丁宏就是其中一位。
5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厦门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丁宏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她得知后说,这既是鼓励也是鞭策。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还经过同安法院、湖里法院、厦门中院审理、裁定。
最后,丁宏提出的“企业为了逃避法律义务,指派员工在关联企业工作,模糊用工主体,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混同用工’”这一诉讼请求得到了同安法院和湖里法院的支持,帮助农民工讨回了工资。
2010年,丁宏就开始做法律援助案件,她认为,做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是职业价值的体现,“为劳动者争取他们应得的利益,这份自豪感,是金钱弥补不了的。”
张红也是一名社会法律援助律师,一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她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急群众之所急,自己倍受触动。”同时她也感慨,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律师方面,做得越来越好了。
还体现在派案形式的变化,从过去随机指派律师的指派制度,到点援制,受援人像挂号一样选择律师,到如今推出的积分制,按照积分排名指派律师。三种派案形式,并行不悖,可以供受援人自由选择。
林剑芳说,这样做,一方面能防止人为干预,给律师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另一方面能让群众获取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
20年前种下的一颗为民种子
如今已长成了苍天大树
庇荫着广大的社会群众
他们汇聚起的爱心力量
还在不断接力中……
为民办实事|人民网点赞:厦门市多措并举全面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为民办实事|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盟:公共法律服务走上街头
【生活与法】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速看借条常见的12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