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品安全法》(ConsumerProductSafetyAct,CPSA)
2.《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ProductSafetyImprovementAct,CPSIA)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于2008年8月14日通过,以后又进行了修订。该法对包括《消费品安全法》在内的几部CPSC执行的法律进行了修订和加强,主要内容包括铅、邻苯二甲酸盐、玩具安全、耐用婴幼儿产品、第三方检测和认证、追溯标签、进口、全地形车、民事和刑事处罚以及安全产品网站SaferProducts.gov(可公开搜索的伤害报告数据库)等。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消费品安全立法,为CPSC提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新的监管和执法工具。《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还废除了机构资金限制,并将CPSC委员的数量从3人增加到5人。
3.《联邦危险物质法》(FederalHazardousSubstancesAct,FHSA)
《联邦危险物质法》于1960年7月12日通过,以后经过多次修订。该法建立了有毒、有腐蚀性、易燃或其他有害物质的监管框架,根据该法,委员会有权宣布一种物质为危险物质,并对被宣布为危险物质的标签进行管理。《联邦危险物质法》要求对危险家用产品贴上标签,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产品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告诉他们需要做什么来保护自己和孩子免受这些危险,以帮助消费者安全储存和使用这些产品,并向他们提供有关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的急救措施的信息。它还赋予CPSC在法律要求的标签不足以保护消费者的情况下,对儿童使用的危险物品、玩具或其他物品发出禁令的权力。《联邦危险物质法》涵盖在合理可预见的购买、储存或使用期间,可能被带到居住地或其周围的产品,在车库、车棚或其他属于家庭的建筑物中使用或储存的产品也包括在内。
4.《防毒包装法》(PoisonPreventionPackagingAct,PPPA)
《防毒包装法》于1970年12月30日通过,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根据该法,如果发现某种家用物质对儿童的危害程度或性质达到需要特殊包装来保护儿童免受因处理、使用或吞入此类物质而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或严重疾病,同时这种特殊包装在技术上可行的,委员会可根据该法制定此类家用物质的儿童防护包装标准。
5.《易燃织物法》(FlammableFabricsAct,FFA)
6.《冰箱安全法》(RefrigeratorSafetyAct,RSA)
《冰箱安全法》于1956年8月2日通过,该法要求规定、公布一项商业标准,规范家用冰箱中使用的一种使冰箱门能够从内部轻松打开的装置。国会出台《冰箱安全法》的目的是防止家庭中可能被困在冰箱里的幼儿死亡和窒息。根据该法,在家用冰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无论是否有电源,冰箱必须配备能够从内部打开冰箱门的装置,该装置通过向门内侧施加一个向外的力或者通过旋转类似于传统的车门旋钮来实现。
7.《危险艺术材料标签法》(LabelingofHazardousArtMaterialsAct,LHAMA)
8.《儿童安全保护法》(ChildSafetyProtectionAct,CSPA)
《儿童安全保护法》于1994年6月16日通过,该法修订了《联邦危险物质法》的某些条款,以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窒息的危险。该法还要求在气球、小球、某些玩具和游戏等特定产品上贴附警告标签,并要求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报告儿童窒息事件。
9.《弗吉尼亚·格雷姆·贝克泳池和水疗中心安全法》(VirginiaGraemeBakerPoolandSpaSafetyAct,VGBAct)
《弗吉尼亚·格雷姆·贝克泳池和水疗中心安全法》于2007年12月19日通过,该法要求自2007年12月19日起生效1年,所有在美国制造、分销或投入商业的游泳池或水疗中心排水口盖应符合ASME/ANSIA112.19.8性能标准中的卡陷防护标准,或规范此类游泳池或排水口盖的任何后续标准。这项法律旨在防止泳池和水疗中心因卡陷排水口盖而引发的悲剧和隐患。
10.《儿童汽油烧伤预防法》(Children'sGasolineBurnPreventionAct,CGBPA)
