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不少当事人对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认为事实不符或证据有出入,那么当事人该如何处理?让我们通过下面的真实案例共同寻找答案吧~
某天,小白驾驶自家小轿车在十字路口与横穿马路的路人老黑发生碰撞,导致老黑受伤了,小白的车灯坏了。
交警经过现场勘察,得出结论:小白和老黑对本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小白对认定书不服,说我自己过马路已经减速慢行,这个事是老黑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责任,这件事应该全部归老黑负责。
那么,小白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他该怎么办?
小白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3天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起书面的复核申请,由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管理部门进行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的3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或者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在复核的这30天内,如何小白或者老黑任何一方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
如果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是维持责任书的复核,小白仍然不服,他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小白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小白可以起诉老黑,要求老黑赔偿,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
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实不合理,法院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纳,而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群益律所友情提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学会用法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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