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翻译,首先的标准是准确,即通常所谓的“信”,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前面已经说过,法律语体的精确性、严密性并不能否认模糊词语在法律文书中出现的事实。那么,对于法律英语中出现的模糊词语在翻译中如何处理呢?
我们知道,翻译的模糊性主要来自于语言的模糊性,而语言的模糊性又集中在表现在语义方面。因此,在法律英语翻译中必须认真对待语义的模糊性。一般来说在法律英语中模糊词的翻译采取的方法有以下三种译法。
第一、变异译法有时,一种语言中用一个词表达模糊概念,可在翻译时却用另一种语言的非对等词来表达相同的模糊概念,这就是模糊变异译法。在法律英语中,有时出现具有虚指作用的数词,这时可采用此法翻译,例如:Thestateconstitutionprovidesthatitislawfulforthecitizenstocarryguns.Inrecentyearshundredsandhundredsofinnocentpeoplehavediedofthisandoneneednotlookforalesson.该州宪法规定,公民携带枪支是合法的,正因为如此,最近几年成千上万的无辜的人惨遭身亡,教训历历在目。Hundredandhundredsof的意思是“几百”,这里译作“成千上万”,这里模糊变异译法。
第二、省略法Mr.JusticeDouglasrejectedthedeathpenaltybecauseitwasadministeredinsuchawayastodiscriminateagainstunpopularminorities.大的法官道格拉斯先生则是由于执行死刑的方式方法歧视不得人心的少数人所以才反对死刑。Such在英语中是个模糊词语,意思是“这样的”,这里没有翻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