《儿童汽油烧伤预防法》于2008年7月17日通过,该法要求在2009年1月17日之后在美国生产销售的便携式汽油容器必须符合儿童防护包装的安全要求。
11.公法112-28(PublicLaw112-28)
12.《2012年干墙安全法》(DrywallSafetyActof2012,DSA)
《2012年干墙安全法》于2013年1月14日通过,要求2015年7月22日当天或之后在美国制造或进口的干墙(备注:ASTM国际标准组织使用更专业的术语“石膏板”“”(gypsumboard)来指这一类产品,CPSC则称之为“干墙”(drywall)。)必须符合ASTMC1396-14a《石膏板标准规范》中对硫含量的限制,此外还要求必须符合ASTMC1264-11《石膏板产品的取样、检验、拒收、认证、包装、标记、运输、搬运和贮存标准规范》中的标签规定。干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一般合格证书中说明干墙符合标准中的硫含量限制。
13.《2015年儿童尼古丁中毒预防法》(ChildNicotinePoisoningPreventionActof2015,CNPPA)
《2015年儿童尼古丁中毒预防法》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该法要求任何出售、生产、在市场分销或者进口到美国的尼古丁液体容器需符合《防毒包装法》中的儿童防护包装要求。
14.《2020年便携式燃料容器安全法》(PortableFuelContainerSafetyActof2020,PFSCA)
《2020年便携式燃料容器安全法》于2020年12月27日通过。该法要求委员会在2023年6月27日之前颁布一项最终规则,规定在便携式燃料容器中安装阻碍火焰传播的火焰缓解装置。
15.《2021年婴儿安全睡眠法》(SafeSleepforBabiesActof2021)
《2021年婴儿安全睡眠法》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该法将倾斜式婴儿睡床和部分婴儿床围列为被禁止的危险品,以保护婴儿在睡眠中不被危险的消费品致死。倾斜式婴儿睡床是指倾斜睡眠表面大于10度、旨在为1岁以下的婴儿提供睡眠场所的产品。婴儿床围是指覆盖婴儿床侧面以防止婴儿因撞击婴儿床侧面而受伤,或避免部分或完全触及婴儿床侧面的开口,以防止婴儿身体的任何部分卡入开口中的任意材料。
16.《里斯法》(Reese’sLaw)
《里斯法》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该法要求委员会颁布一项消费品安全标准,规定在使用此类电池的消费品上安装儿童防护罩,以保护儿童和其他消费者免受意外吞入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危害。
17.《稳固法》(《防止不稳定、危险衣橱倾翻于儿童法》,TheSturdyAct)
《稳固法》于2022年12月28通过,该法要求委员会颁布一项针对独立式衣物储存装置的消费品安全规则,以保护儿童免受因该装置倾翻导致的死亡或伤害。
1.2《美国法典》(UnitedStatesCode,U.S.C)
2法规(Regulations)
2.1概述
2.2分类
2.3联邦法规法典
根据1935年《联邦公报法》(FederalRegisterAct,FRA),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独立机构发布的永久性法规须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同成文法一样,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NationalArchivesandRecordsAdministration,NARA)下的《联邦公报》办公室(TheOfficeoftheFederalRegister,OFR)和政府出版局(theU.S.GovernmentPublishingOffice,GPO)参照《美国法典》的模式对联邦法规进行的编撰,称之为《联邦法规法典》(CodeofFederalRegulations,以下简称CFR)。《联邦法规法典》是联邦法规的正式法典,具有法律效力。《联邦法规法典》根据法规所涉及的领域和调整对象,分为50个主题。CPSC负责执行的所有法规被汇编在《联邦法规法典》第16主题“商业实践”第二章第1000-1799部分和第5主题“行政人员”第LXXI章“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第8101部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雇员道德行为补充准则”。
截至2022年底,《联邦法规法典》中编撰的CPSC发布的法规共有119部,分为六个分章:
(1)第一分章:总则,共有21部法规,主要是围绕委员会的内部事务性管理的一般性法规。
(6)第六分章:《冰箱安全法》下的法规,共有1部法规,是依据《冰箱安全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